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县级行政区域推行政府采购大致是从2000年初开始的。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泡沫化”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不顾实际情况,贪大,图热闹。在表面轰轰烈烈的背后,一些穷县政府采购因采购量偏小,成了空壳中心。还有许多地方在推行政府采购中,存在许多变异行为,严重影响了县级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许多地方出现“县县建机构”的“大跃进”热潮。湖北省某市一位负责人针对本地情况批评说:许多县是在赶时髦,随潮流,在还没有了解政府采购制度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就盲目地忙着建机构、拉人马,生怕自己落在别人后面。结果是机构设置散乱。
记者综合广东、湖北、福建等省县级政府采购的现状,机构设置散乱大致表现为下列几种情形:
机构名称五花八门。各地政府采购机构称谓不一,大致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控购)中心”,“物料供应中心”等。
机构设置不规范。有的地方的政府采购机构作为财政部门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有的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下面,有的是完全独立的自收自支单位,有的与财政部门内部的行财科、文教行政事业财务科合署办公,有的则挂靠在财政部门内部的预算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经费的来源,有的是财政部门全额拨款,有的则是自收自支。
机构职能任务不统一。各地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职能、任务也有不同的划分。大部分地方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合二为一。和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政府采购机构,还兼有其他非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政府采购机构的“管”“办”合一,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得不陷入一系列具体的采购事务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影响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也容易造成社会对政府采购认识上的误解。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一些县建立政府采购机构,人员来路名堂繁多,有的县政府采购部门还成了县级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的收容所。广东省吴川市(县级)财政局一位副局长说: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6人,5人是从财政系统内部调整、分流过来的,还有一人属于离休退养反聘过来的。记者在湖北省部分县市采访发现,有的县市领导还把司机安排进采购办。
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叶青说:近年来国家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有的地方设立政府采购机构只是为了分流人员,让财政干部在精简机构时有去处。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大都从财政部门内部抽调,他们对这项全新的工作缺乏经验,又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业务生疏,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表面轰轰烈烈的背后,一些财政困难县政府采购机构陷入困境,因采购量偏小,成了空壳中心。许多县对大宗物品的采购,仍是县长、局长采购、乡镇长、书记采购。
湖北省政府采购办副主任何毅华说,湖北省有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30多个省级贫困县,虽然大都建立了政府采购机构,但许多县基本上没有开展工作。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穗汉担忧地说,粤西北一些欠发达的县(市),虽然成立了机构,但人员空白,制度空白,监督更是空白,采购仍是“部门领导说了算”。据记者调查,福建省70多个县中,有13个县压根儿就没有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乡镇“零政府采购”普遍存在。记者在福建、湖北基层采访时,一些老百姓反映,乡镇文化中心、学校等单位的办公用品、建筑用的装修材料,大多由镇里头头介绍的关系户供应。一些乡镇按分管职能划分采购范围,有关领导各自采购自己分管一摊的物品,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都由领导个人拍板。有些乡镇还由于分工不够细密,同一批物品的采购,你也伸手,我也伸手,小小的物品采购成了一些班子竞相争夺的唐僧肉。
提起政府采购,许多财政干部纷纷摇头,认为搞政府采购是富裕地区的事,财政贫困县保证有饭吃就可以了。一些贫困县政府采购办的干部则认为,县支出资金有限,政府采购办时忙时闲,忽冷忽热,落得门前冷落鞍马稀。由于政府采购规模过小,一些县单独组织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成本高,采购节约额不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比如湖北省南漳县2000年6月至2001年5月一年时间,先后实施政府采购达30多次,平均每月2.5次;采购金额仅120多万元,平均每次只有4万元,而政府采购办每次组织招标,聘请专家要花去数千元,造成采购成本过高。
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许多地方出现“县县建机构”的“大跃进”热潮。湖北省某市一位负责人针对本地情况批评说:许多县是在赶时髦,随潮流,在还没有了解政府采购制度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就盲目地忙着建机构、拉人马,生怕自己落在别人后面。结果是机构设置散乱。
记者综合广东、湖北、福建等省县级政府采购的现状,机构设置散乱大致表现为下列几种情形:
机构名称五花八门。各地政府采购机构称谓不一,大致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控购)中心”,“物料供应中心”等。
机构设置不规范。有的地方的政府采购机构作为财政部门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有的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下面,有的是完全独立的自收自支单位,有的与财政部门内部的行财科、文教行政事业财务科合署办公,有的则挂靠在财政部门内部的预算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经费的来源,有的是财政部门全额拨款,有的则是自收自支。
机构职能任务不统一。各地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职能、任务也有不同的划分。大部分地方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合二为一。和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政府采购机构,还兼有其他非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政府采购机构的“管”“办”合一,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得不陷入一系列具体的采购事务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影响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也容易造成社会对政府采购认识上的误解。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一些县建立政府采购机构,人员来路名堂繁多,有的县政府采购部门还成了县级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的收容所。广东省吴川市(县级)财政局一位副局长说: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6人,5人是从财政系统内部调整、分流过来的,还有一人属于离休退养反聘过来的。记者在湖北省部分县市采访发现,有的县市领导还把司机安排进采购办。
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叶青说:近年来国家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有的地方设立政府采购机构只是为了分流人员,让财政干部在精简机构时有去处。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大都从财政部门内部抽调,他们对这项全新的工作缺乏经验,又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业务生疏,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表面轰轰烈烈的背后,一些财政困难县政府采购机构陷入困境,因采购量偏小,成了空壳中心。许多县对大宗物品的采购,仍是县长、局长采购、乡镇长、书记采购。
湖北省政府采购办副主任何毅华说,湖北省有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30多个省级贫困县,虽然大都建立了政府采购机构,但许多县基本上没有开展工作。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穗汉担忧地说,粤西北一些欠发达的县(市),虽然成立了机构,但人员空白,制度空白,监督更是空白,采购仍是“部门领导说了算”。据记者调查,福建省70多个县中,有13个县压根儿就没有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乡镇“零政府采购”普遍存在。记者在福建、湖北基层采访时,一些老百姓反映,乡镇文化中心、学校等单位的办公用品、建筑用的装修材料,大多由镇里头头介绍的关系户供应。一些乡镇按分管职能划分采购范围,有关领导各自采购自己分管一摊的物品,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都由领导个人拍板。有些乡镇还由于分工不够细密,同一批物品的采购,你也伸手,我也伸手,小小的物品采购成了一些班子竞相争夺的唐僧肉。
提起政府采购,许多财政干部纷纷摇头,认为搞政府采购是富裕地区的事,财政贫困县保证有饭吃就可以了。一些贫困县政府采购办的干部则认为,县支出资金有限,政府采购办时忙时闲,忽冷忽热,落得门前冷落鞍马稀。由于政府采购规模过小,一些县单独组织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成本高,采购节约额不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比如湖北省南漳县2000年6月至2001年5月一年时间,先后实施政府采购达30多次,平均每月2.5次;采购金额仅120多万元,平均每次只有4万元,而政府采购办每次组织招标,聘请专家要花去数千元,造成采购成本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