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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一个原本被试图躲避和消弥的词语,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解构主义的推崇和宣扬,在一场褒扬与反对的论争之中渐渐取得它独特的地位。全力支持者如德里达、布鲁姆、罗兰·巴特等人彻底抛开作者,认为作品的意义完全由读者决定,只要阐释起来可信并能使人有所感就能使意义增值;反对者如E.D.赫希、奥利弗·萨克斯、弗兰克·兰特里等人维护作者的权威。我们如何看待和发展误读,对于文学的研究和文化的交流,以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一、众说纷纭的“误读”
一般来说,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必然会出现两种情况,即正读和误读,这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就其字面意义,正读即正确的阅读和阐释行为,误读则相反。从深层意义上来说,正读追求的是作者的原意,也可以称为复原性的阅读;误读则力求以读者的意思为终极目标,有的甚至强调创新,可以称为创新性的阅读。还有学者为了抬高误读的地位,肯定误读的价值,把曲解、歪解、错读等现象从误读中分离开来,当作第三类阅读,认为这第三类阅读是完全不可取的。
回溯到误读的提出之初,美国耶鲁大学的著名理论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系统的阐述了自己的误读理论,如《影响的焦虑》、《误读地图》等,他所解释的误读“其实只是一种创作心态,或至多可以看做是一种创作心态表现出的创作手法”,[1]即后来的诗人对前辈的憎恨和否定的心理引发出的防护策略,或者是新的解释。之后在更广泛意义上肯定误读价值的首推解构主义的批评家们,解构主义是以对传统哲学的颠覆面貌出现的,是一种强烈的实践性叛逆力量,它试图“颠覆任何已有的定式、成规和权威,扬弃一元话语,宣扬多元共生,视误读为解构阅、创造性阅读,变误为正”[2]继而在此基础上肯定误读,把“‘误读’、游戏、残缺不全凌驾于阅读、理智、统一之上”目的是为了“以证明文本没有恒定的结构和确定的意义”[3]哈罗德在《文本的焦虑》一书中把对文本的所有理解形式,包括翻译、批评等一律命名为“误读”。 此时的误读具有泛化的意义,是鉴于文本自身意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指出的,认为任何一种解读都有可能成为某种误读。在这种意义上也就无所谓“正读”的存在与否了,否认正读的同时也丧失了研究误读的价值。
故而,误读不能指见仁见智的理解,即使没有完全正确的理解作品的可能,我们也不能否认相对正确的文本的存在,因为“误读”这一概念的提出必须以“正读”的存在为前提。否则,这种形而上的思考很容易就使我们就陷入完全两难的境地之中。
二、纷至沓来的误读现象
误读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上一个普遍的现象,我国雍正年间翰林徐骏闲的一句轻吟“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就引发了一场文字狱,这场文字狱正是误读的典范。
因为时代的原因也罢,接受者心理和文化差异的原因也罢,文本的误读都是必然发生的,因此有许多人都认为整个文学史就是一部被误读的历史,正如孙中田教授所说“就某种意义说,文学史就是一种误读——匡正——误读交错与重合的历史。”[5]这个不断的误读和纠正的反复过程虽然繁复,却仍然可以根据其对文化、社会等的影响效果分为正“误读”和负“误读”,还有一些参杂了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或者其影响还不明确的误读,我们称之为复杂“误读”。
1.正“误读”现象
正“误读”即是大多数专家和学者所认可和支持的误读,即创造性误读,这种行为或者可以促使读者重新认识一个文本或一种文化,或者可以发现一种全新的阅读方法和角度,或者可以突破权利中心的控制给读者、作品以重新定位,继而丰富文学史甚至推动文化的发展。
正“误读”多数为有意识的误读,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或阐释者会对原已定论的所谓“正读”产生质疑,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发现真理,虽然这个真理最终又会被认定为“正读”,但是这个过程不可否认是一个对原真理误读的过程。例如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落霞”,不是指云霞而是指“零散的飞蛾”。
