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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例,试图通过对个案的深度剖析,揭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地方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差别机制,同时还要辩证地对待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特殊性,进一步解决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协调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