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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效能,发挥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对多部门联动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执法过程中的监管情况,对卫生监督监管现状和监管要点进行对比分析。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工作需要与多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以监督所、医政科、信息科、区医学会药事质控中心为一个整体的监管模式,从而整合辖区内抗菌药物管理数据,提升管理效果。开展“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对提升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显著的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