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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德育制度是确保学校德育工作正确实施的重要保证,学校德育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权威性对德育的效果将产生极大的影响,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德育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分析目前高校德育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德育制度的主体性、发展新、实效性。
【关键词】高校 德育 制度 分析
【中图分类号】[G40-0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9(a)-0232-01
1 正确理解高校德育制度建设及其意义
高校德育制度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高校德育实施的重要保证。高校德育制度是有关学校德育的规范体系。它既是对学校德育工作做出的具体规定,又是对学生道德发展和道德面貌做出的规定,包括正式的、理性的、系统化的形诸于文字的行为规范,如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作为一种制度,它除了以其所蕴含的价值意义来影响人的行为外,更主要的是以规定、规则、条例等形式,来规范和引导学生的行为。学校的德育制度具有权威性、预测性和强制性。
高校德育制度是学校师生德性之善得以体现的前提。制度不公正、利益机制运行混乱,必然造成师生员工行事不端,德性之善无法彰显,也就不可形成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制度执行公正,可以使坏人做好事;执行不公正,也可以使好人做坏事。学校德性制度所蕴含的教育力量是不可低估的,对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良好的道德风尚,培养师生员工文明的行为习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高校德育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误区。
长期以来,高校德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功不可没,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德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自2004以来先后出台有关德育的文件规定15部。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等。各高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也相应地制定出台了符合本校实际的文件条例,对高校德育进行宏观的方向性指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高校德育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高校德育制度建设的目标不清楚。学校还没有真正地把“培养有道德的人”,“发展学生的道德素养”作为学校德育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高校德育目标抽象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二是对高校制度的德性认识不够。高校德育工作者往往把已有的道德规范、德育制度看成是天然合理的、公平公正的,即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之处,也认为那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教育官员的事,个人无能为力;三是高校德育制度的制定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现有的高校德育制度是国家、学校的单向意志和声音,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形式化德育比较明显,把重点放在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而不是放在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上,形成教育错为制度,容易引导学生的漠视、逆反与破坏心态,对学生的成人成长极为不利;四是片面地追求德育制度化、科学化,重管理轻教育、重处罚轻引导、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学校德育对德性的向往和追求以极端方式表现出来,把德育从具体而丰富的生活学习抽离出来,简化为简单的制度要求,等同于行为技能的训练,泯灭了道德教育的人文性,使道德教育变成毫无生命力的道德说教和道德控制;另一方面,强大的制度又限制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教育者用对待物的方式对待人,用观察测量的方法来评价、测定德育的实施效果,并将这些评比结果与师生挂钩,使学校德育工作蒙上了功利主义的色彩。
3 高校德育制度建设的原则与对策
针对目前高校德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高校德育工作者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修改与完善。
首先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学校在制定德育制度时,一定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参与到德育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中来。德育是社会的共识,制度的基础在于共同的“约定”。学校制订德育制度,只有把学生作为道德教育的主体,让学生参与制度的制订与实施,才能使制度真正被学生理解、接受与产生共鸣,才能真正地起到教育引导作用,才能真正让学生遵守与执行。否则,制度就会失去效用,成为束约学生的一种外在的监管。
其次要坚持发展性的原则。高校德育制度不是监控、束缚学生,让学生成为“小绵羊”、为命是从,而是要培养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行为和高尚人品。因此,高校在制订德育制度时,要坚持发展性的原则,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实现和谐发展为目的。要教会学生会选择,而不是学会顺从,教会学生明辨是非,区分什么是真善美、假恶丑,以鼓励肯定学生为目的。在实际中,要尊重相信理解学生,要用欣赏和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学生犯了错误,不要抓“小辫子”,不要“一棍子”打死,不能搞诛连和秋后算帐。要多与学生进行沟通、谈话,从爱护的角度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和时间。
第三坚持生活化的原则。德育制度代表国家、社会、学校的意志,很容易造成制度与学生生活的隔离,从而孕育了“不道德的种子”。因此,在制订高校德育制度时,一定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情况,从学生的生活中来,并为学生的生活服务,积极关注学生真实全面的生活状况,积极营造生活化的教育情境,努力实现制度与生活的有机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学生追求善的生活、抑制恶的习惯,增强德育制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刘天娥.制度:提高学校德育实效性的有力杠杆[J].中网教育刊,2007年第3期.
