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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补偿与产权的一般关系,分析我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涉及到的耕地产权问题,在此基础上,阐述我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主体和对象。补偿主体包括中央政府、未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非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补偿对象包括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耕地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多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