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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乌鲁木齐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对全疆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目前,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现。然而,与全国首批试点的先进城市相比,乌鲁木齐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时还存在着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市民主动分类意识不强、宣传动员不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混装混运”现象较普遍等突出问题。鉴于此,从改进工作机制、落实强制责任、加强宣传动员、补齐设施短板、扶持市场主体、借力信息技术、加强创新实践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推进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现状;首府绿色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7-0051-03
作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法规,通过扩大试点、推动示范、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专业车辆缺乏等问题也更加突出,需要着力解决。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较低
从目前看,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居民原有的投放意识还难以改变,参与分类意识弱。在市区街道上,两分类垃圾箱正逐步被升级替换成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的“三分类”垃圾箱。但是,许多市民未按照箱体上的标志进行垃圾投放。
(二)宣传动员不深入,社会引导力较弱
2020年,乌鲁木齐市充分利用公交、地铁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海报宣传,加大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但是,宣传工作还是不够深入。一是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广大非试点社区的宣传仅停留在张贴海报阶段,没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入户培训等提高垃圾分类技能活动。二是实施垃圾分类的氛围不够浓厚。由于垃圾分类还未形成风尚,垃圾分类志愿者也比较少。
(三)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社会示范性不足
目前,乌鲁木齐城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已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但是,推进得还不够深入,回收容器设置也不规范。国家对垃圾分类很重视,强调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投放不同垃圾。但是部分机关收集容器配置不规范,仅在垃圾桶上贴上纸质分类标签。二是“混装混运”问题突出。由于部分单位委托的物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后的垃圾被“混装”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能向市民规范地展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公共机构还比较少,示范性還有待加强。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资源化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垃圾分类工作资源化能力较低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缺乏,分类处理缺口大。乌鲁木齐市现有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目前厨余垃圾处理的需要。二是低价值可回收物大量混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低。近年来,废品回收站数量大量减少,覆盖密度大幅降低,并逐步远离居民区,从而造成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增高,废品回收或拾荒人员收集动力不足,许多废玻璃、废塑料以及废旧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难以回收利用,只能混入生活垃圾做填埋处理,这成为困扰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的一道难题。
(五)“混装混运”现象较普遍,分类收运能力不足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是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分类垃圾车辆太少,部分试点小区虽然有了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厢房,但因分类专用车辆不到位,垃圾不得不“混装混运”,使前端分类工作失去意义。更为关键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影响了市民自觉分类的信心和热情。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工作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
改进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机制、深化激励机制、健全监管机制、重视反馈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推动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参与的新时尚。一是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完善治理机制。应学习借鉴上海市、厦门市等城市的经验,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设,做好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对接,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开通绿色账户,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通过积分进行奖励,引导居民开展精准分类。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推行实效。建议将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纳入绿色账户兑换点,以方便市民用绿色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第三方代表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员有权进入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以及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具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以及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1]。四是汇集民智民意,重视反馈机制。建议在《乌鲁木齐市晚报》等报刊,开辟《推进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乌鲁木齐市——请您来献策》等栏目,向各界广泛征集实施生活垃圾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汇总并转给有关管理部门研究。
(二)落实强制责任,切实做好全社会表率
公共机构不仅要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还要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社会做好表率。一是细化分类要求,结合不同行业产生垃圾的差异,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并形成本行业实施垃圾分类的标准。二是加强服务机构示范。充分发挥各类场所和邮政、通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窗口服务的优势,做好推行垃圾分类的示范。三是抓好典型示范。结合国家、自治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涵盖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社区和公共窗口的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推广绿色办公文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做好废纸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提升各类主体自觉性
对市民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动员是让居民养成习惯的重要环节。一是应壮大宣传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动员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大学生、热心居民深入一线,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大讲堂”“微课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发起并成立专门从事垃圾分类宣传推广的公益组织,并对其办理注冊登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二是掀起宣传高潮,推动全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报道,在我市电视台、主要报纸及其线上新媒体平台推出垃圾分类主题专栏,定期报道我市垃圾分类方面的亮点、特色和成效,提高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三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终端处置设施,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让市民直观了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科普垃圾分类知识,加深其对垃圾危害及待处理难度的认知,提升其垃圾分类意识。
(四)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全链条处理水平