2.负“误读”现象
话语霸权的强势干预是负“误读”产生的一个契机。
一方面权力机构从有利于维护其统治地位的立场出发,将其阅读和阐释的文本视作唯一正确解释,不许有异己的声音,很容易产生误读,而且这样的误读多是饱含弊端的。他既能限制人们的思维,又能对人们进行误导,使文学作品不能得到正确的对待。
另一方面,话语霸权引起的思维禁锢又会相反的引起反对,矫枉过正,过度的颠覆、不加遏制的任由思维四处碰撞的结果也未必都是有利的、积极的,他甚至可能引起不可小觑的负面效应,这样的误读即是负“误读”。
当然,负“误读”更多情况下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发生的,因为读者的知识局限,读者与作者的心理差异,尤其是对文化理解的差异最容易形成无意识状态下的误读。
在文化的交流中负“误读”现象也大量存在,德里达把他的解構主义思想引入翻译中,形成独特的解构主义翻译观,即原文取决于译文,没有译文原文无法生存,文本本身的定义不是由原文而是由译文决定的。
三、误读的必然性与可然性
造成误读的因素是多元的,无论是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中,都存在误读的可能性。找出这些原因并加以分析,就能更好的发挥正“误读”的作用,最大限度的避免负“误读”的出现。
从创作主体来讲,作者的独特经历、知识水平、价值取向、语言习惯、表达方式甚至对世界的理解方式,都足以形成与作品之间的距离而引起误读。
从阅读主体看,读者的出生背景、文化素养、兴趣所在等各有不同,对作品的接受程度、赞同程度也不同。
从阅读的文本来看,内容的复杂性,思想的多重性,语言的不确定性、多义性、模糊性等特点是造成误读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原因。
其他诸如上文提到的统治阶级的话语霸权、商业价值引起的炒作、层出不穷的流行用语等等也是造成误读的重要因素。
我们在肯定误读的同时,不能否认和抛弃正读,否则就陷入了二元对立,因此既不能像传统意义上认为的那样,仿佛误读的存在永远是为了得到纠正,又不能像解构主义那样认为误读的价值和意义远远大于正读而抛弃正读,这二者都不无偏激,走极端之嫌。转而应该在正读之外力求做到创新,以正“误读”为目标,极力避免和纠正负“误读”。只有这样的阅读,才能使文本增值,使作者在文学史上得到较公正的对待,丰富和充实社会文化宝库。
一、众说纷纭的“误读”
一般来说,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必然会出现两种情况,即正读和误读,这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就其字面意义,正读即正确的阅读和阐释行为,误读则相反。从深层意义上来说,正读追求的是作者的原意,也可以称为复原性的阅读;误读则力求以读者的意思为终极目标,有的甚至强调创新,可以称为创新性的阅读。还有学者为了抬高误读的地位,肯定误读的价值,把曲解、歪解、错读等现象从误读中分离开来,当作第三类阅读,认为这第三类阅读是完全不可取的。
回溯到误读的提出之初,美国耶鲁大学的著名理论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系统的阐述了自己的误读理论,如《影响的焦虑》、《误读地图》等,他所解释的误读“其实只是一种创作心态,或至多可以看做是一种创作心态表现出的创作手法”,[1]即后来的诗人对前辈的憎恨和否定的心理引发出的防护策略,或者是新的解释。之后在更广泛意义上肯定误读价值的首推解构主义的批评家们,解构主义是以对传统哲学的颠覆面貌出现的,是一种强烈的实践性叛逆力量,它试图“颠覆任何已有的定式、成规和权威,扬弃一元话语,宣扬多元共生,视误读为解构阅、创造性阅读,变误为正”[2]继而在此基础上肯定误读,把“‘误读’、游戏、残缺不全凌驾于阅读、理智、统一之上”目的是为了“以证明文本没有恒定的结构和确定的意义”[3]哈罗德在《文本的焦虑》一书中把对文本的所有理解形式,包括翻译、批评等一律命名为“误读”。 此时的误读具有泛化的意义,是鉴于文本自身意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指出的,认为任何一种解读都有可能成为某种误读。在这种意义上也就无所谓“正读”的存在与否了,否认正读的同时也丧失了研究误读的价值。
