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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美丽福建,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专题调研。调研组选择长汀、宁化、安溪、平和、诏安5个省定重点水土流失治理一类县及建瓯市二类县开展调研,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村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县、乡有关部门人员座谈,深入了解掌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各地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成因,提出进一步做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2012年以来,长汀、宁化、安溪、平和、诏安等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进则全胜”的要求,大力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掀起了新一轮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高潮,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2012年,上述6个县共获得省级以上财政水保专项补助资金1.86亿元,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5万亩,均超额完成当年度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项目所在地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推进了生态省建设进程。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长汀、宁化、安溪、平和、诏安、建瓯等6个县(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能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弘扬“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长汀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如,长汀县制定了新一轮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责任状和各级各部门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乡镇水保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治理技术。6个县根据水土流失卫星遥感调查结果,邀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2012年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方案、2012~201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规划等,做到“一县(市)一方案一规划”。如,宁化县成立了全国首家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福建(三明)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根据水土流失强度和地类不同,采取了“五种技术模式”进行治理:一是“鱼鳞坑+山边沟”模式;二是“竹节沟+水保林”模式;三是“筑谷坊+穴播(种)草”模式;四是“坡改梯+草覆盖”模式;五是“全封禁+强管护”模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施策治理。各地把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家园清洁等有机结合起来,如长汀县结合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策武南坑、河田露湖美丽乡村;安溪县通过对崩岗实施综合治理,使崩岗区变为水保生态区、经济作物区、工业开发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旅游区;平和县采用“前埂后沟”技术治理果茶园水土流失;诏安县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均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治理效果。
(四)注重政府主导,带动社会参与。各地干部群众、青年学生和驻地部队官兵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踊跃投工投劳参与义务植树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热潮中来,如中石油出资4000万元,在长汀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1万亩;国家电网福建公司在长汀县通过出资认种、认养等方式,种植“电力林”,高质量绿化更新山林50亩,同时将在“十二五”期间投入4.5亿元建设资金,持续深化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
(五)强化督促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大多数重点县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水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执行《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水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如,宁化县出台了《宁化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宁化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严格项目公示和县级报账制度,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做到项目建设阳光运行,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在规划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上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土流失面积统计不够实。一是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未经实地勘察核实。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22万平方公里,即1830万亩,这一数据是根据2008年秋季水土流失卫星遥感调查结果认定的,但对遥感调查流失面积未经实地核实,存在偏差。二是治理面积统计口径不一致。以长汀县为例。该县水保局认为,省级下达的治理面积任务应该是指对流失斑的治理面积,即仅包含强化治理、坡耕地改造、崩岗治理等面积,对采用封禁、巩固提升等治理的面积不应作为治理面积统计;而该县林业部门将9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内采取的树种结构调整、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封育提升等均作为已完成治理面积加以统计。三是治理面积统计上存在随意性和重复统计等问题。
(二)水保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一是重点不突出。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应集中用于流失斑的治理,即主要是对流失斑采取林草措施,对茶果园进行坡改梯改造,对崩岗进行综合整治。但从调研情况看,除宁化将省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流失斑治理外,其它5个县(市)均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护坡、护岸、水渠等一般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而用于采取措施治理流失斑的资金所占份额极少。二是违规超范围使用。《福建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的项目建设,包括材料费、设备费、机械施工费、种籽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建设费、封禁治理费以及与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科技试验推广、技术培训等。但个别县存在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在水保下山与新农村建设结合思想主导下,个别县将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专项经费大量用于乡镇防洪堤、护岸建设,偏离了以流失斑为重点的水土治理理念。
(三)水保综合治理工作不够扎实。一是各级水土部门力量严重不足。在全省各地大规模推进水保工作,有利于形成迅速掀起治理水土流失的新高潮。但全省各地水利水保部门在机构建设、人员组织、技术力量等均凸显薄弱。例如:各县因没有相应人手对卫片提供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难以摸清底数。二是设计部门力量不足。全省22个重点县几乎在同一时间编制水土流失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设计部门仓促设计,难以做到深入实地、现场勾图、科学设计。三是治理标准不一。例如:在各地坡耕地治理工程中,各地治理标准不一。长汀、宁化等县做到路网道路硬化,水利配套齐全;安溪县基本做到“头带帽、腰系带、脚穿鞋”,建瓯市已改造坡耕地还是土路为主,找不出现代生态茶果园的元素。 三、政策建议
