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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临当前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迫在眉睫。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深刻体现了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揭示了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因此,把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融入我国发展实际,对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生态文明建设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直都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解决我国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上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当前严重的全球生态危机问题,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中蕴含的生态观进行深入的分析,使其在当代中国实现具体化、时代化,促进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体现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所处时代的社会发展状况,深入剖析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在生产发展中的严重弊端,并阐述了人与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社会的辩证关系
首先,马克思指出,人与自然界有着内在的统一性。由于“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自然界是“人无机身体”,因此,人的活动离不开自然界,人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資料都要从自然界中获取。但同时,恩格斯又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往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2]因此,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人类只有在遵循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能动地改造和支配自然界,才能更好地为自身以及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其次,马克思还认为人不仅具有自然性,还具有社会性。“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3]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属性在于他的社会性,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而这种社会性的突出表现,即人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两大和解”的思想
由于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追求,使得人类改造自然,支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高,加之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严重违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剧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缓解社会矛盾,就必须实现“两大和解”,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4]。首先,实现人同自然的和解,即意味着“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自然主义与自然界实现了人道主义”[5]。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当今生态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次,实现人同本身的和解,即强调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之下,出现了严重的异化现象,导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张,矛盾日益尖锐。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必须变革现存的社会制度,消除异化,建立一种人人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制度,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指导下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对解决全球生态危机问题、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把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首先,需要转变人们的观念,用正确的观念作指导;其次,需要健全法制,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最后,要加强合作,以全球性视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以正确的思想观念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理想目标。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破除传统的“人类中心论”、人要“征服自然、战胜自然”、“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等观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并以理性的消费观来对待生活。
1.树立正确的生产力观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从本原看,生产力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跟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形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传統的生产力观过于重视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把人和自然视为绝对的对立关系,认为人可以完全征服自然,无限制利用自然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导致狭隘庸俗的功利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人们以生态恶化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而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自然、社会的辩证关系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是“坚持以辩证的、整体论的观点分析生产力,一方面充分肯定人类的伟大力量和创造意义,认为它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展现,是改造主体和客体、改造自然和社会乃至最后实现人类解放的决定性力量。另一方面,马克思也根本否认人类劳动的孤立存在,否认独立于自然之外的生产力。”[6]因此,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能仅着眼于生产力的无限扩大,只把发展生产力视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唯一动力,而必须要在尊重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下,并结合其他各方面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生态环境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由于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因此,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就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曾经指出:“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及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7]从马克思对地租理论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根据我国发展实践,立足基本国情,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来的,其“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等内容不仅强调了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永续发展,还着重强调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些都突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两大和解”的生态观。同时,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科学发展观还都强调人、自然、社会三者的有机统一,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同时进行的。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3.培养理性的消费观
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给人们带来越来越丰富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改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然而,伴随着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不合理的消费方式也随之出现。马克思曾批判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引发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首先必须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尤其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更要合理利用;其次,必须倡导人们培养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向适度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方式转变。
(二)法制保障: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
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也需要一套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来保障实施,尽管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大量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形势的不断变化,对整体把握的全面性和对各要素分析的针对性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只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良性互动,“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使之尽量满足当前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客观需要,才能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的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首先,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GDP的提高已经不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等指标也应适应时代要求纳入评价体系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其次,完善监测与监督机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不仅要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统计与监测,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更重要的是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另外,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等,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合作:广泛开展国内、国际合作
首先,强化国内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不仅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其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还要密切联系广大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建设生态文明。此外,加强社会中各组织之间的通力合作,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和监督,有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其次,强化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生态危机具有全球性,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和参与国际间有关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和交流,加强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引进各国先进技术,吸取经验,总结教训;也要自覺遵守国际公约,主动履行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积极开展绿色援助,努力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安全。只有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才能全面有效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王建辉.略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的生态维度[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作者简介:徐丹霞(1992—),女,汉族,河南焦作人,福建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生态文明建设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直都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解决我国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上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当前严重的全球生态危机问题,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中蕴含的生态观进行深入的分析,使其在当代中国实现具体化、时代化,促进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体现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所处时代的社会发展状况,深入剖析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在生产发展中的严重弊端,并阐述了人与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社会的辩证关系
首先,马克思指出,人与自然界有着内在的统一性。由于“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自然界是“人无机身体”,因此,人的活动离不开自然界,人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資料都要从自然界中获取。但同时,恩格斯又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往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2]因此,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人类只有在遵循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能动地改造和支配自然界,才能更好地为自身以及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其次,马克思还认为人不仅具有自然性,还具有社会性。“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3]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属性在于他的社会性,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而这种社会性的突出表现,即人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两大和解”的思想
由于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追求,使得人类改造自然,支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高,加之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严重违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剧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缓解社会矛盾,就必须实现“两大和解”,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4]。首先,实现人同自然的和解,即意味着“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自然主义与自然界实现了人道主义”[5]。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当今生态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次,实现人同本身的和解,即强调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之下,出现了严重的异化现象,导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张,矛盾日益尖锐。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必须变革现存的社会制度,消除异化,建立一种人人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制度,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指导下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对解决全球生态危机问题、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把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首先,需要转变人们的观念,用正确的观念作指导;其次,需要健全法制,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最后,要加强合作,以全球性视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以正确的思想观念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理想目标。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破除传统的“人类中心论”、人要“征服自然、战胜自然”、“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等观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并以理性的消费观来对待生活。
1.树立正确的生产力观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从本原看,生产力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跟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形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传統的生产力观过于重视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把人和自然视为绝对的对立关系,认为人可以完全征服自然,无限制利用自然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导致狭隘庸俗的功利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人们以生态恶化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而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自然、社会的辩证关系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是“坚持以辩证的、整体论的观点分析生产力,一方面充分肯定人类的伟大力量和创造意义,认为它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展现,是改造主体和客体、改造自然和社会乃至最后实现人类解放的决定性力量。另一方面,马克思也根本否认人类劳动的孤立存在,否认独立于自然之外的生产力。”[6]因此,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能仅着眼于生产力的无限扩大,只把发展生产力视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唯一动力,而必须要在尊重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下,并结合其他各方面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生态环境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由于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因此,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就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曾经指出:“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及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7]从马克思对地租理论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根据我国发展实践,立足基本国情,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来的,其“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等内容不仅强调了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永续发展,还着重强调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些都突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两大和解”的生态观。同时,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科学发展观还都强调人、自然、社会三者的有机统一,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同时进行的。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3.培养理性的消费观
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给人们带来越来越丰富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改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然而,伴随着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不合理的消费方式也随之出现。马克思曾批判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引发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首先必须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尤其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更要合理利用;其次,必须倡导人们培养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向适度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方式转变。
(二)法制保障: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
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也需要一套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来保障实施,尽管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大量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形势的不断变化,对整体把握的全面性和对各要素分析的针对性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只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良性互动,“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使之尽量满足当前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客观需要,才能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的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首先,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GDP的提高已经不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等指标也应适应时代要求纳入评价体系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其次,完善监测与监督机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不仅要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统计与监测,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更重要的是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另外,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等,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合作:广泛开展国内、国际合作
首先,强化国内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不仅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其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还要密切联系广大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建设生态文明。此外,加强社会中各组织之间的通力合作,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和监督,有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其次,强化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生态危机具有全球性,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和参与国际间有关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和交流,加强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引进各国先进技术,吸取经验,总结教训;也要自覺遵守国际公约,主动履行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积极开展绿色援助,努力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安全。只有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才能全面有效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王建辉.略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的生态维度[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作者简介:徐丹霞(1992—),女,汉族,河南焦作人,福建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