故而,误读不能指见仁见智的理解,即使没有完全正确的理解作品的可能,我们也不能否认相对正确的文本的存在,因为“误读”这一概念的提出必须以“正读”的存在为前提。否则,这种形而上的思考很容易就使我们就陷入完全两难的境地之中。
二、纷至沓来的误读现象
误读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上一个普遍的现象,我国雍正年间翰林徐骏闲的一句轻吟“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就引发了一场文字狱,这场文字狱正是误读的典范。
因为时代的原因也罢,接受者心理和文化差异的原因也罢,文本的误读都是必然发生的,因此有许多人都认为整个文学史就是一部被误读的历史,正如孙中田教授所说“就某种意义说,文学史就是一种误读——匡正——误读交错与重合的历史。”[5]这个不断的误读和纠正的反复过程虽然繁复,却仍然可以根据其对文化、社会等的影响效果分为正“误读”和负“误读”,还有一些参杂了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或者其影响还不明确的误读,我们称之为复杂“误读”。
1.正“误读”现象
正“误读”即是大多数专家和学者所认可和支持的误读,即创造性误读,这种行为或者可以促使读者重新认识一个文本或一种文化,或者可以发现一种全新的阅读方法和角度,或者可以突破权利中心的控制给读者、作品以重新定位,继而丰富文学史甚至推动文化的发展。
正“误读”多数为有意识的误读,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或阐释者会对原已定论的所谓“正读”产生质疑,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发现真理,虽然这个真理最终又会被认定为“正读”,但是这个过程不可否认是一个对原真理误读的过程。例如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落霞”,不是指云霞而是指“零散的飞蛾”。
2.负“误读”现象
话语霸权的强势干预是负“误读”产生的一个契机。
一方面权力机构从有利于维护其统治地位的立场出发,将其阅读和阐释的文本视作唯一正确解释,不许有异己的声音,很容易产生误读,而且这样的误读多是饱含弊端的。他既能限制人们的思维,又能对人们进行误导,使文学作品不能得到正确的对待。
另一方面,话语霸权引起的思维禁锢又会相反的引起反对,矫枉过正,过度的颠覆、不加遏制的任由思维四处碰撞的结果也未必都是有利的、积极的,他甚至可能引起不可小觑的负面效应,这样的误读即是负“误读”。
当然,负“误读”更多情况下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发生的,因为读者的知识局限,读者与作者的心理差异,尤其是对文化理解的差异最容易形成无意识状态下的误读。
在文化的交流中负“误读”现象也大量存在,德里达把他的解構主义思想引入翻译中,形成独特的解构主义翻译观,即原文取决于译文,没有译文原文无法生存,文本本身的定义不是由原文而是由译文决定的。
三、误读的必然性与可然性
造成误读的因素是多元的,无论是作家创作的过程中,还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中,都存在误读的可能性。找出这些原因并加以分析,就能更好的发挥正“误读”的作用,最大限度的避免负“误读”的出现。
从创作主体来讲,作者的独特经历、知识水平、价值取向、语言习惯、表达方式甚至对世界的理解方式,都足以形成与作品之间的距离而引起误读。
从阅读主体看,读者的出生背景、文化素养、兴趣所在等各有不同,对作品的接受程度、赞同程度也不同。
从阅读的文本来看,内容的复杂性,思想的多重性,语言的不确定性、多义性、模糊性等特点是造成误读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原因。
其他诸如上文提到的统治阶级的话语霸权、商业价值引起的炒作、层出不穷的流行用语等等也是造成误读的重要因素。
我们在肯定误读的同时,不能否认和抛弃正读,否则就陷入了二元对立,因此既不能像传统意义上认为的那样,仿佛误读的存在永远是为了得到纠正,又不能像解构主义那样认为误读的价值和意义远远大于正读而抛弃正读,这二者都不无偏激,走极端之嫌。转而应该在正读之外力求做到创新,以正“误读”为目标,极力避免和纠正负“误读”。只有这样的阅读,才能使文本增值,使作者在文学史上得到较公正的对待,丰富和充实社会文化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