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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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万元。这是足坛反赌打黑系列案迄今的审判中,司法认定的最高受贿纪录。它的保持者并非曾任足协副主席的杨一民、谢亚龙与南勇,而是曾长期掌控足协裁判委员会的张建强。
  2012年2月,张建强因收受人民币共计238万元,一审获刑12年。同月,曾有“金哨”之称的国际级裁判陆俊则因六次收受相关俱乐部共计71万元,一审获刑五年半。由于两人均放弃上诉,目前已服刑。
  此外,前裁委会主任李冬生所受贿款也与委派裁判有关。李冬生因贪污6万余元、受贿79万余元,一审获刑九年,其中三笔贿款来自裁判。两名国际级裁判黄俊杰与周伟新,除收受俱乐部贿款外,更以中间人身份帮助球队运作,周伟新甚至与境外赌球集团存在联系。
  本应维护球场秩序的“黑衣法官”,反成秩序的破坏者。张建强落马后曾直言,中国足球联赛配套的制度欠缺太多。
  而在足球业界看来,这多少与足球场上的“司法不独立”有关——看似对于裁判管理的规定极尽详细,但外部的司法介入与独立的行业监管长期缺失,裁判的培训、委派、监督和处罚大权均被足协裁委会一手掌控,让足协一再错过纠偏的历史机会。
  
  首轮打黑夭折
  “金哨”陆俊有个习惯,空闲时喜欢去中国足协转一转。
  2003年10月中,陆俊来到时任足协女子部主任、曾担任过足协裁委会主任的张建强办公室。彼时,末代甲A联赛已近尾声,一场关键比赛开赛在即,上海申花队对阵上海国际队。两强相遇,谁能获胜,就有可能力压对手而夺冠。
  此前三场同城德比,上海申花队全面落败。“当时申花俱乐部托一个熟人给我打电话,他是申花方面的合作方。双方也是老关系了。对方提出来让我帮忙,我就答应了。”张建强被拘后供述。
  在与陆俊的谈话中,张建强暗示,如果申花队能获胜,会有所表示。陆俊回答“我知道了”。比赛最终以申花队4比1大胜。上海国际队总经理王国林比赛期间打了陆俊一个耳光成为火爆新闻,而陆俊的反应是要罢吹比赛。
  时隔多年,王国林仍认为自己这一巴掌打得有道理。只因在上半场比赛中,他发现陆俊严重偏向申花队,于是便在中场休息时质问后者,陆俊立即以言语回击。“他骂我我才打他。”王国林说。
  这场比赛一两周之后,申花方面派人将70万元送到张建强的办公室,随后,张建强交给陆俊一个中国足协的办公纸袋——内含35万元现金。
  在收受这笔款项10个月前,2003年1月,陆俊的好友、国际级裁判龚建平因受贿被判入狱十年。龚的入狱一度让陆俊触动很大,他曾以此自诫,但由于“没有监管”,他仍没能战胜“人的那种贪婪”。
  龚建平是案是中国足球界的一个分水岭。2002年,浙江绿城队老板宋卫平以行贿人身份,揭露八名裁判存在受贿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发起打击“黑哨”运动。事后,中国足协对涉及其中的山东鲁能、上海申花、浙江绿城、大连实德、青岛颐中、江苏舜天六支俱乐部发出内部处罚通知单,罚款从30万元到80万元不等。
  “大家最为关心的是,足协对已经确认收黑钱裁判如何处理。”当年负责报道此事的新华社记者杨明告诉《财经》记者,足协的态度是,属于行规的由足协处理,而违法的则应由司法处置。只要收黑钱的裁判主动交代、退赃的,通过教育,仍可以执法联赛。“时任裁委会主任李冬生找专家对问题比赛的录像做了分析,结论是,不存在偏袒。”最终,被司法处置的仅龚建平一人。
  地方政府对本地球队成绩的重视,也加剧了足球联赛的复杂性。“2002年左右我曾问过一位中国足协高层,1999年渝沈之战大家都看出是假球,足协也派人去查,但并无结果。这位高层只是含蓄地说:‘有足协的权力达不到的地方。’”足球评论员金汕回忆,其随后得知,有地方政府出于维护城市形象进行了干预。
  规则与潜规则
