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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费核算又称为电费审核, 即对抄表人员抄来的电能表示数、各类工作传票、营销信息系统客户档案所开展的复核工作。 电费核算是维持电力市场正常秩序的财政支撑, 在供电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长期以来,县供电企业只重视短期效益,注重基础設施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电费管理工作尤其是对电费核算工作管理重视不足,造成差错不断,给企业带来损失。本人结合自己多年电费核算的经验, 就县供电企业电费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探讨,与广大同行共同交流。
关键词:电费核算;现状;管理;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电费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核算人员管理问题
由于县供电企业员工结构复杂,有来自院校的,有来自内部职工子女顶替接班的, 还有部分是农电体制改革后进入的农电工,文化程度高低不一,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部分员工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较差,甚至于出现个别员工为了自己的私欲, 与少数客户内勾外联,损公肥私,这些都直接影响到电费核算的准确性。
1.2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执行不到位
在电费核算中,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核算)也是应收电费核算正确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规定, 对于变压器容量或用电容量为100 kVA 及以上的,除用电性质为“居民”和“非居民”外,其他一律应执行功率因数考核。
在县供电企业中, 由于一些营销人员没有理解透彻《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存在部分应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而未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的情况,执行范围和标准有误。 例如, 对于专用变压器容量为160 kVA 的用户, 功率因数标准全部按 0.90 来执行;对部分农排、 农业生产等满足条件的客户不进行功率因数考核,已进行考核的农业客户,功率因数标准又有按 0.85 来执行的,标准执行混乱现象普遍存在。
1.3 电价执行问题
在县供电企业, 由于员工对电价电费的相关规定掌握不全面,对时事电价政策文件精神吃得不透,致使在制定电价时出现了种种理解上的偏差。例如:对于寺庙用电,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商业客户,有分照明及商业两种电价来执行的; 家属院门房及楼梯灯有按非居民电价来执行的等。诸如此类错误,一方面是报装员工对电价政策了解得不够深入透彻; 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县供电企业核算人员审核把关不严、 业务水平不高致使电价执行出现错误。
1.4 营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体系
未严格按 《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县供电企业沿袭旧有的管理模式,对所有客户包括居民客户每月抄表, 但是其所辖居民客户多为乡村客户, 这些客户每月用电能量大多不超过100 kWh, 每月对此类客户进行抄表计费工作给抄核收各个环节造成了诸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同时,过重的抄表工作量使得抄表员不堪重负, 他们对地处偏僻的地方半年甚或一年才去抄一次表,估抄、漏抄现象极为严重。核算人员不去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是电费核算人员重要的核算手段之一。 县供电企业核算人员长期以来只在办公室面对计算机“闭门造车”,缺乏现场核对,无法保证客户电费基本档案信息与现场一致, 更无法判别有无恶意更改客户基本信息现象。
1.5 营销系统应用问题突出
由于县供电企业营销系统的应用起步较晚, 加之企业员工构成层次不同,个人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营销系统流程操作过程中出现客户信息错误现象较多,如系统中的合同文本和系统档案不符,合同容量、运行容量、报装容量三者不符,电流互感器配置与实际变比不符,报装容量与实际用电能量不符,执行电价所选用电压等级与系统电压等级不符等。此外,还有新装客户高供低计计量方式的系统变损参数与现场变压器实际参数不符, 新装客户变压器首次启用时间误为报装日期等问题。
对营销系统应用的不熟练, 不但致使电费计算发生错误,还影响到售电能量、线损、平均电价等各方面统计的正确性, 更影响到客户对电费计算正确性的信任程度。
1.6 权限管理松懈
县供电企业管理人员对营销系统重视不足, 对营销系统权限管理也较为松懈,为了省事,随意将管理人员所特有的权限下放给一般工作人员, 导致发生人为恶意更改系统原始资料的现象。 如出现抄表员随意更改电能表上月示数现象, 以及出现更改变压器首次运行时间的恶意行为。
1.7 业务工作传票流程不规范
业务工作传票是电费核算的重要依据。 县供电企业开始应用营销系统后,逐步淘汰了卡片,而且由于各方面原因, 连接报装与电费审核的中间连接环节———工作传票也被中断, 审核失去了工作传票这个基础依据, 只能以营销系统中报装人员所建的基础数据为依据进行核算,而报装时一旦将基础数据建错,审核核算出来的电费则无正确性可言。
2电费核算工作的改进措施
2.1 加强营业人员管理
根据县供电企业营销员工文化程度偏低、 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的现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工作,使其系统扎实地学习电价电费方面相关业务知识, 及时掌握动态的电价政策。并且定期召开分析会,相互交流经验,对特殊、异常现象进行现场分析,让每个营销人员都熟练掌握电费电价业务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对营销系统的应用,也要对员工分不同岗位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其上岗, 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各自岗位的操作流程。
