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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积极配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中国证监会当月连续发布了几个基金信息披露的新规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4个《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4个《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构建了完整的基金信息披露体系。为配合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相配套的办法有6个之多,而首个推出基金信息披露四项准则,充分表明了基金信息披露工作在整个配套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性及监管机关对基金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