[2] 刘海青.高校道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的重新审视与运行[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3] 刘超良.制度:德育的环境支持[J].教育科学.2004年第4期.
【关键词】高校 德育 制度 分析
【中图分类号】[G40-0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9(a)-0232-01
1 正确理解高校德育制度建设及其意义
高校德育制度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高校德育实施的重要保证。高校德育制度是有关学校德育的规范体系。它既是对学校德育工作做出的具体规定,又是对学生道德发展和道德面貌做出的规定,包括正式的、理性的、系统化的形诸于文字的行为规范,如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作为一种制度,它除了以其所蕴含的价值意义来影响人的行为外,更主要的是以规定、规则、条例等形式,来规范和引导学生的行为。学校的德育制度具有权威性、预测性和强制性。
高校德育制度是学校师生德性之善得以体现的前提。制度不公正、利益机制运行混乱,必然造成师生员工行事不端,德性之善无法彰显,也就不可形成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制度执行公正,可以使坏人做好事;执行不公正,也可以使好人做坏事。学校德性制度所蕴含的教育力量是不可低估的,对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良好的道德风尚,培养师生员工文明的行为习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高校德育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误区。
长期以来,高校德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功不可没,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德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自2004以来先后出台有关德育的文件规定15部。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等。各高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也相应地制定出台了符合本校实际的文件条例,对高校德育进行宏观的方向性指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高校德育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高校德育制度建设的目标不清楚。学校还没有真正地把“培养有道德的人”,“发展学生的道德素养”作为学校德育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高校德育目标抽象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二是对高校制度的德性认识不够。高校德育工作者往往把已有的道德规范、德育制度看成是天然合理的、公平公正的,即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之处,也认为那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教育官员的事,个人无能为力;三是高校德育制度的制定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现有的高校德育制度是国家、学校的单向意志和声音,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形式化德育比较明显,把重点放在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而不是放在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上,形成教育错为制度,容易引导学生的漠视、逆反与破坏心态,对学生的成人成长极为不利;四是片面地追求德育制度化、科学化,重管理轻教育、重处罚轻引导、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学校德育对德性的向往和追求以极端方式表现出来,把德育从具体而丰富的生活学习抽离出来,简化为简单的制度要求,等同于行为技能的训练,泯灭了道德教育的人文性,使道德教育变成毫无生命力的道德说教和道德控制;另一方面,强大的制度又限制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教育者用对待物的方式对待人,用观察测量的方法来评价、测定德育的实施效果,并将这些评比结果与师生挂钩,使学校德育工作蒙上了功利主义的色彩。
3 高校德育制度建设的原则与对策
针对目前高校德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高校德育工作者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修改与完善。
首先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学校在制定德育制度时,一定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参与到德育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中来。德育是社会的共识,制度的基础在于共同的“约定”。学校制订德育制度,只有把学生作为道德教育的主体,让学生参与制度的制订与实施,才能使制度真正被学生理解、接受与产生共鸣,才能真正地起到教育引导作用,才能真正让学生遵守与执行。否则,制度就会失去效用,成为束约学生的一种外在的监管。
其次要坚持发展性的原则。高校德育制度不是监控、束缚学生,让学生成为“小绵羊”、为命是从,而是要培养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行为和高尚人品。因此,高校在制订德育制度时,要坚持发展性的原则,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实现和谐发展为目的。要教会学生会选择,而不是学会顺从,教会学生明辨是非,区分什么是真善美、假恶丑,以鼓励肯定学生为目的。在实际中,要尊重相信理解学生,要用欣赏和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学生犯了错误,不要抓“小辫子”,不要“一棍子”打死,不能搞诛连和秋后算帐。要多与学生进行沟通、谈话,从爱护的角度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和时间。
第三坚持生活化的原则。德育制度代表国家、社会、学校的意志,很容易造成制度与学生生活的隔离,从而孕育了“不道德的种子”。因此,在制订高校德育制度时,一定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情况,从学生的生活中来,并为学生的生活服务,积极关注学生真实全面的生活状况,积极营造生活化的教育情境,努力实现制度与生活的有机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学生追求善的生活、抑制恶的习惯,增强德育制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刘天娥.制度:提高学校德育实效性的有力杠杆[J].中网教育刊,2007年第3期.
[2] 刘海青.高校道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的重新审视与运行[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3] 刘超良.制度:德育的环境支持[J].教育科学.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