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正当性的中国化建构是解决"社会认同的排斥"和"本土话语的缺失"这两大中国法治建设当下困境的关键。以西方学理,解构西法体系;基于人类规制社会所共同面临的原问题,对照西方,"还原"中国传统。在中西法正当之间,不必强制融通那些指向根本"唯美感性"的传统因素。这些在中国传统法理智慧近代论说中的启示,有利于得出中国法正当性的宏观建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