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举国轰动的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案”,折射出我国法治建设中对公权力监管的缺失与惩处的缺位,也反映了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中成人与成才的困境。文章以评析本案件为契机,权作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教育发展的助推与呐喊。
关键词:公权力;法治;教育改革
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案”引发国人共愤,源于醉驾者李启铭事后的一句“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态度。无论当事人说此话之时是何场景,它触怒了公众的底线;加上校方事后的“封口令”,使事件进一步激化升级。它折射出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与教育改革中的某些弊端。
一、公权力监管的缺失是法治的障碍
法治与人治的最大区别是权力是否受到有效的制约,法律是否得到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地遵守。而“官本位”观念必然导致人治。大家对“我爸爸是李刚”的讨伐是民众对“官本位”特权现象不满长期积郁的一次激化与爆发。
首先,“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叫嚣的不是当事人的爸爸,而是他爸爸手中所掌控的权力。这充分暴露出某些官员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如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为掌握权力的不良者用于谋取私利。
其次,我国悠久的“官本位”观念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可能完全消除,在日常生活中,各种“权力通吃”现象也普遍存在。显然,这与当前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与追求是格格不入的,也是对法治的莫大讽刺。
那么,如何科学、有效地对“掌权者”进行监管,这是考验执政者与国家机关智慧和能力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期、社会已迈入矛盾多发期阶段。
二、公权力的“正确”和独断是法治的迷失
在此次醉驾撞人造成两名大学生一死一伤的恶性案件中,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河北大学校方强令目击学生集体“失语”,否则将对目击证人作出处分。不管背后原因为何,这一行为也彰显了校方权力的独断与专横。
究其成因,还需追根溯源。我们的历史语境是公权力毫无自己的利益,其维护的就是大众的利益,因而“一贯正确”。因其“正确”,所以独断,他人也就不可能对其言行产生怀疑和进行质询。当然我们相信公家仍然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无自己的利益,但在当今的社会现实环境中,面对种种不和谐因素,应允许大众对此格局有异议之声,有申诉之道,毕竟民主、文明是大势所趋。并且公权力也是由人掌握和行使的,是人就有缺点,就有可能犯错误,如若仍抱守传统的思维模式,一切都要公众相信“上面”、配合“上面”,任由折腾,恐怕“上面”连起码的纠错机会都没有,最终也会有损于公权力的“一贯正确”。
殊不知,世上本无绝对的真理,“一贯正确”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为了维护所谓的“面子”,其实更坏了“里子”,它败坏了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党风,损害了依法行政、雷厉风行的政风,践踏了公家单位和社会的道德底线。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再次强调“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其首要之义是强化对各种公权力的监管,并加大对其滥用权力的惩处力度。我们并非没有法律,也并非没有制度,只不过很多时候,公权力的“拥有者”并不太在乎这些。公权力的“拥有者”遵守法律和规则,“被管理者”的权利就得到保障;公权力的“拥有者”如违反法律和规则,就理应受到惩处,否则,“被管理者”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这种保障与惩处的理念,应成为悬在每一位公权力的“拥有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是否在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内,否则就是法治的迷失。
三、成人与成才的谜思
在这起“醉驾案”中,当事人撞人后居然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并且原地返回,很难想象这是一位正在公家单位实习的大学生所为。尽管这是一个个案,但在当代大学生中,漠视他人生命的现象还少么?我们不禁反思:这与他们这么些年所受的学校教育是否存在一定的渊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这对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在“大干快上”的政策支持下,在多出快出“人才”的进程中,也产生了诸多不协调的声音。反观我们这些年来的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中小学教育是挥舞分数的大棒,唯升学率挂帅,高等教育则职业化、娱乐化、生活化、产业化、“人性化”。总之,很多内容流于形式化、功利化。在这种氛围中,可能我们的学生分数优异,我们的学校升学率名列前茅;可能我们的学生专业过硬、才高八斗,我们的学校就业率飙高;可能我们的学生在岗位上成材成名成家……但我们的学校能保证自己的学生都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富于责任感的大写的“人”吗?时下,中学生杀师案、大学生同居现象、“二奶”现象、抄袭作弊现象等不时冲击我们的耳鼓。这些虽不是普遍情况,但他们冷漠自私、缺乏爱心、没有道德感和羞恶心的言行,很难与其还未步出校园的学生形象相联系。其成因虽然复杂,但各级各类学校恐怕也难辞其咎。
实际上,人文关怀的缺失,社会责任的缺位,感恩意识的缺乏,是时下教育的软肋。而一味迎合社会需求,必然违背教育规律,破坏教育生态,也使学校失去自己应有的独立品格,学生失去健全的人格。在此种背景与理念下熏陶、培养出的学生,更多考虑的是自身或家庭的眼前利益,哪会有社会和他人的影子?由是观之,这起“醉驾案”也实属必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2010年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已进入调研阶段,我们更寄希望于其能有效破解成人与成才关系这一教育谜思。
