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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各地市防火处长的消防监督管理知识,经总队办公会议决定,由防火监督部组织各地州市防火监督处长参观团一行16人,于1996年7月16日至30日赴辽宁、山东等地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关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工作访问,先后参观了辽宁的沈阳、大连市,山东的烟台、泰安、青岛市等地方,每到一处都得到了这些地方的省、市公安消防部门及领导同志的热情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