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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明确了“5+3”模式(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各项具体要求。在培养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上,《标准》在作出原则性规定的同时,也为各地自主安排预留了政策空间,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