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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使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有效地遏制了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根据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和案件高发区域的巡护和看守工作,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牛动物原材料集散地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安排警力逐一排查重要交通运输通道的可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