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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福州正值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福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文章从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基层党员在落实民主权利方面突出问题、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所在和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等四个方面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基本经验;难题;对策;福州市
当前,福州正处于改革创新的攻坚期、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和社会建设的转型期,肩负着省委、省政府对省会城市发展寄予的重托和711多万城乡群众对福州未来的新期待。中共福州市委党校课题组为完成本课题的研究任务,深入福州市进行了实地调研,主要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问卷的方式开展本课题研究。课题问卷共发放111份,回收问卷110份,回收率为99.1%;有效问卷108份,有效回收率为97.3%。通过认真思考、分析比较,我们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据此,汇集成文。
一、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初步成效与基本经验
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党建理论课题,更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实践课题。福州市位于福建东部、闽江下游沿岸,是福建省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都市、海西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心。2012年,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03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597.39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82.01亿元。扎实的经济基础,为党建改革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共福州市委结合自身的特点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到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模式,整合利用区域党建资源,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福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从福州市的实践来看,本课题组经过分析,认为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初步可以总结为四点。
1.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稳妥有序推进。民主本身是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产物。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下,基层党员和群众对党内民主的认识不同,对民主的诉求也不尽相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注意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所导致的民主诉求的差异,也要注意不同基层党员群体、基层干部群体对民主内容要求方面的差异。福州市稳妥有序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风格,符合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既要发展党内民主又要保持局面稳定的要求。
2.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协调共进方针。从福州市的实践看:一是要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总要求相协调。不能借口要坚持党的领导而否定民主的作用,也不能以人民民主取代党内民主,党内基层民主必须在党内法规制度的框架内稳妥有序推进。二是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不断深化“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和继续推行“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以满足党内外群众对党内基层民主的要求。三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与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的相协调。应该把握的原则是整体推进,总体筹划,协调发展。
3.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重点突破原则。从近几年的实践和效果看,有效选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突破重点,可以达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效果。如,福州市委强调基层党组织要实行党务公开和直接选举。潘泽林先生认为,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逻辑起点。的确,实行党务公开,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
4.党内基层民主必须与基层人民民主互动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做法与基本经验是,以扩大黨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应该成为今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方向。从福州市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充分发挥党内基层民主对基层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基层人民民主的良性发展,而且有利于形成党内基层民主与基层人民民主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如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的“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和连江官坞“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二、基层党员在落实民主权利方面突出问题
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近年来,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了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为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石。然而,在落实民主权利方面,也有部分基层党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农民党员不会民主。在村民自治高歌猛进的视域下,有部分农民党员虽然参与党内民主,但由于没有正确的民主意识,对民主权利缺乏理性的认识,导致部分农民党员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民主权利。比如,在民主选择村委会成员和村支部成员时,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是谁是自己人就选谁,谁给好处多就选谁,完全以自己的利益划线,而不去管选出来的人是否能用,是否有利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尤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甚至还有个别农民党员运用诸如威胁、贿赂、欺骗、虚报选票票数、伪造选票、暴力等种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与参选,既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也在不断消解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就。
2.部分机关党员不敢民主。在机关党员民主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景观下,部分机关党员的民主观念民主修养等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域。对党内事务不闻不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忙于个人事务。对领导对组织唯命是从,错误地曲解党的“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原则,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了人身依附关系。对一些领导提出的不那么高明的甚至是严重违背民主原则的意见或观点,不仅不敢表达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和真实的看法,如果非表达不可,往往也是顾左右而言他,而且有时还会找一些理论依据来确证领导的意见。 3.领导干部党员不让民主。这个群体的主要构成是领导干部党员,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主官党员,他们中有的是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缺乏正确的认识,怕搞民主搞出乱子,驾驭不了局面,如有的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有的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有的虽然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很清楚,但由于考虑问题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自己的权威,失去自己的利益,因而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如在党务公开上,主要是体现为一些应该让全体党员知道的事情,极少数领导干部往往是捂住、盖着,或是无关紧要的公开,关键、重大的问题则强调保密纪律捂着;一些本应该让全体党员参与的事情,往往是堵着、瞒着。这种人即使在班子讨论决策前,也存在着酝酿沟通不够,决策中提出意见后,往往是以“大家没有意见就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通过决议或形成决策。
