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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其安全驾驶技能,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要使机动车驾驶人做到安全驾驶机动车,最重要的方法是使机动车驾驶人掌握正确、过硬的机动车驾驶技能。
[关键词]驾驶员 安全驾驶 机动车 方法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2-0081-01
1 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正确的驾车观察方法
驾车观察方法是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对道路交通信息情况进行专心察看的一种技能。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必须做到专心驾驶、善于观察。这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最基本要求,没有对道路交通活动信息的正确观察能力,盲目、冒险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要做到观察正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做到驶离原地、通过交叉路口、转弯、掉头、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时必须认真观察,确保安全操作:1)一般正常行驶时,要注意观察道路的前方及两边的交通情况,适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2)驶离原地、左转弯、掉头、向左变更车道、超车时,要注意前侧及左后侧的交通情况;3)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右边停车时,要注意观察前侧及右后侧的交通情况。
现实中有许多妨碍驾驶人观察视线的死角。如在道路中央及两侧种植过高的植物,由于植物过高而影响驾驶观察视线,妨碍行车安全。有经验的驾驶人行经上述路段都特别注意,要么降低车速行驶,要么避免行驶被遮挡视线的车道。如果交叉路口种植植物过高,安全隐患更为凸现,影响安全驾车更为严重。我们必须要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实际,不要为了美而给交通安全埋下人为的隐患,不要为了美而损害交通安全权益。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果断的驾车判断能力。
2 驾车判断能力是对道路交通信息动态所做出的一种判定技能
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越慢越好,越慢越安全。我认为这是片面的,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是不深入了解机动车性能和交通事故成因的表现。机动车的发明,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当今社会十分注重效益,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发挥机动车的效能,提高其使用效率,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片面强调降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而获取行车安全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现实社会发展要求的。随着机动车制造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的安全技术设计不断优化,安全性能已今非昔比,特别是小型汽车安全刹车性能已达到较高技术水平。同时,公路的安全技术标准也越来越高,道路的质量越来越好,为机动车安全快速行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与驾驶人错误判断有关,驾驶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驾车而造成的错误判断,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目前,机动车限速过低的问题一直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近几年来的省、市“两会”的热点议案都有关于机动车超速问题的争论,质疑有些地区以抓超速驾驶去搞创收。有的人认为目前许多道路的限速过低,应当根据实际路况适当提高限速,予以提高通行率;有的人认为不分车型、时段限速不合理,应当区分大小车型和时间段进行限速;有的人认为超速罚款过重,应当降低处罚款款项等等。我认为限速应当根据具体路段、时间和大、小车型以及驾驶人的平均驾车综合判断能力而定,目前已有许多省市都已实行按大小车型、时间段来限速,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这说明事故与速度快有一定关联,但归根到底也是由于驾驶人判断能力差所造成。因为速度与判断之间有一定关系,速度快,视距窄,判断时间相对短,影响驾车判断就相对严重,如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驾车就危险,如未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也就是说在驾驶人掌握控制能力的范围内,驾车是安全的。现实中有的驾驶人该走时不敢走,该快速通行时却不敢快速通行,往往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者引发交通事故。其实,驾驶人能够准确判断前车行使动向、速度和车距,并与之保持安全的车速和车距,该快则快,该慢则慢,该停则停,及时避让危险车辆,才是真本领、真功夫,才是安全行车关键所在。
驾驶人的判断能力是衡量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的综合标准,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机动车经验积累的表现。因此,驾驶人应当在日常中加强学习交通安全技术知识,在交通活动中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安全行车判断能力,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3 机动车驾驶人要有熟练过硬的驾驶技能
机动车驾驶人掌握過硬的安全驾驶技能,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前提,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必须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守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意识;其次是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从源头上防范因未经过培训和严格考试而取得驾驶证“合法”上路的驾驶人危害社会。