抓好分类收集,配套分类运输,完善分类处理,提升末端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分类设施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处理水平。一是抓好分类收集工作,落实投放责任。抓好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的落实。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落实好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安置及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投放。集中供餐的单位,要落实好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在道路、广场、公园、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业经营场所要落实好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二是配套分类运输,实现“专车专运”。加大分类运输环节的投入,配足配齐分类清运专用车辆。研究制定各品类垃圾运输的车辆标准,实现运输车辆颜色、车身标准、标志标识、电话、单位“五统一”,与各品类垃圾桶颜色一致,易于群众识别监督[2],实现“专车专运”,杜绝“混装混运”。三是完善分类处理,重视减量工作。大力支持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厨余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的处置难题。加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通过积极推进“两网融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低值可回收垃圾的回收量和资源化利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清运量,减轻终端处置压力。
(五)扶持市场主体,推动垃圾治理产业化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推行垃圾分类行业社会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孵化一批覆盖率高、资源化利用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垃圾治理产业化。一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支持各类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垃圾处理的宣传引导、指导监督、技术支持等工作,加快形成市场运作模式[3]。二是搭建合作平台,孵化龙头骨干企业。搭建好政府、企业、社会合作载体,为再生资源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创造良好条件,助推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通过加快业态创新,孵化出一批覆盖率高、资源化利用率高的龙头骨干企业。三是构建一体化的市场体系,提高可持续能力。鼓励企业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进行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对低价值和大件可回收物进行一体化回收,从而实现资源回收的规模化经营和回收基础设施的集约化使用,最大化降低分类主体经营成本,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借力信息技术,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将互联网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紧密衔接,通过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模式。一是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可实现垃圾分类管理数据化、平台化、移动化、智能化,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建议着力构建“乌鲁木齐市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街道、社区数据互联互通,对各类垃圾的投放、收集和运输进行全流程追踪、数字化监管。二是增加智能收集设备的使用。智能收集设备不仅便于实施“绿色积分”奖励机制,加快培养市民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还能通过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将市民的垃圾投放信息上传到智慧平台,为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市民垃圾投放数据库和垃圾分类信用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智能收集设备的使用,稳步扩大智能化垃圾分类小区的数量。
(七)加强创新实践,凝聚垃圾分类新动力
积极借鉴首创经验,充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加强改革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化水平,凝聚垃圾分类新动力。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成立专业的服务机构。借鉴成都市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的做法,建议成立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由该机构负责拟订和宣传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标准、发展规划。二是创新宣教方式,成立专业培训机构。借鉴台州市成立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的做法,建议在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大学内设立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建成集垃圾分类培训、策划、宣传、研究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平台。三是创新研发平台,成立企业研究机构。借鉴长沙市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成立有机垃圾循环利用研究院的做法,建议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处理科技专项”,鼓励引导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成立循环利用研究机构,在实践中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工艺、新技术。
参考文献:
[1] 全杰.垃圾处理强监管垃圾分类更顺畅[N].广州日报,2019-08-09.
[2] 王天淇.北京市试点垃圾分类专车专运[N].北京日报,2019-10-21.
[3] 俞伟波.生活垃圾分类市场主体的培育和监管——以浙江省为例[J].城市管理,2019,(11).
[责任编辑 文 峰]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现状;首府绿色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7-0051-03
作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法规,通过扩大试点、推动示范、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专业车辆缺乏等问题也更加突出,需要着力解决。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较低
从目前看,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居民原有的投放意识还难以改变,参与分类意识弱。在市区街道上,两分类垃圾箱正逐步被升级替换成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的“三分类”垃圾箱。但是,许多市民未按照箱体上的标志进行垃圾投放。
(二)宣传动员不深入,社会引导力较弱
2020年,乌鲁木齐市充分利用公交、地铁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海报宣传,加大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但是,宣传工作还是不够深入。一是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广大非试点社区的宣传仅停留在张贴海报阶段,没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入户培训等提高垃圾分类技能活动。二是实施垃圾分类的氛围不够浓厚。由于垃圾分类还未形成风尚,垃圾分类志愿者也比较少。
(三)公共机构推进不深入,社会示范性不足
目前,乌鲁木齐城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已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但是,推进得还不够深入,回收容器设置也不规范。国家对垃圾分类很重视,强调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投放不同垃圾。但是部分机关收集容器配置不规范,仅在垃圾桶上贴上纸质分类标签。二是“混装混运”问题突出。由于部分单位委托的物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后的垃圾被“混装”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能向市民规范地展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公共机构还比较少,示范性還有待加强。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资源化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垃圾分类工作资源化能力较低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缺乏,分类处理缺口大。乌鲁木齐市现有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目前厨余垃圾处理的需要。二是低价值可回收物大量混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低。近年来,废品回收站数量大量减少,覆盖密度大幅降低,并逐步远离居民区,从而造成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增高,废品回收或拾荒人员收集动力不足,许多废玻璃、废塑料以及废旧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难以回收利用,只能混入生活垃圾做填埋处理,这成为困扰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的一道难题。
(五)“混装混运”现象较普遍,分类收运能力不足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是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分类垃圾车辆太少,部分试点小区虽然有了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厢房,但因分类专用车辆不到位,垃圾不得不“混装混运”,使前端分类工作失去意义。更为关键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影响了市民自觉分类的信心和热情。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工作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