三、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所在
要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就必须正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并针对难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先天条件不优。中国共产党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先天条件不优的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文化一旦形成并为人们所接受,其存在和发展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无数的历史经验证明,不论我们主观上是否承认,传统始终是我们无法摆脱的天然纽带。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思想文化传统,已经稳固地植根于我们民族的性格中,积淀于民族每一个成员的血脉里。即使经过了五四以来历次激进的文化批判和“文革”那样的浩劫,传统文化依然发挥着深刻而持久的作用。既然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就不免精华与糟粕并存、真理与谬误混杂,也就是说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具有两重性。其消極影响至今在社会生活中仍不时表现出来,比如社会生活中那种惟权、惟上、家长制、一言堂、特殊化等等。这些负面影响,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其二,战争时期形成的强调集中与服从的党建体制的影响。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虽然也讲民主集中制,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重在集中,忽略民主,强调的是服从而不是讲尊重个体,这就很自然地形成了一种集中大于民主的高度集权的党建体制,这种强调集中与服从的党建体制,也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其三,苏共建党模式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初,在党内民主生活方面基本照搬照抄苏共的建党模式。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照搬苏联模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类似于苏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而强化了少数人的集权意识,同时也淡化了全党的民主意识,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这种影响,同样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2.党内基层民主的现行体制机制的缺陷。近几年来,虽然我们党陆续出台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细节等操作性规范,导致这些规范性文件难以树立起制度的刚性权威。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当前党内基层民主的体制机制缺陷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党的基层组织在机制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缺乏科学性,这导致了在现实中,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强不强往往不是和整个组织的构成相联系,而是和一个强势的具有超强个人能力或魅力的支部书记或党委书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二,党的基层组织内部各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不顺,其内部机理即相互关系、内在工作方式难以做到有条不紊,更多的时候则是杂乱无章,工作随意性强,往往是一个领导的性格决定了一个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思路,而不是那种一旦机制建立以后,无论再强大的的个人,再强势的党组织负责人也只能在特定的规则下做好其本职工作。由此可见,党内基层民主的现行体制机制上的缺陷,是制约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体制因素。
3.党员个体素质不高。党员个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员的民主权利讲得少,因而造成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比如,有的对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应该怎样进行,进行到什么程度,心中无底;有的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认识不足,认为基层党员水平低、素质差,搞民主容易出乱子,到时驾驭不了局面;等等。其二,一些群众党员不知民主为何物,对自身拥有什么民主权利,怎样行使民主权利的认识也不够,因而不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比如,有的缺乏民主意识,在党内生活中不知监督为何物,只习惯于“服从”或“拥护”;有的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行使民主权利,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要么为了眼前的利益把自己的权利给出卖了,要么为了一己的私利与他人争权夺利。等等。
4.保障制度的缺失。当前在党内基层民主的保障因素方面,我们党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不少的缺失,其主要表现是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遇到阻力或打击报复时,没能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充分的保护。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同样是一个单位的党员,比较听话的,会顺着领导的意思行事的得到的好处比较多,而那些敢于行使民主权利的则容易遭受打击报复,往往是日子难过。比如,石家庄市建委的党员郭光允同志,由于行使民主权利而历经磨难,其本人及家庭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制度,以及时公正有效充分的解决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时,可能遇到的阻力或可能遭受的打击报复,这样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才不会怕惹事,不会怕打击报复,也才敢于行使其应有的民主权利。
四、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
1.突破传统理念,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现代民主政治实践表明,没有现代民主理念的支撑,民主政治就会流于形式而徒有虚名,甚至会出现那种在民主的招牌下回归专制传统的怪现象。在中国这块极富专制传统的土地上,要让现代民主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前提就要破解党内基层民主条件先天条件不优的难题,通过这个难题的破解,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使民主逐步成为全体党员的政治生活必需品,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还要让民主养成为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就要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勇于突破讲究“服从”或“拥护”的传统,树立尊重主体意识、主体地位的现代民主理念,当前,迫切需要提倡思想解放,突破传统理念,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的主要有:基层一般党员如何以其独立的主体身份直接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党代表及党的领导干部的产生应怎样从安排性选举真正走向竞争性选举,党内公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如何建立以及不同意见如何进行平等讨论,党务公开应以什么形式、应有哪些内容、应采取什么程序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党内民主监督的应有哪些措施、哪些环节才有力度等。 2.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章可循。