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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为了控制和掌握地方的情况,规定每年地方长官或其代表,必须进京“上计”,汇报一年的政绩、税收,并将推荐的人才贡举到中央。而地方为了伺知中央的动向、联络中央各部门,也为了本地区进京办事更方便,就在京城设立临时的办事处。秦朝享国短促,这方面的史料阙如,但汉朝开始设立驻京办,史料确凿。唐朝则是“驻京办”的全盛时代,宋以后逐渐走向衰落。
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汉承秦制,地方行政实行郡县二级制,此外还有各诸侯的封国,因此,又为郡国并行制。但随着诸侯王的封地面积广阔,手中握有的权力极大。为了实现对诸侯有效控制,汉朝制定了朝请制度。诸侯王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京城觐见皇帝。当时的京城长安,有“赵邸”、“代邸”、“燕邸”、“齐邸”等诸多国邸。但在西汉早期,国邸一旦和皇家的内部斗争沾上关系,就会变成人间地狱。分封各地的诸侯王一旦被废,会被投入国邸。运气好的,软禁一段时间后,还能回到自己的封地,运气差的,就丧命其中了。
到汉武帝时,汉武帝打破中央政府出资修建国邸、在京师划有专门地片的规定,不仅将国邸修到了泰山,而且还让诸侯王自己出钱。除了地位显赫的国邸,汉代还有郡邸。郡是汉代最高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从其政务性质和规模来看,都与诸侯国十分相似。在汉朝初年,郡的存在,的确达到了制衡诸侯国的作用。
郡邸通常也设在京城,由中央政府划定区域,由地方政府出资修建,专供各郡官员进京时居住。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张积认为,郡邸的用途主要是:供各郡的上计吏赴京送交上计簿时居住;郡邸还供升了京官的郡守赴京任职时居住;供各郡选送孝廉、秀才居住。
藩镇力量决定兴与衰
唐朝是驻京办最活跃的时期,最多时达到四五十个,而且占据了京城最繁华的几个坊,大批办事人员在京常住,置房产,包二奶,纳小妾,流连烟花柳巷,参与商业经营。唐代宗李豫于大历十二年(777年),敕令各藩镇在京设置的“上都邸务”机构负责人“留后使”,一律改名为“上都进奏院官”,驻京办更名为“进奏院”。
众多的进奏院,对拉动京城的消费、活跃市场起了不少作用。房地产业、餐饮娱乐业及各类服务业受益最为显著。进奏院需要选址买房,又通过便换业务替藩镇在京城积蓄了大量货币,有的多达数10万贯,于是藩帅们竞相在京城购置房地产,推高了京城的房价。
进奏院大多集中在长安东城偏北的崇仁坊和平康坊,这两坊离政治中心较近,又邻近东市,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的住宅也大多在这一带。这两坊商业和娱乐业兴盛,“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每天车水马龙,“遂倾两市”。两坊的红火与进奏院也有很大关系,迎来送往,推高人气。中央对官吏的种种限制,主要是针对在京任职的官员,驻京办反倒是一块“自由的沃土”。
宋朝,杯酒释兵权消除了地方坐大的隐患。进奏院仍然存在,但已变为隶属中央的机构,进奏官的任免也逐渐归属中央。宋以后,历朝统治者都更加重视加强中央集权,藩镇势力恶性膨胀的局面也退出历史舞台,进奏院依藩镇而托大、在京城异常活跃的场景,直至清朝末年都不曾再现。
滋生腐败现象?公费数量惊人
明朝时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驻京办”,但明朝统治者认为,类似进奏院职能的机构还是需要的。于是,便新设了一个叫做“通政司”的部门。这个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功能:掌管着将皇帝的命令通传下达给地方,收受、检查地方及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奏报四方臣民的动态、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等事。通政司直接受皇帝管辖,与六部平起平坐,权力很大。
因为它的存在,使皇帝耳聪目明,能够及时了解执政的得与失和政策的落实程度,有时也是皇帝选拔官员的评价渠道之一。为此,各地方部门对通政司官员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哪怕是正常的工作内容,也都会用金钱铺路。《儒林外史》第七回说:“二位官府封了银子,又写了一封荐书,荐在那新升通政司范大人家。”而每到传统节日,各地都会派人进京,为各种事项活动,用金钱通路。通政司便是他们必去之地。
清代也没有专门的“驻京办”机构,但清朝有个官职,叫做“提塘”,即是清代各省总督、巡抚选派本省的武进士、修选守备等人,送请兵部充补,驻于京城,三年一轮。实际上,这就是地方政府派驻京师的联络官,其职责本仅限投递本省与京师各官署往来文书。而在实际工作中,“提塘”还承担了很多任务,比如夏冬两季奉送“冰炭费”,打点各衙署官吏;再如“串通军机处写字之人”传递内幕信息,发回供本省督抚判断高层动态及政治风向的消息。因此,被选送到京城的提塘官通常是被督抚们倚为亲信的人,他们的赏赐及待遇十分丰厚。
此外,清朝的地方政府,都设有一种专门资金,叫做“部费”,即“公关活动费”。此费用总体规模极大。晚清学者冯桂芬说,清朝中央各部衙门办事人员——书吏们的“部费”收入,光吏部四个司的书吏每年所得就有大约300万两银子,加上兵部、户部、工部,四部书吏每年所得应该不少于1000万两银子。但中央部门不止四部,可想而知,地方上每年要准备多少“部费”。
我国有许多和“驻京办”相似的“驻省办”,这些机构主要目的是为了跑项目、跑资金、跑资源,但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的逐步取消或下放,“驻省办”的功能也就基本消失了。现在交通日益发达,相当一部分地方都正在同城化,已不是过去那种需要车马劳顿才能进入省城的时代,这些既浪费公款又容易滋生腐败的“驻省办”确实到了必须清理规范和撤销的时候了。
(编辑:曹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