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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千多年前孔子创办儒学开始,惩罚就是中国传统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惩罚不能说是惟一的一种教育手段,但至少是其中的一种,古人言“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无礼仪。”这其中的奥秘妙不可言,其中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训诫、面壁、打手、苕臀,惩罚的方式变化多端。也许一直存在了两千多年的教育手段现在看起来有些偏激。民間有一种朴素的教育原则“棒打出孝子,恩养忤逆儿”,在今天的教育观来看,显然是不合情理,但我们是不是能够仔细品味一下,找到其中的合理成份呢?或者转化一下方法,更好地为今天的教学服务。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惩罚就是对学生的错误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否定,从而消除并转变不良行为,这就是教育惩罚!教育惩罚通过使学生感受到一定的痛苦而产生悔意,然后知道只有改正错误并作出良好的行为才能减弱或消除痛苦,这种惩罚只要适当地使用就可以将学生的错误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但是如果使用不当甚至滥施“惩罚”,得到的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所以惩罚要灵活适度。
一、惩罚时间的确定
有人认为,错误发生后惩罚应尽可能及时,否则过错不容易消除;也有人认为惩罚应遵循适当延时的原则,以便引起内心的冲突;还有学者认为只有错误行为重复出现,确定那个学生不能自我控制时才使用惩罚。
我认为错误发生后教育者要教导学生去分析错误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危害,这肯定需要一些时间,其时间长短取决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内在的力量即自我意识觉醒的程度,包括较低层次的趋利避害的天性,当面对惩罚的威胁时,趋利避害的天性就促使人做出改过迁善的行为;较高层次是内心的羞愧感,而羞愧感是使学生知道自己违反了一定的道德规范而产生的自我责备、谴责的心理。前者不需要较长时间,而激发羞愧感则需要其他教育手段的配合,需要较长时间,这还要视个体差异而定。因此当学生不明白错误的原因、危害时,教师就立即实施惩罚,那么这种惩罚是低数甚至是负数的。但也不能对错误姑息,否则会贻误最佳的矫正时机。
二、惩罚方式的选择
教育惩罚中适当的痛苦是激发改过迁善内在力量的前提,学生要消除痛苦,必须要先改正过错。选择惩罚的方式即是选择惩罚痛苦刺激的形式。惩罚施加的痛苦包括生理肌体之苦和内部心灵恐惧羞愧之痛。一般情况下改正常规性不太严重的错误借助肌肤之痛或一定的恐惧感即可。而要有效地改正涉及深层思想的较严重的错误,就需要激发羞愧感。
三、惩罚强度的确定
教育惩罚必然带给过失者一定的痛苦,这一点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但由于学生的错误类型、严重程度、改正所需内在力量的层次不同,因此要求痛苦的强度也不同。
涂尔干认为:“随着惩罚严厉程度的提高,惩罚所产生的影响会相应地减弱。”所以惩罚的强度要适当。
四、惩罚执行的程序
师生根据规范和过失的情况,确定惩罚的形式、强度、时间、以及学生做出良好行为的同时要有监督见证人等要素,这样构成一个较完整的惩罚体系。
在惩罚过程中个体表现良好,即可考虑除去或终止惩罚并且给予鼓励和肯定,今后个体做出良好行为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教育工作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教育工作更多的时候可看做是一门艺术,体现在教育实践者的机智和耐心之中 ,这需要教师的爱心与奉献来体现教育惩罚的效果。
倾注爱心,积极引导学生改过迁善,不要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是培养新世纪人才的重中之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惩罚就是对学生的错误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否定,从而消除并转变不良行为,这就是教育惩罚!教育惩罚通过使学生感受到一定的痛苦而产生悔意,然后知道只有改正错误并作出良好的行为才能减弱或消除痛苦,这种惩罚只要适当地使用就可以将学生的错误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但是如果使用不当甚至滥施“惩罚”,得到的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所以惩罚要灵活适度。
一、惩罚时间的确定
有人认为,错误发生后惩罚应尽可能及时,否则过错不容易消除;也有人认为惩罚应遵循适当延时的原则,以便引起内心的冲突;还有学者认为只有错误行为重复出现,确定那个学生不能自我控制时才使用惩罚。
我认为错误发生后教育者要教导学生去分析错误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危害,这肯定需要一些时间,其时间长短取决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内在的力量即自我意识觉醒的程度,包括较低层次的趋利避害的天性,当面对惩罚的威胁时,趋利避害的天性就促使人做出改过迁善的行为;较高层次是内心的羞愧感,而羞愧感是使学生知道自己违反了一定的道德规范而产生的自我责备、谴责的心理。前者不需要较长时间,而激发羞愧感则需要其他教育手段的配合,需要较长时间,这还要视个体差异而定。因此当学生不明白错误的原因、危害时,教师就立即实施惩罚,那么这种惩罚是低数甚至是负数的。但也不能对错误姑息,否则会贻误最佳的矫正时机。
二、惩罚方式的选择
教育惩罚中适当的痛苦是激发改过迁善内在力量的前提,学生要消除痛苦,必须要先改正过错。选择惩罚的方式即是选择惩罚痛苦刺激的形式。惩罚施加的痛苦包括生理肌体之苦和内部心灵恐惧羞愧之痛。一般情况下改正常规性不太严重的错误借助肌肤之痛或一定的恐惧感即可。而要有效地改正涉及深层思想的较严重的错误,就需要激发羞愧感。
三、惩罚强度的确定
教育惩罚必然带给过失者一定的痛苦,这一点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但由于学生的错误类型、严重程度、改正所需内在力量的层次不同,因此要求痛苦的强度也不同。
涂尔干认为:“随着惩罚严厉程度的提高,惩罚所产生的影响会相应地减弱。”所以惩罚的强度要适当。
四、惩罚执行的程序
师生根据规范和过失的情况,确定惩罚的形式、强度、时间、以及学生做出良好行为的同时要有监督见证人等要素,这样构成一个较完整的惩罚体系。
在惩罚过程中个体表现良好,即可考虑除去或终止惩罚并且给予鼓励和肯定,今后个体做出良好行为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教育工作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教育工作更多的时候可看做是一门艺术,体现在教育实践者的机智和耐心之中 ,这需要教师的爱心与奉献来体现教育惩罚的效果。
倾注爱心,积极引导学生改过迁善,不要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是培养新世纪人才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