  1994年甲A联赛以来,对于裁判风纪的规范,曾长期处于缺失的状态。对于甲级和乙级联赛的执法工作,中国足协每场比赛都会派出四名裁判员,其中包括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他们的交通费用和住宿标准都予以报销。此外,裁判执法还能获得“劳务费”,执法一场甲A比赛和足协杯比赛的“劳务费”为:主裁判1000元,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各700元,而甲B联赛的标准分别为800元、600元。
  1995年,时任裁委会秘书长张建强创立“派遣费”制度,即甲A比赛与足协杯比赛的裁判费用,由中国足协通过地方足协支付,但很多地方足协因缺乏资金将此工作转嫁给了俱乐部,而甲B联赛则直接由俱乐部通过地方足协支付。这样的制度,给了俱乐部与地方足协在赛前与裁判接触的机会。
  “在职业联赛早期,并不是裁判主动索贿。”一位接近足协裁委会的人士向《财经》记者描述,“当时裁判一般入住地方足协招待的宾馆,但俱乐部与地方足协关系较好,于是俱乐部也能见到裁判。吹球结束后,等到裁判回来后才发现兜里多出一张卡,上面有密码,因为不知道是谁送的,退都没法退。”
  “一些俱乐部专门设置公关费、裁判专项资金,也是内部心照不宣的秘密。”上述人士透露。杨明也谈到,鲁能集团接手当时的山东泰山将军队时,曾对之前的一些账目有异议,其中包括一年对裁判的接待费在40万元以上。鲁能当时认为,按中国足协的规定,裁判的接待工作是由地方足协负责,怎么会在俱乐部的账目上有这个支出?
  而在接手球队后,鲁能方面很快也适应了“潜规则”。1999年12月末到2000年上半年,山东鲁能队获得1999年赛季甲A联赛和足协杯冠军,总经理邵克难为感谢张建强在裁判安排方面的关照,先后两次向其送了40万元。
  直到2002年“打假反黑”运动,“派遣费”制度被取消。裁判员的工作津贴,才改由中国足协财务办按月发放。
  在此轮“打黑”运动期间,针对裁判工作中的腐败现象,足协出台了《中国足球协会赛区裁判工作管理规定》《中国足球协会2002年足球比赛严格执法的规定》等,以详尽的细节约束裁判,如裁判在赛区报到后必须上交手机,在赛区不得与俱乐部接触,在比赛当日上午的联席会议才拆信封明确主裁判人选,禁止裁判外泄自己的工作任务等。   加上此前就存在的比赛监督和裁判长撰写《裁判员报告》,高级别的比赛全程录像备查等措施,至少在裁判管理的规则层面有了系统性的依据。
  
  花钱买公平
  即便足协出台了上述针对裁判的制约措施,但长期形成的“潜规则”无法轻易扭转。杨明介绍,足协在2002年宽大处理后,当年的一些问题裁判得以继续执法,而此次涉案的黄俊杰和周伟新当时就在八名收钱裁判黑名单之中。
  《财经》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5年至2009年间,黄俊杰涉嫌20次共收受长春亚泰、河南建业、江苏舜天、北京宏登、长沙金德、重庆力帆等俱乐部贿款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周伟新在2004年因问题吹罚,而引发北京国安队罢赛事件。此后,包括北京国安队在内的七家俱乐部,发动以“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为主要目标的足球改革,酿成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震荡。周的裁判生涯也因此断送。此后,他逐渐转向赌球营生。
  2007年7 月下旬一天,英超曼联队与深圳市香雪上清饮队,在澳门举行威尼斯人杯足球友谊赛。周伟新在网上看到开出哪支球队先开球的赌球盘口。比赛前夜,周伟新赶到澳门黄俊杰居住的宾馆,让黄一定要确保深圳先开球,周则在网上下注,并向黄许之以好处费。
  此后,周伟新向赌球网站皇冠网一名庄家钟明芬的下线钟锦冠借用账号登录,向深圳队下注30万港元。在比赛当晚选场地时,黄俊杰故意将挑边器投出曼联先选场地的结果,达到让深圳先开球的目的。周伟新借此赢了22万港元,并于一个月后在沈阳给了黄10万港元。周终以行贿罪和受贿罪领刑三年半。