2.2 制定奖惩考核制度
考核方案可结合工作指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量化考核:对在电能量电费考核中效率高、表现优、能力强的核算人员给予经济等方面的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马虎应付的人,要坚决处罚,性质严重时可以调整岗位;对工作失职渎职给供电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予以下岗或解聘处理。只有通过严厉的手段,杜绝员工中存在的不良习气, 才能保障电费核算不会因人为原因出现差错。
2.3 规范营业管理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用电营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真正做到经营有制度、工作有监督、管理有指标、指标有考核、考核有分析、分析有措施、措施有落实。 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电费发行正确无误。
2.4 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营销档案和台账记录。 按照规定核实有关资料,对供电设备资料、电价电费资料、表计资料、客户原始设备资料和变更资料都要仔细核查, 确保基础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建立“小指标”评价体系。 “小指标”评价体系是对电费抄核收工作的过程建立指标管理体系, 针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比较、分析。包括抄表核算各环节的时限掌握,异常工单、责任工单的深入调查,从对每一户纠错客户档案的记录到流失电能量的统计等内容, 均通过数据反映电费核算工作质量, 用数据促工作,用行动促指标,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提升电费核算管理水平。
规范业务流程,坚持工作程序,强化相互监督。 对营销系统权限应严格管理, 不得随意下放更改关键信息的权限。将电费退补流程规范化,电能量电费退补流程经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发行, 严防违规操作,造成电费损失。
工作传单处理要严格化。将业扩报装、电费核算环节紧密连接,加强环节间的监督,务必手续齐全,不得违规处理,确保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新装、增容等变更传单应由专人接收、返还,严格把关,审核传单是否合格。 每月核算完毕后将各单位异动传单分别登记在各班异动传单登记本中,便于以后查阅审查。
2.5 加大投资,采用先进设备,减少人工差错
县供电企业计量设备老化、抄表方式落后,给电费核算的准确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加大投资, 淘汰落后的装置, 更换先进的电能计量装置。 比如可装设远程抄表终端系统, 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以此减少人为差错,提高电费核算的准确性。
2.6 建立电费电价稽查工作机制,加强现场复核力度
将电费电价稽查常态工作与电价责任事故稽查相结合,每月根据审核中的异常工单、零电能量客户、疑问客户档案等情况执行详细的稽查计划, 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 并将稽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反馈给公司。 对发现的重大差错问题,严格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差错的发生。
关键词:电费核算;现状;管理;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电费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核算人员管理问题
由于县供电企业员工结构复杂,有来自院校的,有来自内部职工子女顶替接班的, 还有部分是农电体制改革后进入的农电工,文化程度高低不一,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部分员工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较差,甚至于出现个别员工为了自己的私欲, 与少数客户内勾外联,损公肥私,这些都直接影响到电费核算的准确性。
1.2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执行不到位
在电费核算中,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核算)也是应收电费核算正确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规定, 对于变压器容量或用电容量为100 kVA 及以上的,除用电性质为“居民”和“非居民”外,其他一律应执行功率因数考核。
在县供电企业中, 由于一些营销人员没有理解透彻《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存在部分应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而未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的情况,执行范围和标准有误。 例如, 对于专用变压器容量为160 kVA 的用户, 功率因数标准全部按 0.90 来执行;对部分农排、 农业生产等满足条件的客户不进行功率因数考核,已进行考核的农业客户,功率因数标准又有按 0.85 来执行的,标准执行混乱现象普遍存在。
1.3 电价执行问题
在县供电企业, 由于员工对电价电费的相关规定掌握不全面,对时事电价政策文件精神吃得不透,致使在制定电价时出现了种种理解上的偏差。例如:对于寺庙用电,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商业客户,有分照明及商业两种电价来执行的; 家属院门房及楼梯灯有按非居民电价来执行的等。诸如此类错误,一方面是报装员工对电价政策了解得不够深入透彻; 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县供电企业核算人员审核把关不严、 业务水平不高致使电价执行出现错误。
1.4 营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体系
