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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234.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2020年12月30日,随着华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下达,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的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林含着泪说:“法纪意识的逐渐丧失,导致我犯下大错,悔之晚矣!”
“感谢费”带来“权力的魅力”
2020年5月,广安市全面启动“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肃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征地拆迁、人防工程、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同年6月22日,治理行动开始一个多月后,前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林走进广安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是什么原因促使刘林选择了主动投案呢?原来,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开展过程初期,广安市纪委监委就查处了几起案件。这其中,有两名商人给刘林送过钱,一名基层干部与刘林共同受过贿。仅仅半个月的时间,身边的熟人、朋友,一个接一个被市纪委监委“揪”了出来,刘林开始焦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最终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他选择了主动投案。
而作为广安市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县级干部,刘林的堕落之路发人深省。刘林出生在广安市的一个教师家庭,在职业生涯的前半段,他是一名公认的“优等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入党。刚一参加工作,就参与到前锋镇的小城镇建设中。2001年,30岁的刘林被提拔为代市镇党委委员;38岁任广安区前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但让领导和同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职务的提升,刘林竟然一头栽进了他所谓的“朋友们”编织的“人情网”中,不能自拔。
在刘林的自我剖析中,当上前锋镇政府“一把手”是其思想认识发生转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当了镇长,在一些重要的事上就能‘拍板’了,有些人就开始主动围着我转悠,甚至直接送钱给我,我的思想就渐渐出现了问题。”
彼时,前锋镇是工业园区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主战场,迎来了高速发展期,多宗土地有待开发,多项市政设施需要配套,多个易地搬迁新村等待建设。手握众多项目,刘林成为一些老板眼里的贵人。
第一个用钱叩开刘林贪欲之门的,是房地产老板蒋某。在前锋镇工作期间,蒋某曾与刘林共事过一段时间。后来,蒋某因违纪行为被处分,他索性辞职下海。因工程项目多在前锋镇,蒋某平时也一直注意“养护”着与刘林的关系。“他平时总‘林哥林哥’地叫,喊得亲热,关系自然就走得近些。”刘林认为蒋某这个“小弟”很热情。
两人关系紧密,对蒋某的求助,刘林自然不好拒绝。2009年,刘林一句话,就帮助蒋某减免了其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相关配套费。2010年初,蒋某来到刘林的办公室,送上3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当时心里还是有点发怵。”刘林说,但最终他还是没能抵制住内心的贪欲,半推半就地将这笔“感谢费”收入囊中。
彼时的刘林,第一次感受到了地位和权力带来的“满足感”,他觉得“权力真有魅力”:“如果说你没有这个权力、没有这个地位,人家不会来求你。”
“末路狂歡”后的追悔莫及
1万元、5万元、10万元……刘林觉得自己当时就像一条鱼,明知“香饵”有毒,却要张嘴“咬钩”。心理上也从一开始的害怕、担心,只收“熟人”“朋友”的钱,变成了来者不拒,甘于被“围猎”。
“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被“套牢”的刘林只能在项目审批、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向“围猎”者大开方便之门,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2014年,蒋某为了顺利承建前锋镇前锋村易地搬迁项目,又给刘林送上了10万元“感谢费”。但让蒋某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他遇到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
彼时,前锋区考虑到前锋村易地搬迁是在规划区内,修建面积有两万多平方米,就要求住建部门对规划严格把关,并要求镇里多选择一些施工队来建设。这时,一名姓黎的建筑老板找到了刘林,刘林就把他介绍给了村里。
依照刘林自己的考虑:“本来是一个顺水人情,反正只是介绍你去,做得成就做,做不成就算了。”没承想,黎某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刘林的支持,便找到村里准备开展项目建设。
可自认为已经提前支付了“订金”的蒋某却不愿退出前锋村,且对黎某之后提出的各修一半的协商条件也拒绝接受。于是便产生了二人僵持不下的情况。
眼见谁都无法开工,蒋某被逼无奈只得请刘林和村支书吴开全出面协调。但匪夷所思的是,协商结果竟是蒋某拿钱“消灾”,送给刘、吴、黎3人共40万元,其中黎某分得17万元(作为退出前锋村项目建设的条件),吴开全分得5万元,刘林分得18万元。而这件事也为刘林之后的自首埋下了伏笔。
广安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综合科科长陈小川说:“刘林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很长,我们是2020年6月23日对他采取的留置措施,但在2020年春节期间他仍在收受他人财物。”而陈小川所说的“刘林的最后一次收礼”是来自一家玻璃企业的老板张某。为感谢刘林在解决占用道路等问题上提供的帮助,张某于2020年初一次性送给刘林现金20万元,而这20万元,也是刘林单笔收受贿赂中最大的一笔。
2020年5月,广安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有关刘林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渐渐浮出水面。仅在半个月时间里,给刘林送钱送物的商人蒋某、黎某先后被广安市纪委监委带走,和刘林共同受贿的吴开全亦被市纪委监委留置,刘林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自首后,我睡了这么多年来的第一个安稳觉。”刘林低下头说,“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自首说清问题才是唯一出路。”(责编/周盼)