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首先应该做到有章可循,而要做到有章可循,必须建立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从当前的基层党建实际来看,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在内容上要着重公开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等;在形式上可根据内容来定时限、急缓程度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采取公开栏、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二是改革党内基层组织选举制度,落实基层党员的选择权。基层组织民主选举是党内基层民主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衡量和判断党内民主发展状况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要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要采取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最终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都能够由“公推直选”办法来产生。在此要科学设置选举程序和选举方法,严格民主选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特别是对选举程序要进行公开,使广大党员能够了解选举全过程,以便更好地行使选择权。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扩大基层党员的参与权。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愿或提出意见的渠道,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决策时做到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同时,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制度,基层党组织决策后要定期将每一项决策以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要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如有可能,要实行党员旁听制,对此,党组织要将近期需要研究决策的议题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可以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再由基层党组织通过随机抽取和组织选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旁听的对象。四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扩大基层党员的监督权。从理论上说,选举是权力使用权的委托,而不是所有权的让渡,权力的所有者依然是选举者。监督就是权力的委托人对权力的受托人的控制,保证后者只能按照前者的意志和利益行使权力。党员的监督权与选举权是辩证统一的,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要条件,监督权是选举权的必然延伸和必需配置。要加强基层党员的民主监督,做到监督有力,就要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来保障其监督权,使基层民主监督工作成为一种常态。为此,要提升基层党员素质,使其能正确发挥出监督主体的应有作用;要畅通党员监督渠道,使基层党员监督渠道畅通无阻;要完善党员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询问、质询制度,尊重和保护基层党员的舆论、监督权利,使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于群众党员的监督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监督作用,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对于侵犯基层党员民主权利、压制批评甚至进行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的行为,要及时地、毫不手软地予以查处,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践踏民主。
3.提高个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制度是人制定的,也是需要人来遵守、维护的,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基层的党员包括党员干部必须做到自觉遵守、维护相关规则。如果基层的党员缺乏遵守、维护党内民主规则的自觉性,那么再好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什么用处,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設的良好愿望与要求也只能落空。当前,要让基层党员自觉遵守、维护民主建设制度,就要把党内民主教育纳入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党员的党内民主教育培训。通过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加大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发挥主体作用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对普通党员要重点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懂得和运用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学会用民主的方式解决党内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宽松、和谐的党内民主氛围。另一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引导帮助其清除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自觉地在民主、科学的规范中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地遵守党内民主建设规范。在此,重点要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既提高其遵守党内民主制度规定的自觉性,发挥其在党内民主中的表率作用,也解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忽视党员民主权利和不愿接受监督等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培训,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深入到广大基层党员心中,并自觉地转化为党内民主实践。
4.消除后顾之忧,使普通党员放心行使民主权利。要发挥基层组织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除了提高其参与认识、参与水平,完善参与渠道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其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没有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参与、享受其应有的民主权利。要做到使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没有后顾之忧,一是要有章可循,使普通党员能理直气壮地行使民主权利。为此,要强化党章的最高权威,以党章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突出党员的主体性地位;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要严格监督,使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违反民主规则。要完善监督、奖惩机制,加强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当前要特别加强民主程序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体制,要改变纪委权力来源于、依附于同级党委的现状,提高其工作的独立性地位,为此要实行纪委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应制定规范具体的带有程序性的监督条例,加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级纪委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提供有效的法规和制度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使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违反民主规则,也才能使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摆脱怕或后怕的感觉。三是要完善救济措施,对于因为敢于行使应有的民主权利而利益受损的党员,要有完善的政治、经济救济措施。要改变目前党内法规对保障党员权利规定的多,而对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该怎么惩戒制度少的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特别是程序方面的细则,使党员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只有通过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救济措施而使普通党员不因捍卫民主权利而利益受损,才能真正调动起广大基层党员的参与党内民主的积极性。
参 考 文 献
[1]本书编写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7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J].求是.2009(19)