我们都知道,由于警力有限和交通管理工作方法的相对滞后,且执法对象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路面执勤民警只能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未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没法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执法漏洞,有的驾驶人可能会经常被交警安全检查,有的驾驶人可能多年都没有被交警安全检查过,给交通违法人员预留了很大的真空,甚至造成事实已多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而误认为不违法或者违法无所谓的现象存在,这也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事实上,我们民警执法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如违法取证困难,追求查扣数量等,致使查获的违法多为妨碍交通管理类或者易查处又无争议的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多与造成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要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单靠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要多部门联动、多方位管理,特别是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的培训,严把考试关,考训出驾驶技能过硬的驾驶人,才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关键。
4 安全行车经验总结
1)驾驶动作要规范,驾车习惯要端正。俗语云“安全驾驶从正确驾驶姿势开始。”驾驶人必须重视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车能力。
2)牢记“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三原则。视线不清路段,危险复杂路段,要降低车速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前要减速观望,并且按规定让行,确认安全后则快速通过,确认不安全则停在路口外等待安全时机再通过。
3)防止前车突然停车或变道。如前方突然发生异常或危险情况,为了保证安全必须先制动减速,必要时可运用紧急制动,使汽车在最短的距离内停车,待观察判明情况或危险消除后再继续行驶,切勿冒险切线超车。
4)同向同道行驶时,要保持一定安全车速和车距(“两秒”距离)。防止因前车紧急制动措手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
5)保持一定的侧向间距。由于汽车行驶中存在着左右晃动的现象,车速越快,晃动越大,这种晃动会改变行车侧向间距。如与行驶中的车辆,以及路边树木、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侧向间距越小,越容易发生侧面刮擦。
6)急转弯视线不清时“减速、鸣号、靠右行”(禁呜号区域不许呜号)。会车礼让“三先”;夜间行车要按规定使用灯光;倒车,掉头,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察明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做到不开盲目车、英雄车、堵气车、抢道车、病态车。
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要注重自身的交通行为,要不断提高自身驾车观察、判断能力和完善驾车操作技能,予以应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的挑战,使道路交通事故远你而去。
参考文献
[1] 凌文辁,汽车司机安全驾驶性向测验的建构[J];心理学报;1997年04期.
[2] 朱靳良,驾驶员车祸危险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J];劳动医学;1997年01期.
[关键词]驾驶员 安全驾驶 机动车 方法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2-0081-01
1 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正确的驾车观察方法
驾车观察方法是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对道路交通信息情况进行专心察看的一种技能。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必须做到专心驾驶、善于观察。这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最基本要求,没有对道路交通活动信息的正确观察能力,盲目、冒险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要做到观察正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做到驶离原地、通过交叉路口、转弯、掉头、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时必须认真观察,确保安全操作:1)一般正常行驶时,要注意观察道路的前方及两边的交通情况,适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2)驶离原地、左转弯、掉头、向左变更车道、超车时,要注意前侧及左后侧的交通情况;3)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右边停车时,要注意观察前侧及右后侧的交通情况。
现实中有许多妨碍驾驶人观察视线的死角。如在道路中央及两侧种植过高的植物,由于植物过高而影响驾驶观察视线,妨碍行车安全。有经验的驾驶人行经上述路段都特别注意,要么降低车速行驶,要么避免行驶被遮挡视线的车道。如果交叉路口种植植物过高,安全隐患更为凸现,影响安全驾车更为严重。我们必须要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实际,不要为了美而给交通安全埋下人为的隐患,不要为了美而损害交通安全权益。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果断的驾车判断能力。
2 驾车判断能力是对道路交通信息动态所做出的一种判定技能
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越慢越好,越慢越安全。我认为这是片面的,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是不深入了解机动车性能和交通事故成因的表现。机动车的发明,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当今社会十分注重效益,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发挥机动车的效能,提高其使用效率,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片面强调降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而获取行车安全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现实社会发展要求的。随着机动车制造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的安全技术设计不断优化,安全性能已今非昔比,特别是小型汽车安全刹车性能已达到较高技术水平。