“感谢费”带来“权力的魅力”
2020年5月,广安市全面启动“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肃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征地拆迁、人防工程、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同年6月22日,治理行动开始一个多月后,前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林走进广安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是什么原因促使刘林选择了主动投案呢?原来,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开展过程初期,广安市纪委监委就查处了几起案件。这其中,有两名商人给刘林送过钱,一名基层干部与刘林共同受过贿。仅仅半个月的时间,身边的熟人、朋友,一个接一个被市纪委监委“揪”了出来,刘林开始焦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最终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他选择了主动投案。
而作为广安市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县级干部,刘林的堕落之路发人深省。刘林出生在广安市的一个教师家庭,在职业生涯的前半段,他是一名公认的“优等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入党。刚一参加工作,就参与到前锋镇的小城镇建设中。2001年,30岁的刘林被提拔为代市镇党委委员;38岁任广安区前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但让领导和同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职务的提升,刘林竟然一头栽进了他所谓的“朋友们”编织的“人情网”中,不能自拔。
在刘林的自我剖析中,当上前锋镇政府“一把手”是其思想认识发生转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当了镇长,在一些重要的事上就能‘拍板’了,有些人就开始主动围着我转悠,甚至直接送钱给我,我的思想就渐渐出现了问题。”
彼时,前锋镇是工业园区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主战场,迎来了高速发展期,多宗土地有待开发,多项市政设施需要配套,多个易地搬迁新村等待建设。手握众多项目,刘林成为一些老板眼里的贵人。
第一个用钱叩开刘林贪欲之门的,是房地产老板蒋某。在前锋镇工作期间,蒋某曾与刘林共事过一段时间。后来,蒋某因违纪行为被处分,他索性辞职下海。因工程项目多在前锋镇,蒋某平时也一直注意“养护”着与刘林的关系。“他平时总‘林哥林哥’地叫,喊得亲热,关系自然就走得近些。”刘林认为蒋某这个“小弟”很热情。
两人关系紧密,对蒋某的求助,刘林自然不好拒绝。2009年,刘林一句话,就帮助蒋某减免了其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相关配套费。2010年初,蒋某来到刘林的办公室,送上3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当时心里还是有点发怵。”刘林说,但最终他还是没能抵制住内心的贪欲,半推半就地将这笔“感谢费”收入囊中。
彼时的刘林,第一次感受到了地位和权力带来的“满足感”,他觉得“权力真有魅力”:“如果说你没有这个权力、没有这个地位,人家不会来求你。”
“末路狂歡”后的追悔莫及
1万元、5万元、10万元……刘林觉得自己当时就像一条鱼,明知“香饵”有毒,却要张嘴“咬钩”。心理上也从一开始的害怕、担心,只收“熟人”“朋友”的钱,变成了来者不拒,甘于被“围猎”。
“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被“套牢”的刘林只能在项目审批、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向“围猎”者大开方便之门,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2014年,蒋某为了顺利承建前锋镇前锋村易地搬迁项目,又给刘林送上了10万元“感谢费”。但让蒋某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他遇到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
彼时,前锋区考虑到前锋村易地搬迁是在规划区内,修建面积有两万多平方米,就要求住建部门对规划严格把关,并要求镇里多选择一些施工队来建设。这时,一名姓黎的建筑老板找到了刘林,刘林就把他介绍给了村里。
依照刘林自己的考虑:“本来是一个顺水人情,反正只是介绍你去,做得成就做,做不成就算了。”没承想,黎某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刘林的支持,便找到村里准备开展项目建设。
可自认为已经提前支付了“订金”的蒋某却不愿退出前锋村,且对黎某之后提出的各修一半的协商条件也拒绝接受。于是便产生了二人僵持不下的情况。
眼见谁都无法开工,蒋某被逼无奈只得请刘林和村支书吴开全出面协调。但匪夷所思的是,协商结果竟是蒋某拿钱“消灾”,送给刘、吴、黎3人共40万元,其中黎某分得17万元(作为退出前锋村项目建设的条件),吴开全分得5万元,刘林分得18万元。而这件事也为刘林之后的自首埋下了伏笔。
广安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综合科科长陈小川说:“刘林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很长,我们是2020年6月23日对他采取的留置措施,但在2020年春节期间他仍在收受他人财物。”而陈小川所说的“刘林的最后一次收礼”是来自一家玻璃企业的老板张某。为感谢刘林在解决占用道路等问题上提供的帮助,张某于2020年初一次性送给刘林现金20万元,而这20万元,也是刘林单笔收受贿赂中最大的一笔。
2020年5月,广安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有关刘林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渐渐浮出水面。仅在半个月时间里,给刘林送钱送物的商人蒋某、黎某先后被广安市纪委监委带走,和刘林共同受贿的吴开全亦被市纪委监委留置,刘林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自首后,我睡了这么多年来的第一个安稳觉。”刘林低下头说,“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自首说清问题才是唯一出路。”(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