[4]胡锦涛.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J].求是.2010(1)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8]三中全会以来(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9]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10]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年~1978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2年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重点课题(项目编号:FZ20122002)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肖文桂;课题组成员:王青松、赖世力。
【关键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基本经验;难题;对策;福州市
当前,福州正处于改革创新的攻坚期、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和社会建设的转型期,肩负着省委、省政府对省会城市发展寄予的重托和711多万城乡群众对福州未来的新期待。中共福州市委党校课题组为完成本课题的研究任务,深入福州市进行了实地调研,主要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问卷的方式开展本课题研究。课题问卷共发放111份,回收问卷110份,回收率为99.1%;有效问卷108份,有效回收率为97.3%。通过认真思考、分析比较,我们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据此,汇集成文。
一、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初步成效与基本经验
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党建理论课题,更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实践课题。福州市位于福建东部、闽江下游沿岸,是福建省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都市、海西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心。2012年,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03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597.39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82.01亿元。扎实的经济基础,为党建改革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共福州市委结合自身的特点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到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模式,整合利用区域党建资源,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福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从福州市的实践来看,本课题组经过分析,认为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初步可以总结为四点。
1.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稳妥有序推进。民主本身是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产物。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下,基层党员和群众对党内民主的认识不同,对民主的诉求也不尽相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注意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所导致的民主诉求的差异,也要注意不同基层党员群体、基层干部群体对民主内容要求方面的差异。福州市稳妥有序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风格,符合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既要发展党内民主又要保持局面稳定的要求。
2.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协调共进方针。从福州市的实践看:一是要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总要求相协调。不能借口要坚持党的领导而否定民主的作用,也不能以人民民主取代党内民主,党内基层民主必须在党内法规制度的框架内稳妥有序推进。二是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不断深化“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和继续推行“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以满足党内外群众对党内基层民主的要求。三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与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的相协调。应该把握的原则是整体推进,总体筹划,协调发展。
3.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坚持重点突破原则。从近几年的实践和效果看,有效选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突破重点,可以达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效果。如,福州市委强调基层党组织要实行党务公开和直接选举。潘泽林先生认为,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逻辑起点。的确,实行党务公开,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
4.党内基层民主必须与基层人民民主互动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做法与基本经验是,以扩大黨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应该成为今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方向。从福州市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充分发挥党内基层民主对基层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基层人民民主的良性发展,而且有利于形成党内基层民主与基层人民民主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如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的“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和连江官坞“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二、基层党员在落实民主权利方面突出问题
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近年来,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了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为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石。然而,在落实民主权利方面,也有部分基层党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农民党员不会民主。在村民自治高歌猛进的视域下,有部分农民党员虽然参与党内民主,但由于没有正确的民主意识,对民主权利缺乏理性的认识,导致部分农民党员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民主权利。比如,在民主选择村委会成员和村支部成员时,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是谁是自己人就选谁,谁给好处多就选谁,完全以自己的利益划线,而不去管选出来的人是否能用,是否有利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尤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甚至还有个别农民党员运用诸如威胁、贿赂、欺骗、虚报选票票数、伪造选票、暴力等种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与参选,既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也在不断消解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就。
2.部分机关党员不敢民主。在机关党员民主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景观下,部分机关党员的民主观念民主修养等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域。对党内事务不闻不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忙于个人事务。对领导对组织唯命是从,错误地曲解党的“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原则,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了人身依附关系。对一些领导提出的不那么高明的甚至是严重违背民主原则的意见或观点,不仅不敢表达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和真实的看法,如果非表达不可,往往也是顾左右而言他,而且有时还会找一些理论依据来确证领导的意见。 3.领导干部党员不让民主。这个群体的主要构成是领导干部党员,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主官党员,他们中有的是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缺乏正确的认识,怕搞民主搞出乱子,驾驭不了局面,如有的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有的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有的虽然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很清楚,但由于考虑问题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自己的权威,失去自己的利益,因而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如在党务公开上,主要是体现为一些应该让全体党员知道的事情,极少数领导干部往往是捂住、盖着,或是无关紧要的公开,关键、重大的问题则强调保密纪律捂着;一些本应该让全体党员参与的事情,往往是堵着、瞒着。这种人即使在班子讨论决策前,也存在着酝酿沟通不够,决策中提出意见后,往往是以“大家没有意见就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通过决议或形成决策。
