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我国《商标法》尚未建立注册商标善意取得制度,关于注册商标转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实务中有截然不同的做法,这造成了认识上和操作上的混乱。本文从探究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渊源、理论基础出发,讨论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并在比较注册商标与物权尤其是不动产物权特点的同异的基础上,论证了建立注册商标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