同时,公路的安全技术标准也越来越高,道路的质量越来越好,为机动车安全快速行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与驾驶人错误判断有关,驾驶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驾车而造成的错误判断,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目前,机动车限速过低的问题一直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近几年来的省、市“两会”的热点议案都有关于机动车超速问题的争论,质疑有些地区以抓超速驾驶去搞创收。有的人认为目前许多道路的限速过低,应当根据实际路况适当提高限速,予以提高通行率;有的人认为不分车型、时段限速不合理,应当区分大小车型和时间段进行限速;有的人认为超速罚款过重,应当降低处罚款款项等等。我认为限速应当根据具体路段、时间和大、小车型以及驾驶人的平均驾车综合判断能力而定,目前已有许多省市都已实行按大小车型、时间段来限速,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这说明事故与速度快有一定关联,但归根到底也是由于驾驶人判断能力差所造成。因为速度与判断之间有一定关系,速度快,视距窄,判断时间相对短,影响驾车判断就相对严重,如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驾车就危险,如未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也就是说在驾驶人掌握控制能力的范围内,驾车是安全的。现实中有的驾驶人该走时不敢走,该快速通行时却不敢快速通行,往往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者引发交通事故。其实,驾驶人能够准确判断前车行使动向、速度和车距,并与之保持安全的车速和车距,该快则快,该慢则慢,该停则停,及时避让危险车辆,才是真本领、真功夫,才是安全行车关键所在。
驾驶人的判断能力是衡量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的综合标准,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机动车经验积累的表现。因此,驾驶人应当在日常中加强学习交通安全技术知识,在交通活动中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安全行车判断能力,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3 机动车驾驶人要有熟练过硬的驾驶技能
机动车驾驶人掌握過硬的安全驾驶技能,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前提,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必须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守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意识;其次是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从源头上防范因未经过培训和严格考试而取得驾驶证“合法”上路的驾驶人危害社会。
我们都知道,由于警力有限和交通管理工作方法的相对滞后,且执法对象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路面执勤民警只能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未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没法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执法漏洞,有的驾驶人可能会经常被交警安全检查,有的驾驶人可能多年都没有被交警安全检查过,给交通违法人员预留了很大的真空,甚至造成事实已多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而误认为不违法或者违法无所谓的现象存在,这也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事实上,我们民警执法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如违法取证困难,追求查扣数量等,致使查获的违法多为妨碍交通管理类或者易查处又无争议的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多与造成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要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单靠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要多部门联动、多方位管理,特别是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的培训,严把考试关,考训出驾驶技能过硬的驾驶人,才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关键。
4 安全行车经验总结
1)驾驶动作要规范,驾车习惯要端正。俗语云“安全驾驶从正确驾驶姿势开始。”驾驶人必须重视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车能力。
2)牢记“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三原则。视线不清路段,危险复杂路段,要降低车速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前要减速观望,并且按规定让行,确认安全后则快速通过,确认不安全则停在路口外等待安全时机再通过。
3)防止前车突然停车或变道。如前方突然发生异常或危险情况,为了保证安全必须先制动减速,必要时可运用紧急制动,使汽车在最短的距离内停车,待观察判明情况或危险消除后再继续行驶,切勿冒险切线超车。
4)同向同道行驶时,要保持一定安全车速和车距(“两秒”距离)。防止因前车紧急制动措手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
5)保持一定的侧向间距。由于汽车行驶中存在着左右晃动的现象,车速越快,晃动越大,这种晃动会改变行车侧向间距。如与行驶中的车辆,以及路边树木、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侧向间距越小,越容易发生侧面刮擦。
6)急转弯视线不清时“减速、鸣号、靠右行”(禁呜号区域不许呜号)。会车礼让“三先”;夜间行车要按规定使用灯光;倒车,掉头,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察明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做到不开盲目车、英雄车、堵气车、抢道车、病态车。
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要注重自身的交通行为,要不断提高自身驾车观察、判断能力和完善驾车操作技能,予以应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的挑战,使道路交通事故远你而去。
参考文献
[1] 凌文辁,汽车司机安全驾驶性向测验的建构[J];心理学报;1997年04期.
[2] 朱靳良,驾驶员车祸危险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J];劳动医学;1997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