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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开始,不少城市开始实施阶梯电价,“城中村”的租户们首先发现电费被加价了。
“城中村”建筑一般是一栋几层的私人楼房,分隔成若干个小套间出租,而水电收费是按照一栋楼一个表结算的,屋主再自行在各套间安装独立电表、水表,总用量较大,自然会受到阶梯电价较大的冲击 。当然,阶梯电价是提高了总费用,并不是造成分租户价格比市价要高的原因。因为在没有实施阶梯电价前,租户的电价也普遍高于市价。
时有媒体为此打抱不平,认为租户的水电费比政府规定的要贵,这是屋主对租户的剥削。换成经济学角度,这种观点认为屋主是捆绑销售,是一种垄断,屋主故意捆绑着涨价了的电和水,目的是要多赚钱。因为在这个房子里头,你只能使用屋主提供的水电。
真的如此吗?我找一个“包租婆”同学打探情况,她说水费收每方5元,电费每度1元,价格比市价稍高。问她为何不直接按照原价收取,她说有楼梯灯等额外开支,并且租户基本都滴水,也是一种额外开支。所谓滴水,就是水龙头只开一点点,水一滴滴下来,租户水表不转,但总水表会转,累计下来每户一个月大概额外用了一两立方的自来水。
而我认为这并非加价的本质原因,甚至是房主自己也不一定意识得到。我进一步问我这位同学,她说每户用水有两立方的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滴水的用量,以及楼梯灯等公共开支,其实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数字。这笔容易量度的费用完全可以另外收取从而让住户分担。比如按照市价收取,但每户多收10元。
我认为适当提高价格的本质是为了监管租户入住人数。租出去的房子,很难通过事先的协议来约束入住人数,太多人入住一套房对房东来说当然不是件好事,首先就是屋主提供的设施会由于更频繁的使用而缩短使用年限,比如水龙头、电源开关、屋主原有的家具折旧,还有地板维护、墙壁翻新等。
其次,单个房间入住人数太多也会影响其他租户的居住质量,比如制造更多的喧闹声。屋主当然不可能事无巨细列明各类设备维护责任,也难以限制住户某天多一两个朋友的临时客人。通过提高水电费用,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合约限制模式。而从租户的角度来看,也当然不会希望隔壁邻舍整天喧闹。
乍一看,水电费多少全由屋主说了算,租户似乎没有一点发言权。然而要明白,这个收费标准是房租合约的一部分。租户觉得不合算,完全可以选择其他屋主。竞争之下,要捆绑一项不相关的商品收费是极为困难的。屋主如果真能以此来剥削租户,电费就可以收几元一度甚至更高了。并且,市场上也的确有屋主按照市价水电费与租户签订合同的,当然租金上会有所反映。
IBM公司的一桩旧案与此有关。20世纪30年代IBM出租其制表机时,规定客户必须购买自己公司生产的穿孔卡片,被美国政府以反托拉斯起诉,持久的官司到最后IBM败诉,美国高等法院判决取消了IBM对客户购买专用穿孔卡片的限制。芝加哥大学的Aaron Director教授别具慧眼,认为IBM机器捆绑着穿孔卡片是利用纸卡的使用量来量度机器使用的频密度。这是高见,但他认为这是为了价格分歧,张五常教授予以修正,指出捆绑纸卡赚取不多的钱是维修补养的费用。
虽然媒体抨击出租屋水电价格较高的报道时而有之,但差强人意的一点,是报道一般附有采访专职部门的信息,而这些部门一般回应说那是租户和屋主的协议,不好干涉。这些回应比美国司法部门动不动就以捆绑销售来处罚IBM、微软等企业的行为强多了。
“城中村”建筑一般是一栋几层的私人楼房,分隔成若干个小套间出租,而水电收费是按照一栋楼一个表结算的,屋主再自行在各套间安装独立电表、水表,总用量较大,自然会受到阶梯电价较大的冲击 。当然,阶梯电价是提高了总费用,并不是造成分租户价格比市价要高的原因。因为在没有实施阶梯电价前,租户的电价也普遍高于市价。
时有媒体为此打抱不平,认为租户的水电费比政府规定的要贵,这是屋主对租户的剥削。换成经济学角度,这种观点认为屋主是捆绑销售,是一种垄断,屋主故意捆绑着涨价了的电和水,目的是要多赚钱。因为在这个房子里头,你只能使用屋主提供的水电。
真的如此吗?我找一个“包租婆”同学打探情况,她说水费收每方5元,电费每度1元,价格比市价稍高。问她为何不直接按照原价收取,她说有楼梯灯等额外开支,并且租户基本都滴水,也是一种额外开支。所谓滴水,就是水龙头只开一点点,水一滴滴下来,租户水表不转,但总水表会转,累计下来每户一个月大概额外用了一两立方的自来水。
而我认为这并非加价的本质原因,甚至是房主自己也不一定意识得到。我进一步问我这位同学,她说每户用水有两立方的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滴水的用量,以及楼梯灯等公共开支,其实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数字。这笔容易量度的费用完全可以另外收取从而让住户分担。比如按照市价收取,但每户多收10元。
我认为适当提高价格的本质是为了监管租户入住人数。租出去的房子,很难通过事先的协议来约束入住人数,太多人入住一套房对房东来说当然不是件好事,首先就是屋主提供的设施会由于更频繁的使用而缩短使用年限,比如水龙头、电源开关、屋主原有的家具折旧,还有地板维护、墙壁翻新等。
其次,单个房间入住人数太多也会影响其他租户的居住质量,比如制造更多的喧闹声。屋主当然不可能事无巨细列明各类设备维护责任,也难以限制住户某天多一两个朋友的临时客人。通过提高水电费用,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合约限制模式。而从租户的角度来看,也当然不会希望隔壁邻舍整天喧闹。
乍一看,水电费多少全由屋主说了算,租户似乎没有一点发言权。然而要明白,这个收费标准是房租合约的一部分。租户觉得不合算,完全可以选择其他屋主。竞争之下,要捆绑一项不相关的商品收费是极为困难的。屋主如果真能以此来剥削租户,电费就可以收几元一度甚至更高了。并且,市场上也的确有屋主按照市价水电费与租户签订合同的,当然租金上会有所反映。
IBM公司的一桩旧案与此有关。20世纪30年代IBM出租其制表机时,规定客户必须购买自己公司生产的穿孔卡片,被美国政府以反托拉斯起诉,持久的官司到最后IBM败诉,美国高等法院判决取消了IBM对客户购买专用穿孔卡片的限制。芝加哥大学的Aaron Director教授别具慧眼,认为IBM机器捆绑着穿孔卡片是利用纸卡的使用量来量度机器使用的频密度。这是高见,但他认为这是为了价格分歧,张五常教授予以修正,指出捆绑纸卡赚取不多的钱是维修补养的费用。
虽然媒体抨击出租屋水电价格较高的报道时而有之,但差强人意的一点,是报道一般附有采访专职部门的信息,而这些部门一般回应说那是租户和屋主的协议,不好干涉。这些回应比美国司法部门动不动就以捆绑销售来处罚IBM、微软等企业的行为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