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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14年了,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却不容乐观,实践中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对2008年初发生在西安市百盛东二环店的一起消费纠纷的法理学分析,笔者提出了应从提高商家法律意识、确立消费者本位主义、强化执法部门处置消费纠纷的职权、增强消费者正当维权的意识等方面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以构建和谐消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