三、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所在
要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就必须正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并针对难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难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先天条件不优。中国共产党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先天条件不优的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文化一旦形成并为人们所接受,其存在和发展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无数的历史经验证明,不论我们主观上是否承认,传统始终是我们无法摆脱的天然纽带。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思想文化传统,已经稳固地植根于我们民族的性格中,积淀于民族每一个成员的血脉里。即使经过了五四以来历次激进的文化批判和“文革”那样的浩劫,传统文化依然发挥着深刻而持久的作用。既然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就不免精华与糟粕并存、真理与谬误混杂,也就是说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具有两重性。其消極影响至今在社会生活中仍不时表现出来,比如社会生活中那种惟权、惟上、家长制、一言堂、特殊化等等。这些负面影响,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其二,战争时期形成的强调集中与服从的党建体制的影响。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虽然也讲民主集中制,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重在集中,忽略民主,强调的是服从而不是讲尊重个体,这就很自然地形成了一种集中大于民主的高度集权的党建体制,这种强调集中与服从的党建体制,也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其三,苏共建党模式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初,在党内民主生活方面基本照搬照抄苏共的建党模式。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照搬苏联模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类似于苏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而强化了少数人的集权意识,同时也淡化了全党的民主意识,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这种影响,同样不利于我们进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2.党内基层民主的现行体制机制的缺陷。近几年来,虽然我们党陆续出台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细节等操作性规范,导致这些规范性文件难以树立起制度的刚性权威。本课题组经过调查认为,当前党内基层民主的体制机制缺陷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党的基层组织在机制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缺乏科学性,这导致了在现实中,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强不强往往不是和整个组织的构成相联系,而是和一个强势的具有超强个人能力或魅力的支部书记或党委书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二,党的基层组织内部各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不顺,其内部机理即相互关系、内在工作方式难以做到有条不紊,更多的时候则是杂乱无章,工作随意性强,往往是一个领导的性格决定了一个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思路,而不是那种一旦机制建立以后,无论再强大的的个人,再强势的党组织负责人也只能在特定的规则下做好其本职工作。由此可见,党内基层民主的现行体制机制上的缺陷,是制约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体制因素。
3.党员个体素质不高。党员个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员的民主权利讲得少,因而造成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比如,有的对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应该怎样进行,进行到什么程度,心中无底;有的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认识不足,认为基层党员水平低、素质差,搞民主容易出乱子,到时驾驭不了局面;等等。其二,一些群众党员不知民主为何物,对自身拥有什么民主权利,怎样行使民主权利的认识也不够,因而不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比如,有的缺乏民主意识,在党内生活中不知监督为何物,只习惯于“服从”或“拥护”;有的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行使民主权利,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要么为了眼前的利益把自己的权利给出卖了,要么为了一己的私利与他人争权夺利。等等。
4.保障制度的缺失。当前在党内基层民主的保障因素方面,我们党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不少的缺失,其主要表现是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遇到阻力或打击报复时,没能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充分的保护。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同样是一个单位的党员,比较听话的,会顺着领导的意思行事的得到的好处比较多,而那些敢于行使民主权利的则容易遭受打击报复,往往是日子难过。比如,石家庄市建委的党员郭光允同志,由于行使民主权利而历经磨难,其本人及家庭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制度,以及时公正有效充分的解决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时,可能遇到的阻力或可能遭受的打击报复,这样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才不会怕惹事,不会怕打击报复,也才敢于行使其应有的民主权利。
四、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
1.突破传统理念,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现代民主政治实践表明,没有现代民主理念的支撑,民主政治就会流于形式而徒有虚名,甚至会出现那种在民主的招牌下回归专制传统的怪现象。在中国这块极富专制传统的土地上,要让现代民主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前提就要破解党内基层民主条件先天条件不优的难题,通过这个难题的破解,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使民主逐步成为全体党员的政治生活必需品,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还要让民主养成为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就要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勇于突破讲究“服从”或“拥护”的传统,树立尊重主体意识、主体地位的现代民主理念,当前,迫切需要提倡思想解放,突破传统理念,把现代民主规则引入到党内生活中的主要有:基层一般党员如何以其独立的主体身份直接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党代表及党的领导干部的产生应怎样从安排性选举真正走向竞争性选举,党内公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如何建立以及不同意见如何进行平等讨论,党务公开应以什么形式、应有哪些内容、应采取什么程序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党内民主监督的应有哪些措施、哪些环节才有力度等。 2.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章可循。