未严格按 《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县供电企业沿袭旧有的管理模式,对所有客户包括居民客户每月抄表, 但是其所辖居民客户多为乡村客户, 这些客户每月用电能量大多不超过100 kWh, 每月对此类客户进行抄表计费工作给抄核收各个环节造成了诸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同时,过重的抄表工作量使得抄表员不堪重负, 他们对地处偏僻的地方半年甚或一年才去抄一次表,估抄、漏抄现象极为严重。核算人员不去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是电费核算人员重要的核算手段之一。 县供电企业核算人员长期以来只在办公室面对计算机“闭门造车”,缺乏现场核对,无法保证客户电费基本档案信息与现场一致, 更无法判别有无恶意更改客户基本信息现象。
1.5 营销系统应用问题突出
由于县供电企业营销系统的应用起步较晚, 加之企业员工构成层次不同,个人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营销系统流程操作过程中出现客户信息错误现象较多,如系统中的合同文本和系统档案不符,合同容量、运行容量、报装容量三者不符,电流互感器配置与实际变比不符,报装容量与实际用电能量不符,执行电价所选用电压等级与系统电压等级不符等。此外,还有新装客户高供低计计量方式的系统变损参数与现场变压器实际参数不符, 新装客户变压器首次启用时间误为报装日期等问题。
对营销系统应用的不熟练, 不但致使电费计算发生错误,还影响到售电能量、线损、平均电价等各方面统计的正确性, 更影响到客户对电费计算正确性的信任程度。
1.6 权限管理松懈
县供电企业管理人员对营销系统重视不足, 对营销系统权限管理也较为松懈,为了省事,随意将管理人员所特有的权限下放给一般工作人员, 导致发生人为恶意更改系统原始资料的现象。 如出现抄表员随意更改电能表上月示数现象, 以及出现更改变压器首次运行时间的恶意行为。
1.7 业务工作传票流程不规范
业务工作传票是电费核算的重要依据。 县供电企业开始应用营销系统后,逐步淘汰了卡片,而且由于各方面原因, 连接报装与电费审核的中间连接环节———工作传票也被中断, 审核失去了工作传票这个基础依据, 只能以营销系统中报装人员所建的基础数据为依据进行核算,而报装时一旦将基础数据建错,审核核算出来的电费则无正确性可言。
2电费核算工作的改进措施
2.1 加强营业人员管理
根据县供电企业营销员工文化程度偏低、 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的现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工作,使其系统扎实地学习电价电费方面相关业务知识, 及时掌握动态的电价政策。并且定期召开分析会,相互交流经验,对特殊、异常现象进行现场分析,让每个营销人员都熟练掌握电费电价业务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对营销系统的应用,也要对员工分不同岗位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其上岗, 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各自岗位的操作流程。
2.2 制定奖惩考核制度
考核方案可结合工作指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量化考核:对在电能量电费考核中效率高、表现优、能力强的核算人员给予经济等方面的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马虎应付的人,要坚决处罚,性质严重时可以调整岗位;对工作失职渎职给供电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予以下岗或解聘处理。只有通过严厉的手段,杜绝员工中存在的不良习气, 才能保障电费核算不会因人为原因出现差错。
2.3 规范营业管理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用电营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真正做到经营有制度、工作有监督、管理有指标、指标有考核、考核有分析、分析有措施、措施有落实。 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电费发行正确无误。
2.4 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营销档案和台账记录。 按照规定核实有关资料,对供电设备资料、电价电费资料、表计资料、客户原始设备资料和变更资料都要仔细核查, 确保基础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建立“小指标”评价体系。 “小指标”评价体系是对电费抄核收工作的过程建立指标管理体系, 针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比较、分析。包括抄表核算各环节的时限掌握,异常工单、责任工单的深入调查,从对每一户纠错客户档案的记录到流失电能量的统计等内容, 均通过数据反映电费核算工作质量, 用数据促工作,用行动促指标,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提升电费核算管理水平。
规范业务流程,坚持工作程序,强化相互监督。 对营销系统权限应严格管理, 不得随意下放更改关键信息的权限。将电费退补流程规范化,电能量电费退补流程经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发行, 严防违规操作,造成电费损失。
工作传单处理要严格化。将业扩报装、电费核算环节紧密连接,加强环节间的监督,务必手续齐全,不得违规处理,确保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新装、增容等变更传单应由专人接收、返还,严格把关,审核传单是否合格。 每月核算完毕后将各单位异动传单分别登记在各班异动传单登记本中,便于以后查阅审查。
2.5 加大投资,采用先进设备,减少人工差错
县供电企业计量设备老化、抄表方式落后,给电费核算的准确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加大投资, 淘汰落后的装置, 更换先进的电能计量装置。 比如可装设远程抄表终端系统, 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以此减少人为差错,提高电费核算的准确性。
2.6 建立电费电价稽查工作机制,加强现场复核力度
将电费电价稽查常态工作与电价责任事故稽查相结合,每月根据审核中的异常工单、零电能量客户、疑问客户档案等情况执行详细的稽查计划, 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 并将稽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反馈给公司。 对发现的重大差错问题,严格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差错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