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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量的实践证明,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当前经济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最有效措施。本文即从自然保护区的角度,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制度的角度对实施生态补偿的各项激励政策进行初步探析。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激励政策
中图分类号:F323122
自然保护区是当今世界伴随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人们为了保护地球生态平衡和资源持续利用,使自然与现代化共存而建立起来的管理自然的基本单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一部分,是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一个分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包括对自然保护区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补偿和对保护区内与周边群众遭受损失的补偿两个方面[1]。
一、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主要体现在生态补偿内涵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补偿的实施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
(一)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
2001年11月我国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宣布,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并正式付诸实施。总计共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0亿元人民币,涉及2亿亩森林(每亩森林约补助5万元人民币)[3]。这一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森林的面积有所增加,而且,栖息、生长在这些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也显现出恢复和增加趋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滚河等自然保护区的亚洲象从140头增加到目前的250头左右[2]。
(二)对野生动物肇事损失的补偿
野生动物是组成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部分,随着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措施的加强和落实,大量的野生动物得以生存繁衍,种群兴旺。与此相适应,人与野生动物的争夺栖息场所和生存空间的矛盾也逐渐激化。云南是实施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的较早的省份。在云南大量发生野生动物伤人、破坏庄稼的事情之后,云南省政府即下拨了专项资金527万元来用于补偿野生动物对受损村民的赔偿。但此资金仅占实际损失的7%,远远低于受损的金额[4]。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激励政策探析
(一)强化政府干预政策,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融资能力。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收入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政府财政拨款,旅游观光收入,少量的社会捐助。其中政府的财政拨款在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由于自然保护区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得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多依靠政府机构。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 采取灵活的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生态补偿并没有成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尤其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还不属于目前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十个最重要的因素之列。中国财政部制定的《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与生态保护环境相关的支出项目约有30项,其中直接与自然保护区相关的仅有8项。可见,政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
2.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是部门开展生态补偿的重要形式。但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数额和范围都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为了更好的保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激励民众对保护自然环境的热情,我国财政应当将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专项资金,作为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建立社会捐赠激励机制。
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发动广大民众的力量,建立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鼓励国内社会对自然保护区的捐赠活动,政府对捐助方实行减免税的鼓励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支持与援助。目前,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组织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已选择性的对我国的一小部分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考察[6], 并提供资金开展了多个保护合作项目,但仍需要政府、国际力量和社会全体国民的公共努力。
(三)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机制。
森林生态系统作为自然保护生态区生态系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储存有着巨大的作用。目前,西部大开发方兴未艾,国家也提出要建立“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性”社会,探索建立碳汇的交易市场,不仅能够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补偿,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且能够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节能减排,加强了环境保护。
(四)对自然保护区建立保护区预警机制。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环境监测和应急装备投入,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网络,能够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同时,把环境安全问题像安全生产问题一样,纳入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从而增加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做足了以上的各种措施,才能保证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有序良好健康发展。
(作者:韩慧,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人口、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吴江,山东经济学院财政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中国生态机制与政策研究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P5
[2]曾广权.建立云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11-13
[3]王绚.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P23
[4]曾培炎.中国西部开发报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6-7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激励政策
中图分类号:F323122
自然保护区是当今世界伴随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人们为了保护地球生态平衡和资源持续利用,使自然与现代化共存而建立起来的管理自然的基本单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一部分,是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一个分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包括对自然保护区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补偿和对保护区内与周边群众遭受损失的补偿两个方面[1]。
一、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主要体现在生态补偿内涵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补偿的实施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
(一)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
2001年11月我国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宣布,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并正式付诸实施。总计共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0亿元人民币,涉及2亿亩森林(每亩森林约补助5万元人民币)[3]。这一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森林的面积有所增加,而且,栖息、生长在这些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也显现出恢复和增加趋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滚河等自然保护区的亚洲象从140头增加到目前的250头左右[2]。
(二)对野生动物肇事损失的补偿
野生动物是组成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部分,随着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措施的加强和落实,大量的野生动物得以生存繁衍,种群兴旺。与此相适应,人与野生动物的争夺栖息场所和生存空间的矛盾也逐渐激化。云南是实施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的较早的省份。在云南大量发生野生动物伤人、破坏庄稼的事情之后,云南省政府即下拨了专项资金527万元来用于补偿野生动物对受损村民的赔偿。但此资金仅占实际损失的7%,远远低于受损的金额[4]。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激励政策探析
(一)强化政府干预政策,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融资能力。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收入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政府财政拨款,旅游观光收入,少量的社会捐助。其中政府的财政拨款在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由于自然保护区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得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多依靠政府机构。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 采取灵活的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生态补偿并没有成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尤其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还不属于目前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十个最重要的因素之列。中国财政部制定的《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与生态保护环境相关的支出项目约有30项,其中直接与自然保护区相关的仅有8项。可见,政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
2.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是部门开展生态补偿的重要形式。但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数额和范围都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为了更好的保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激励民众对保护自然环境的热情,我国财政应当将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专项资金,作为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建立社会捐赠激励机制。
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发动广大民众的力量,建立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鼓励国内社会对自然保护区的捐赠活动,政府对捐助方实行减免税的鼓励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支持与援助。目前,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组织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已选择性的对我国的一小部分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考察[6], 并提供资金开展了多个保护合作项目,但仍需要政府、国际力量和社会全体国民的公共努力。
(三)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机制。
森林生态系统作为自然保护生态区生态系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储存有着巨大的作用。目前,西部大开发方兴未艾,国家也提出要建立“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性”社会,探索建立碳汇的交易市场,不仅能够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补偿,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且能够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节能减排,加强了环境保护。
(四)对自然保护区建立保护区预警机制。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环境监测和应急装备投入,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网络,能够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同时,把环境安全问题像安全生产问题一样,纳入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从而增加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做足了以上的各种措施,才能保证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有序良好健康发展。
(作者:韩慧,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人口、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吴江,山东经济学院财政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中国生态机制与政策研究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P5
[2]曾广权.建立云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11-13
[3]王绚.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P23
[4]曾培炎.中国西部开发报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