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首先应该做到有章可循,而要做到有章可循,必须建立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从当前的基层党建实际来看,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在内容上要着重公开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等;在形式上可根据内容来定时限、急缓程度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采取公开栏、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二是改革党内基层组织选举制度,落实基层党员的选择权。基层组织民主选举是党内基层民主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衡量和判断党内民主发展状况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要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要采取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最终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都能够由“公推直选”办法来产生。在此要科学设置选举程序和选举方法,严格民主选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特别是对选举程序要进行公开,使广大党员能够了解选举全过程,以便更好地行使选择权。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扩大基层党员的参与权。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愿或提出意见的渠道,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决策时做到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同时,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制度,基层党组织决策后要定期将每一项决策以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要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如有可能,要实行党员旁听制,对此,党组织要将近期需要研究决策的议题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可以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再由基层党组织通过随机抽取和组织选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旁听的对象。四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扩大基层党员的监督权。从理论上说,选举是权力使用权的委托,而不是所有权的让渡,权力的所有者依然是选举者。监督就是权力的委托人对权力的受托人的控制,保证后者只能按照前者的意志和利益行使权力。党员的监督权与选举权是辩证统一的,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要条件,监督权是选举权的必然延伸和必需配置。要加强基层党员的民主监督,做到监督有力,就要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来保障其监督权,使基层民主监督工作成为一种常态。为此,要提升基层党员素质,使其能正确发挥出监督主体的应有作用;要畅通党员监督渠道,使基层党员监督渠道畅通无阻;要完善党员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询问、质询制度,尊重和保护基层党员的舆论、监督权利,使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于群众党员的监督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监督作用,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对于侵犯基层党员民主权利、压制批评甚至进行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的行为,要及时地、毫不手软地予以查处,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践踏民主。
3.提高个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制度是人制定的,也是需要人来遵守、维护的,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基层的党员包括党员干部必须做到自觉遵守、维护相关规则。如果基层的党员缺乏遵守、维护党内民主规则的自觉性,那么再好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什么用处,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設的良好愿望与要求也只能落空。当前,要让基层党员自觉遵守、维护民主建设制度,就要把党内民主教育纳入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党员的党内民主教育培训。通过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加大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发挥主体作用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对普通党员要重点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懂得和运用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学会用民主的方式解决党内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宽松、和谐的党内民主氛围。另一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引导帮助其清除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自觉地在民主、科学的规范中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地遵守党内民主建设规范。在此,重点要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既提高其遵守党内民主制度规定的自觉性,发挥其在党内民主中的表率作用,也解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忽视党员民主权利和不愿接受监督等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培训,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深入到广大基层党员心中,并自觉地转化为党内民主实践。
4.消除后顾之忧,使普通党员放心行使民主权利。要发挥基层组织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除了提高其参与认识、参与水平,完善参与渠道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其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没有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参与、享受其应有的民主权利。要做到使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没有后顾之忧,一是要有章可循,使普通党员能理直气壮地行使民主权利。为此,要强化党章的最高权威,以党章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突出党员的主体性地位;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要严格监督,使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违反民主规则。要完善监督、奖惩机制,加强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当前要特别加强民主程序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体制,要改变纪委权力来源于、依附于同级党委的现状,提高其工作的独立性地位,为此要实行纪委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应制定规范具体的带有程序性的监督条例,加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级纪委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提供有效的法规和制度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使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违反民主规则,也才能使普通党员在行使民主权利时摆脱怕或后怕的感觉。三是要完善救济措施,对于因为敢于行使应有的民主权利而利益受损的党员,要有完善的政治、经济救济措施。要改变目前党内法规对保障党员权利规定的多,而对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该怎么惩戒制度少的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特别是程序方面的细则,使党员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只有通过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救济措施而使普通党员不因捍卫民主权利而利益受损,才能真正调动起广大基层党员的参与党内民主的积极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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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为2012年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重点课题(项目编号:FZ20122002)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肖文桂;课题组成员:王青松、赖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