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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的发布,强化了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活动的监管。但从实践角度考虑,该《办法》在具体操作中仍有三方面的问题亟待明确。细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范围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办法》第二十七条详细列出了几种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