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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近年来东北亚各国签署了多项能源合作意向或者协定,有的甚至是政府间协定,但总的看来,执行情况并不尽人意,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为区内各方所接受的合作框架。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东北亚能源合作的现实基础,构建包含组织协调体系、信息咨询体系、投资融资体系、生产储运体系以及共同市场体系的能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