(一)树立长期治理的理念。历届省委、省政府均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但从全省流失面积上看呈上下波动态势,变化幅度不大。根据2000年TM卫星影像解译结果,2000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3127.31平方公里,占省国土总面积的10.72%;2003年为11320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9.2%;2006年为9834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8.0%;2008年为12253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10.01%;2012年为12180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9.95%。上述数据波动情况表明,治理水土流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长期治理的理念,大力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
(二)强化责任。一要强化当地政府的责任。新《水土保持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从调研情况看,除宁化县落实部分配套资金外,其余各县配套资金均未落实,甚至还将专项资金违规超范围使用。二要强化业主责任。要坚持“权利和责任挂钩”,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业主责任。对坡耕地改造,要强化业主治理义务,改变大包大揽的做法,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给予定额补助。
(三)改革资金分配方式。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现有的分类、定额、切块、预拨的分配方式,难以起到应有作用,必须改革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一是实行“先治理,再验收,后补助”。各重点县(市、区)可根据各自的治理规划,提出年度治理任务,省级根据当年水保专项预算资金情况和各县的治理任务,明确各县年度治理任务(细分为:重度流失、中度流失、轻度流失年度治理具体面积),先按规定的补助比例预拨50%的专项补助资金,其余的50%待治理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二是实行“多治多补、少治少补、不治不补”。为调动各重点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建议打破22个重点县的分类界限,对全省22个重点县实行统一政策。
(四)突出治理重点。水土流失治理要突出对流失斑的治理,尤其是省级补助资金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要积极探索“规划、招标、实施、监管、验收、报账”的“六到图斑”工作方法(图斑就是细化到如同地图斑点一样小的流失斑)。一要规划到图斑。现场勾绘图纸,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二要招标到图斑。做到编制的招标文件对应到图斑、招标项目对应到图斑、工程数量对应到图斑。三要实施到图斑。始终坚持各项治理措施都实施到图斑,确保小流域治理实现全覆盖及水土流失彻底治理。四要监管到图斑。坚持以图斑为监管单元,形成“到某个图斑”的管理思路。五要验收到图斑。工程验收坚持逐图斑检查、逐图斑计量、逐图斑登记、逐图斑签字。达不到验收要求,逐图斑整改。六要报账到图斑。工程通过验收后,提交对应到图斑的报账资料,实现报账到图斑的财务管理。确保治理一片,完成一片。
(五)制定分类治理标准。省级水利水保部门应认真研究不同流失程度流失斑的具体治理标准,并测算出相应的治理成本。如对坡耕地茶果园改造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并研究确定不同类型的治理补助标准。省级专项治理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完成不同类型的治理任务,按规定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相应的资金规模。
(六)建立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一是摸清流失底数。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卫星遥感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核实流失斑面积、程度和类型,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合理分工。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涉及水保、林业、农业、国土、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将不同类型的治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三是省级水利水土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制定水土流失治理的统计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统计口径、含义和内容,严格核实,避免重复统计。
(本文第一作者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洪峰
一、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2012年以来,长汀、宁化、安溪、平和、诏安等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进则全胜”的要求,大力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掀起了新一轮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高潮,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2012年,上述6个县共获得省级以上财政水保专项补助资金1.86亿元,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5万亩,均超额完成当年度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项目所在地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推进了生态省建设进程。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长汀、宁化、安溪、平和、诏安、建瓯等6个县(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能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弘扬“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长汀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如,长汀县制定了新一轮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责任状和各级各部门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乡镇水保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治理技术。6个县根据水土流失卫星遥感调查结果,邀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2012年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方案、2012~201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规划等,做到“一县(市)一方案一规划”。如,宁化县成立了全国首家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福建(三明)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根据水土流失强度和地类不同,采取了“五种技术模式”进行治理:一是“鱼鳞坑+山边沟”模式;二是“竹节沟+水保林”模式;三是“筑谷坊+穴播(种)草”模式;四是“坡改梯+草覆盖”模式;五是“全封禁+强管护”模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施策治理。各地把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家园清洁等有机结合起来,如长汀县结合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策武南坑、河田露湖美丽乡村;安溪县通过对崩岗实施综合治理,使崩岗区变为水保生态区、经济作物区、工业开发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旅游区;平和县采用“前埂后沟”技术治理果茶园水土流失;诏安县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均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治理效果。
(四)注重政府主导,带动社会参与。各地干部群众、青年学生和驻地部队官兵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踊跃投工投劳参与义务植树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热潮中来,如中石油出资4000万元,在长汀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1万亩;国家电网福建公司在长汀县通过出资认种、认养等方式,种植“电力林”,高质量绿化更新山林50亩,同时将在“十二五”期间投入4.5亿元建设资金,持续深化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