改进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机制、深化激励机制、健全监管机制、重视反馈机制,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推动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参与的新时尚。一是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完善治理机制。应学习借鉴上海市、厦门市等城市的经验,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设,做好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对接,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开通绿色账户,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通过积分进行奖励,引导居民开展精准分类。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推行实效。建议将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纳入绿色账户兑换点,以方便市民用绿色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第三方代表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员有权进入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以及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具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以及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1]。四是汇集民智民意,重视反馈机制。建议在《乌鲁木齐市晚报》等报刊,开辟《推进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乌鲁木齐市——请您来献策》等栏目,向各界广泛征集实施生活垃圾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汇总并转给有关管理部门研究。
(二)落实强制责任,切实做好全社会表率
公共机构不仅要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还要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社会做好表率。一是细化分类要求,结合不同行业产生垃圾的差异,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并形成本行业实施垃圾分类的标准。二是加强服务机构示范。充分发挥各类场所和邮政、通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窗口服务的优势,做好推行垃圾分类的示范。三是抓好典型示范。结合国家、自治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涵盖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社区和公共窗口的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推广绿色办公文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做好废纸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提升各类主体自觉性
对市民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动员是让居民养成习惯的重要环节。一是应壮大宣传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动员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大学生、热心居民深入一线,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大讲堂”“微课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发起并成立专门从事垃圾分类宣传推广的公益组织,并对其办理注冊登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二是掀起宣传高潮,推动全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报道,在我市电视台、主要报纸及其线上新媒体平台推出垃圾分类主题专栏,定期报道我市垃圾分类方面的亮点、特色和成效,提高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三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终端处置设施,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让市民直观了解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科普垃圾分类知识,加深其对垃圾危害及待处理难度的认知,提升其垃圾分类意识。
(四)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全链条处理水平
抓好分类收集,配套分类运输,完善分类处理,提升末端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分类设施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处理水平。一是抓好分类收集工作,落实投放责任。抓好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的落实。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落实好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安置及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投放。集中供餐的单位,要落实好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在道路、广场、公园、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业经营场所要落实好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二是配套分类运输,实现“专车专运”。加大分类运输环节的投入,配足配齐分类清运专用车辆。研究制定各品类垃圾运输的车辆标准,实现运输车辆颜色、车身标准、标志标识、电话、单位“五统一”,与各品类垃圾桶颜色一致,易于群众识别监督[2],实现“专车专运”,杜绝“混装混运”。三是完善分类处理,重视减量工作。大力支持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厨余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的处置难题。加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通过积极推进“两网融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低值可回收垃圾的回收量和资源化利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清运量,减轻终端处置压力。
(五)扶持市场主体,推动垃圾治理产业化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推行垃圾分类行业社会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孵化一批覆盖率高、资源化利用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垃圾治理产业化。一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支持各类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垃圾处理的宣传引导、指导监督、技术支持等工作,加快形成市场运作模式[3]。二是搭建合作平台,孵化龙头骨干企业。搭建好政府、企业、社会合作载体,为再生资源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创造良好条件,助推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通过加快业态创新,孵化出一批覆盖率高、资源化利用率高的龙头骨干企业。三是构建一体化的市场体系,提高可持续能力。鼓励企业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进行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对低价值和大件可回收物进行一体化回收,从而实现资源回收的规模化经营和回收基础设施的集约化使用,最大化降低分类主体经营成本,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借力信息技术,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将互联网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紧密衔接,通过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模式。一是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可实现垃圾分类管理数据化、平台化、移动化、智能化,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建议着力构建“乌鲁木齐市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街道、社区数据互联互通,对各类垃圾的投放、收集和运输进行全流程追踪、数字化监管。二是增加智能收集设备的使用。智能收集设备不仅便于实施“绿色积分”奖励机制,加快培养市民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还能通过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将市民的垃圾投放信息上传到智慧平台,为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市民垃圾投放数据库和垃圾分类信用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智能收集设备的使用,稳步扩大智能化垃圾分类小区的数量。
(七)加强创新实践,凝聚垃圾分类新动力
积极借鉴首创经验,充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加强改革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化水平,凝聚垃圾分类新动力。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成立专业的服务机构。借鉴成都市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的做法,建议成立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中心。由该机构负责拟订和宣传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标准、发展规划。二是创新宣教方式,成立专业培训机构。借鉴台州市成立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的做法,建议在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大学内设立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建成集垃圾分类培训、策划、宣传、研究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平台。三是创新研发平台,成立企业研究机构。借鉴长沙市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成立有机垃圾循环利用研究院的做法,建议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处理科技专项”,鼓励引导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成立循环利用研究机构,在实践中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工艺、新技术。
参考文献:
[1] 全杰.垃圾处理强监管垃圾分类更顺畅[N].广州日报,2019-08-09.
[2] 王天淇.北京市试点垃圾分类专车专运[N].北京日报,2019-10-21.
[3] 俞伟波.生活垃圾分类市场主体的培育和监管——以浙江省为例[J].城市管理,2019,(11).
[责任编辑 文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