  在黄俊杰的20次受贿中,有18次是在国内比赛中。面对送钱的俱乐部,他来者不拒,判罚的天平也据送钱与否倾斜。2005年至2009年间,长春亚泰队总经理助理兼副领队张立,为使球队获得好成绩并保住工作职位,在长春亚泰队参加的由黄担任主裁的十场比赛前,均与黄电话联系,请求其在执裁中关照长春亚泰,黄应允。其中长春亚泰赢七场平三场。为此,张立先后十次向黄的银行账户汇款共64万元。
  但与长春亚泰的这种长期“合作”关系,并未换得黄俊杰的额外照顾。2007年11月4日,河南建业主场对阵长春亚泰。由于前者保级形势危险,河南建业队时任总经理杨楠通过中间人联系黄寻求照顾。最终,河南建业3比2获胜,黄收下对方15万元。
  重庆力帆队时任总经理陈宏称,因为2009年总是在比赛中吃裁判的亏,所以提出让重庆足协出面做工作,保证比赛不吃亏。当年4月,时任重庆市足管中心主任高健在重庆力帆对阵大连实德队期间,找到黄俊杰希望得到关照,黄提出赢一场10万元。高健在与俱乐部商量后表示同意。
  在比赛中,黄俊杰控制比赛节奏,对重庆队该判罚的不判罚,结果重庆力帆1比0取胜。此后,黄帮助重庆力帆战胜广州医药队和成都谢菲联队。三场比赛共收受重庆队30万元,但由于重庆队最终仍降级,黄当场退还了10万元。
  
  共罪结构
  北体大教师出身的张建强英语流利,曾任亚足联裁委会副主席,对裁判业务极为熟稔。1995年,张建强就任裁委会秘书长,这一年,中国裁判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级裁判员打破了终身制,改为每年申报制度。
  裁判的等级分布呈金字塔结构,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国家级、国际级五个级别。以2001年为例,全国共有各级足球裁判4519名,国际级裁判仅17名,国家级裁判有65名。从三级升至一级相对容易,但此后再想晋升,极为困难。在“分配名额、推荐选拔”的裁判选拔体制下,裁判的选拔和晋升大权遂集中于中国足协裁委会之手。
  在裁委会任职多年的张健强,得以在一线裁判中积累大量人脉,包括陆俊在内的一大批裁判都曾受其提携,裁判见之均以“强哥”相称。
  在2000年的一次座谈会上,张建强解释,足协裁委会对于裁判应只是使用和管理,培养裁判的职能本应由地方足协裁委会承担,但因中间环节难以协调,对裁判的培养只能由裁委会越俎代庖。此外,“国际足联对裁判的处罚也没有具体的文本、条文,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对裁判处罚内部处理的原则。”他强调。
  由此,裁判的培养、晋升、委派、监督和处罚大权都掌握在裁委会手中,而这也成为张建强寻租的凭恃。据其交待,当时每次足协开会都会给比赛的判罚定一个调:比如强调“公正执法”,这就是要求裁判偏向客队,而不要偏向主队的暗号。1997年至1999年间,张建强利用委派裁判的权力,24次收受八个足球俱乐部和两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钱款。即便在2002年“打黑”运动中,他受到影响离开裁委会,仍因为此前的人脉关系而在裁判中拥有广泛影响力。
  张建强离任后,裁委会主任由李冬生接替,直至案发。2009年七八月间,黄俊杰以上海足管中心工作人员身份,请时任裁委会主任李冬生在“十一运会”的裁判员选派上,对上海队给予关照。李因此收受了黄所送的5万元。此外,裁判员赵亮为感谢李冬生在其晋级国际级裁判方面给予的照顾,先后送给后者1.8万余元。
  2006年中超联赛期间,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接受山东鲁能队总经理的请托,在裁判员安排等方面对该队给予关照。山东鲁能赢得该赛季中超联赛和足协杯双冠军。为此,谢亚龙于2007年4月间,在办公室收受为感谢其帮助以及求其继续关照该俱乐部所送的20万元。
  在前述上海申花队4比1大胜上海国际队的比赛之后,上海国际队曾向足协书面反映陆俊的执法问题。当时足协的反馈是将会对这场球进行调查和处理,然而最终不了了之。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受理投诉的部门与裁判之间已形成一种“共罪结构”。
