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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国内一些报纸纷纷刊载美国中央情报局2001年3月10日大规模解密859份秘密情报文件的消息,其中有关UFO的解密文件揭示美国中情局对UFO现象50余年的研究结果证实:“前期的UFO现象可能是前苏联政府为了制造美国社会混乱的阴谋,后期的UFO现象是由于中情局绝密间谍飞机秘密实验导致的。一句话,UFO迄今为止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存在!”
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当然站不住脚!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堪一驳的。
首先,我要提出质疑的是:859份解密文件的成文时间是1947年~1991年,这些篇“UFO文件”充其量只能代表当年中情局的研究结果,怎能说代表“50余年”的研究结果呢?
其次,认为前期的UFO现象可能是前苏联为了制造美国社会混乱的阴谋,那是20世纪40年代~50年代美国政府的看法,但60年代即已通过他们的“研究”否定了自己的这种看法。今天来说,那已是历史的陈迹了。早在二战期间,就在同盟国和协约国的机群中出现过UFO,而双方又都以为是对方的“秘密武器”,二战结束后才知道二者都没有这种“秘密武器”。
因为美国空军对1947年罗斯韦尔飞碟坠毁事件的秘密研究已经认识到UFO不是前苏联干的。很明显,1947年6月24日阿诺德在华盛顿上空遭遇九个碟状不明飞行物的时速达2000千米,更不是前苏联当年所能达到的。1969年美国空军研究UFO的“蓝皮书”计划宣布终止时,在他们的三个结论之一中指出:“不明飞行物对美国国防无威胁。”这言下之意不就是说:UFO不是来自美国当时的敌国——前苏联。所以,今天还将这种论调说成是中情局“50余年”研究UFO的结论,岂不让了解内情的人笑掉大牙吗?!
再次,说“后期的UFO是中情局本身绝密间谍飞机秘密实验导致的”,则更是自欺欺人之谈。来自全球各地的无数飞碟目击案例表明:飞碟具有违背牛顿惯性定律的飞行特征(如飞行中直角拐弯、锐角改向等);具有无声无息、不需要机翼的动力装置;具有瞬时极快或极慢地变速飞行功能;具有突然出现和就地隐形的高超技术;具有整体自旋、变光、变色的特征等——不用说美国,就是今天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也达不到这么高超的技术水平。
著名的美国空军研究UFO的“蓝皮书”计划在1969年终止时,得出三个结论的之二是:“没有证据支持这些目击报告可归类于‘不明现象’,这些目击事件都是可以解释的。”可是,据说他们记录了12 600余件目击案例,发表了长达8400多页的报告书,用现代科学知识仍然对其中一些奇特UFO事件解释不了。这些UFO事件的比例,有人说是20%,有人说是10%,而台湾吕应钟先生说只有5%。我们现在就按5%计算:12600×0.05=670,这么多UFO事件属于解释不了的,这难道可以忽略不计吗?再说,近年来在全球许多国家均出现了典型的飞碟目击案例,如:1978年11月,科威特石油公司的飞碟光临事件;1979年11月11日,西班牙客机在空中遭遇飞碟事件;1998年11月18日,中国河北沧州上空驾机追赶UFO事件等等。难道美国中情局会跑到这些国家去进行秘密实验吗?
上面所述归结为一句话:迄今为止观察到目击案例的事实证明,UFO现象绝对是真实的!
最后,我认为美国空军的绝密计划展开了对UFO的研究,其结果并没有完全否定UFO存在的真实性,它提出:有57%的美国人坚信UFO现象是真实的,有二位美国总统(卡特和里根)坚称他们亲眼目睹了UFO,有上千个UFO研究机构在美国成立,甚至形成了UFO研究学说。这一切也从一个侧面说明UFO是存在的。众多的美国人坚信美国政府,特别是中情局有意掩盖了UFO的真相,我也持同一种看法,我们希望媒体应持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报道不明飞行物现象,以免误导读者。
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当然站不住脚!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堪一驳的。
首先,我要提出质疑的是:859份解密文件的成文时间是1947年~1991年,这些篇“UFO文件”充其量只能代表当年中情局的研究结果,怎能说代表“50余年”的研究结果呢?
其次,认为前期的UFO现象可能是前苏联为了制造美国社会混乱的阴谋,那是20世纪40年代~50年代美国政府的看法,但60年代即已通过他们的“研究”否定了自己的这种看法。今天来说,那已是历史的陈迹了。早在二战期间,就在同盟国和协约国的机群中出现过UFO,而双方又都以为是对方的“秘密武器”,二战结束后才知道二者都没有这种“秘密武器”。
因为美国空军对1947年罗斯韦尔飞碟坠毁事件的秘密研究已经认识到UFO不是前苏联干的。很明显,1947年6月24日阿诺德在华盛顿上空遭遇九个碟状不明飞行物的时速达2000千米,更不是前苏联当年所能达到的。1969年美国空军研究UFO的“蓝皮书”计划宣布终止时,在他们的三个结论之一中指出:“不明飞行物对美国国防无威胁。”这言下之意不就是说:UFO不是来自美国当时的敌国——前苏联。所以,今天还将这种论调说成是中情局“50余年”研究UFO的结论,岂不让了解内情的人笑掉大牙吗?!
再次,说“后期的UFO是中情局本身绝密间谍飞机秘密实验导致的”,则更是自欺欺人之谈。来自全球各地的无数飞碟目击案例表明:飞碟具有违背牛顿惯性定律的飞行特征(如飞行中直角拐弯、锐角改向等);具有无声无息、不需要机翼的动力装置;具有瞬时极快或极慢地变速飞行功能;具有突然出现和就地隐形的高超技术;具有整体自旋、变光、变色的特征等——不用说美国,就是今天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也达不到这么高超的技术水平。
著名的美国空军研究UFO的“蓝皮书”计划在1969年终止时,得出三个结论的之二是:“没有证据支持这些目击报告可归类于‘不明现象’,这些目击事件都是可以解释的。”可是,据说他们记录了12 600余件目击案例,发表了长达8400多页的报告书,用现代科学知识仍然对其中一些奇特UFO事件解释不了。这些UFO事件的比例,有人说是20%,有人说是10%,而台湾吕应钟先生说只有5%。我们现在就按5%计算:12600×0.05=670,这么多UFO事件属于解释不了的,这难道可以忽略不计吗?再说,近年来在全球许多国家均出现了典型的飞碟目击案例,如:1978年11月,科威特石油公司的飞碟光临事件;1979年11月11日,西班牙客机在空中遭遇飞碟事件;1998年11月18日,中国河北沧州上空驾机追赶UFO事件等等。难道美国中情局会跑到这些国家去进行秘密实验吗?
上面所述归结为一句话:迄今为止观察到目击案例的事实证明,UFO现象绝对是真实的!
最后,我认为美国空军的绝密计划展开了对UFO的研究,其结果并没有完全否定UFO存在的真实性,它提出:有57%的美国人坚信UFO现象是真实的,有二位美国总统(卡特和里根)坚称他们亲眼目睹了UFO,有上千个UFO研究机构在美国成立,甚至形成了UFO研究学说。这一切也从一个侧面说明UFO是存在的。众多的美国人坚信美国政府,特别是中情局有意掩盖了UFO的真相,我也持同一种看法,我们希望媒体应持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报道不明飞行物现象,以免误导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