(五)强化督促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大多数重点县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水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执行《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水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如,宁化县出台了《宁化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宁化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严格项目公示和县级报账制度,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做到项目建设阳光运行,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在规划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上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土流失面积统计不够实。一是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未经实地勘察核实。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22万平方公里,即1830万亩,这一数据是根据2008年秋季水土流失卫星遥感调查结果认定的,但对遥感调查流失面积未经实地核实,存在偏差。二是治理面积统计口径不一致。以长汀县为例。该县水保局认为,省级下达的治理面积任务应该是指对流失斑的治理面积,即仅包含强化治理、坡耕地改造、崩岗治理等面积,对采用封禁、巩固提升等治理的面积不应作为治理面积统计;而该县林业部门将9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内采取的树种结构调整、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封育提升等均作为已完成治理面积加以统计。三是治理面积统计上存在随意性和重复统计等问题。
(二)水保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一是重点不突出。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应集中用于流失斑的治理,即主要是对流失斑采取林草措施,对茶果园进行坡改梯改造,对崩岗进行综合整治。但从调研情况看,除宁化将省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流失斑治理外,其它5个县(市)均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护坡、护岸、水渠等一般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而用于采取措施治理流失斑的资金所占份额极少。二是违规超范围使用。《福建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的项目建设,包括材料费、设备费、机械施工费、种籽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建设费、封禁治理费以及与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科技试验推广、技术培训等。但个别县存在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在水保下山与新农村建设结合思想主导下,个别县将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专项经费大量用于乡镇防洪堤、护岸建设,偏离了以流失斑为重点的水土治理理念。
(三)水保综合治理工作不够扎实。一是各级水土部门力量严重不足。在全省各地大规模推进水保工作,有利于形成迅速掀起治理水土流失的新高潮。但全省各地水利水保部门在机构建设、人员组织、技术力量等均凸显薄弱。例如:各县因没有相应人手对卫片提供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难以摸清底数。二是设计部门力量不足。全省22个重点县几乎在同一时间编制水土流失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设计部门仓促设计,难以做到深入实地、现场勾图、科学设计。三是治理标准不一。例如:在各地坡耕地治理工程中,各地治理标准不一。长汀、宁化等县做到路网道路硬化,水利配套齐全;安溪县基本做到“头带帽、腰系带、脚穿鞋”,建瓯市已改造坡耕地还是土路为主,找不出现代生态茶果园的元素。 三、政策建议
(一)树立长期治理的理念。历届省委、省政府均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但从全省流失面积上看呈上下波动态势,变化幅度不大。根据2000年TM卫星影像解译结果,2000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3127.31平方公里,占省国土总面积的10.72%;2003年为11320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9.2%;2006年为9834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8.0%;2008年为12253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10.01%;2012年为12180平方公里,占省国土面积的9.95%。上述数据波动情况表明,治理水土流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长期治理的理念,大力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
(二)强化责任。一要强化当地政府的责任。新《水土保持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从调研情况看,除宁化县落实部分配套资金外,其余各县配套资金均未落实,甚至还将专项资金违规超范围使用。二要强化业主责任。要坚持“权利和责任挂钩”,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业主责任。对坡耕地改造,要强化业主治理义务,改变大包大揽的做法,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给予定额补助。
(三)改革资金分配方式。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现有的分类、定额、切块、预拨的分配方式,难以起到应有作用,必须改革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一是实行“先治理,再验收,后补助”。各重点县(市、区)可根据各自的治理规划,提出年度治理任务,省级根据当年水保专项预算资金情况和各县的治理任务,明确各县年度治理任务(细分为:重度流失、中度流失、轻度流失年度治理具体面积),先按规定的补助比例预拨50%的专项补助资金,其余的50%待治理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二是实行“多治多补、少治少补、不治不补”。为调动各重点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建议打破22个重点县的分类界限,对全省22个重点县实行统一政策。
(四)突出治理重点。水土流失治理要突出对流失斑的治理,尤其是省级补助资金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要积极探索“规划、招标、实施、监管、验收、报账”的“六到图斑”工作方法(图斑就是细化到如同地图斑点一样小的流失斑)。一要规划到图斑。现场勾绘图纸,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二要招标到图斑。做到编制的招标文件对应到图斑、招标项目对应到图斑、工程数量对应到图斑。三要实施到图斑。始终坚持各项治理措施都实施到图斑,确保小流域治理实现全覆盖及水土流失彻底治理。四要监管到图斑。坚持以图斑为监管单元,形成“到某个图斑”的管理思路。五要验收到图斑。工程验收坚持逐图斑检查、逐图斑计量、逐图斑登记、逐图斑签字。达不到验收要求,逐图斑整改。六要报账到图斑。工程通过验收后,提交对应到图斑的报账资料,实现报账到图斑的财务管理。确保治理一片,完成一片。
(五)制定分类治理标准。省级水利水保部门应认真研究不同流失程度流失斑的具体治理标准,并测算出相应的治理成本。如对坡耕地茶果园改造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并研究确定不同类型的治理补助标准。省级专项治理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完成不同类型的治理任务,按规定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相应的资金规模。
(六)建立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一是摸清流失底数。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卫星遥感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核实流失斑面积、程度和类型,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合理分工。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涉及水保、林业、农业、国土、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将不同类型的治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三是省级水利水土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制定水土流失治理的统计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统计口径、含义和内容,严格核实,避免重复统计。
(本文第一作者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