  2009年10月24日晚,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倒数第二轮,广州医药队主场迎战青岛中能队。比赛两天前,尚未接到中国足协执法通知的黄俊杰,就接到青岛队有关负责人的电话,请求给予关照。
  比赛日下午,李冬生委派黄俊杰执法该场比赛,并请其对青岛队予以照顾。比赛进行到73分钟,广州队球员徐亮打进一个任意球,被黄俊杰判罚无效。第85分钟,徐亮难忍判罚怒骂裁判,被黄俊杰出示红牌罚下。在黄的帮助下,青岛队以0比0战平广州队。   “这样的‘官哨’我吹得比较多。”被刑拘后的黄俊杰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按照足协领导的意图达到了目的,我也算完成任务了,对我也是解脱。”
  监管之弊
  中国足协原专职副主席阎世铎曾称,中国足协对于裁判管理的制度之细致,连亚足联都交口称赞。但业界人士认为,那只是停留在较浅的管理制度层面。而在一些关键的领域不进反退,比如取消裁判监督制度。
  1994年职业联赛开始时,中国足协曾实行比赛监督和裁判监督的双监督制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裁判监督被取消,其监督裁判执法的功能被比赛监督取代。每场比赛,比赛监督要对裁判的执法是否公正进行说明,如果引起冲突,也要写在报告内,并列出自己认为裁判执法是否存在问题。
  但在2002年,中国足协对比赛监督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当时中国足协新出台的《比赛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比赛监督原则上由赛区所在地会员协会秘书长担任,同一城市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甲级队时,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委员会可考虑增补一名副秘书长担任比赛监督。”
  这场改革最大的变化之处在于比赛监督的组成人员之变。以往的比赛监督一般由足球圈里资格比较老的人组成,既有原足协官员,也有退役裁判。而人选换成地方足协秘书长后,比赛监督里不再有专业裁判的身影。对于拥有较强专业性的监督裁判职位,这无异于倒退。
  而地方足协本身亦是需要被监管的对象。此次足坛反黑审判,北京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康勇、重庆足球管理中心主任高健均作为俱乐部的中间人向黄俊杰沟通运作,山东省足管中心主任马勇为了感谢杨一民对山东省足球工作的支持,也向后者予以馈赠。
  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三位国际级裁判落网后,意识到这一点的中国足协,终于恢复了尘封多年的裁判监督制度。
  在河南大学体育教研部教授闫华看来,真正彻底的办法是分权,将裁判的管理、委派和处罚分开,尤其是对裁判的监督和处罚机构必须独立。
  闫华对《财经》记者介绍,在足球发达国家,这种独立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司法监督,德国有专门惩治赛场腐败的法律,执行力度极大;另一种是像巴西一样设立专门的体育法庭,由于巴西贯彻“司法不得干预体育”的原则,故专门成立独立于巴西足协和司法部门的体育法庭,每场比赛由巴西足协派遣的观察员监督裁判执法,一旦发现异常,可向足协或体育法庭上诉。
  法国的从俱乐部财务监督入手,也是可行之道。闫介绍,法国足联下设特别的财务监督委员会,由司法人员和专业会计师组成,在每个赛季前对各俱乐部的账单清查一次,既能保证俱乐部的财务健康,更能从源头抑制“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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