参考文献: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关键词:公权力;法治;教育改革
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案”引发国人共愤,源于醉驾者李启铭事后的一句“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态度。无论当事人说此话之时是何场景,它触怒了公众的底线;加上校方事后的“封口令”,使事件进一步激化升级。它折射出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与教育改革中的某些弊端。
一、公权力监管的缺失是法治的障碍
法治与人治的最大区别是权力是否受到有效的制约,法律是否得到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地遵守。而“官本位”观念必然导致人治。大家对“我爸爸是李刚”的讨伐是民众对“官本位”特权现象不满长期积郁的一次激化与爆发。
首先,“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叫嚣的不是当事人的爸爸,而是他爸爸手中所掌控的权力。这充分暴露出某些官员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如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为掌握权力的不良者用于谋取私利。
其次,我国悠久的“官本位”观念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可能完全消除,在日常生活中,各种“权力通吃”现象也普遍存在。显然,这与当前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与追求是格格不入的,也是对法治的莫大讽刺。
那么,如何科学、有效地对“掌权者”进行监管,这是考验执政者与国家机关智慧和能力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期、社会已迈入矛盾多发期阶段。
二、公权力的“正确”和独断是法治的迷失
在此次醉驾撞人造成两名大学生一死一伤的恶性案件中,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河北大学校方强令目击学生集体“失语”,否则将对目击证人作出处分。不管背后原因为何,这一行为也彰显了校方权力的独断与专横。
究其成因,还需追根溯源。我们的历史语境是公权力毫无自己的利益,其维护的就是大众的利益,因而“一贯正确”。因其“正确”,所以独断,他人也就不可能对其言行产生怀疑和进行质询。当然我们相信公家仍然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无自己的利益,但在当今的社会现实环境中,面对种种不和谐因素,应允许大众对此格局有异议之声,有申诉之道,毕竟民主、文明是大势所趋。并且公权力也是由人掌握和行使的,是人就有缺点,就有可能犯错误,如若仍抱守传统的思维模式,一切都要公众相信“上面”、配合“上面”,任由折腾,恐怕“上面”连起码的纠错机会都没有,最终也会有损于公权力的“一贯正确”。
殊不知,世上本无绝对的真理,“一贯正确”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为了维护所谓的“面子”,其实更坏了“里子”,它败坏了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党风,损害了依法行政、雷厉风行的政风,践踏了公家单位和社会的道德底线。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再次强调“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其首要之义是强化对各种公权力的监管,并加大对其滥用权力的惩处力度。我们并非没有法律,也并非没有制度,只不过很多时候,公权力的“拥有者”并不太在乎这些。公权力的“拥有者”遵守法律和规则,“被管理者”的权利就得到保障;公权力的“拥有者”如违反法律和规则,就理应受到惩处,否则,“被管理者”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这种保障与惩处的理念,应成为悬在每一位公权力的“拥有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是否在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内,否则就是法治的迷失。
三、成人与成才的谜思
在这起“醉驾案”中,当事人撞人后居然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并且原地返回,很难想象这是一位正在公家单位实习的大学生所为。尽管这是一个个案,但在当代大学生中,漠视他人生命的现象还少么?我们不禁反思:这与他们这么些年所受的学校教育是否存在一定的渊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这对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在“大干快上”的政策支持下,在多出快出“人才”的进程中,也产生了诸多不协调的声音。反观我们这些年来的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中小学教育是挥舞分数的大棒,唯升学率挂帅,高等教育则职业化、娱乐化、生活化、产业化、“人性化”。总之,很多内容流于形式化、功利化。在这种氛围中,可能我们的学生分数优异,我们的学校升学率名列前茅;可能我们的学生专业过硬、才高八斗,我们的学校就业率飙高;可能我们的学生在岗位上成材成名成家……但我们的学校能保证自己的学生都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富于责任感的大写的“人”吗?时下,中学生杀师案、大学生同居现象、“二奶”现象、抄袭作弊现象等不时冲击我们的耳鼓。这些虽不是普遍情况,但他们冷漠自私、缺乏爱心、没有道德感和羞恶心的言行,很难与其还未步出校园的学生形象相联系。其成因虽然复杂,但各级各类学校恐怕也难辞其咎。
实际上,人文关怀的缺失,社会责任的缺位,感恩意识的缺乏,是时下教育的软肋。而一味迎合社会需求,必然违背教育规律,破坏教育生态,也使学校失去自己应有的独立品格,学生失去健全的人格。在此种背景与理念下熏陶、培养出的学生,更多考虑的是自身或家庭的眼前利益,哪会有社会和他人的影子?由是观之,这起“醉驾案”也实属必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2010年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已进入调研阶段,我们更寄希望于其能有效破解成人与成才关系这一教育谜思。
参考文献: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