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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种问题,探讨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下的企业财务管理行为,进而初步探索出解决之策,为当前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找出深层次根源。
【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缺陷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068-01
1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缺陷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是一系列规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2009年4月11参加第五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峰论坛发表演讲称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都不及格,金融危机爆发对国内资本市场有较大影响,要努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而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的2008年公司治理指数,50分-60分的上市公司占比76%,40分-50分的达1.5%,70分以上的甚至没有。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1)中国过去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现在也有部分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在控股比例大的情況下,缺少监督制衡因素,容易出现一些缺陷。(2)所有权和经营权甚至于政府的调控角色不清楚。很多大型企业上市后,存在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3)公司治理最根本的是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中国上市公司过去缺乏这个概念,还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成为中国商业文化的内容。(4)中国过去没有尊重中小股民权益的传统,中国要逐步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概念。(5)中国的上市公司缺少公开透明、提供准确信息的传统。(6)有相当多的企业是改制上市,剥离非核心产业,让核心产业上市,对于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完全处理好。(7)如何使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2 治理结构缺陷下不良财务管理行为的主要表现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缺陷,会产生一系列有悖市场意愿的财务管理行为的发生。在财务管理行为上可从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三方面去考虑:
2.1投资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1) 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募集资金能否按计划按进度投入直接关系到募资项目的效益产出,也就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然而,从各种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公司都很难兑现当初在招股书中的承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堪忧。证券投资本是正常财务行为,由于季节性销售等原因,企业有闲散资金头寸,存银行还是投入资本市场运作,企业是有权利选择的。2007年底以来上市公司“炒股”带来的巨亏使众多上市公司深陷其中,危害了股东的利益。
(2) 大股东占用资金现象。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曾经一度是中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虽然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加大了监管力度,但被曝光的违规事件仍层出不穷。有调查显示,与市场波动、经营不善、违规担保等风险相比,大股东占款已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
2.2 筹资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1) 剥离不良资产达到上市目的。在我国,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要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原本亏损的公司为了符合条件,通常会采用剥离不良资产,以优质资产包装上市,而母公司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达到利用资本市场的目的。这种获取上市资格的方法严重扭曲了公司的整体价值。
(2) 为提高经营业绩,抬高股价,便于发行或增发股票,对利润进行粉饰。股价的高低与每股净利润密切相关。为提高利润而进行的合法的、非法的财务管理行为举不胜举,例如延长无形资产和待摊费用的摊销期、编造虚假销售虚增利润等等。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使发行价格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司获得了更多的资金。
(3) 由于实际股权筹资成本较低,上市公司很少发行债券,使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更不利于财务杠杆的实现。在西方的财务管理理论中,债权筹资的成本是远低于股权筹资成本的。由于股权筹资的成本低廉,上市公司热衷于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而很少发行债券。使企业缺少了必要的外部债权人的监督。
2.3 股利分配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为了特定目的采取非正常的股利分政策。股市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从股市上筹资,然而再适当回报投资者,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如果上市公司把股市只作为圈钱的场所而不讲回报,或者为了某些大股东的利益,在企业微利时还将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分干花净,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肯定是不利的。由于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贯性,一些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长期不分配的“铁公鸡”行为,和一些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高分配的“穷大方”行为都普遍存在。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3.1 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
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政企分开,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而不应直接利用手中权力来干预企业经营;二是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理顺产权关系、改善股权结构,循序渐进的推行国有股减持计划,是清晰界定财务主体,改善财务管理不良行为的重要基础。
3.2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制度
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从而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按照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不仅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且还同时拥有了剩余控制权。具体的措施包括对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和高额薪酬制。
3.3 完善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
加强对公司财务经营的监督,可以减少财务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不仅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成为控制权因素、声誉因素发挥约束作用的前提。为了发挥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建立严格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并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违法行为严厉惩处。
3.4 建立相应的声誉机制,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
财务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因素作为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的十分重要的因素。不管从财务经理的职业道德看还是从财务经理所从事的工作特殊性看,职业声誉可能比任何其他的激励约束手段都显得更为重要和有效。
参考文献:
[1]谢志华, 关于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J] . 会计研究,2008,(12).
【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缺陷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068-01
1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缺陷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是一系列规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2009年4月11参加第五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峰论坛发表演讲称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都不及格,金融危机爆发对国内资本市场有较大影响,要努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而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的2008年公司治理指数,50分-60分的上市公司占比76%,40分-50分的达1.5%,70分以上的甚至没有。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1)中国过去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现在也有部分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在控股比例大的情況下,缺少监督制衡因素,容易出现一些缺陷。(2)所有权和经营权甚至于政府的调控角色不清楚。很多大型企业上市后,存在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3)公司治理最根本的是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中国上市公司过去缺乏这个概念,还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成为中国商业文化的内容。(4)中国过去没有尊重中小股民权益的传统,中国要逐步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概念。(5)中国的上市公司缺少公开透明、提供准确信息的传统。(6)有相当多的企业是改制上市,剥离非核心产业,让核心产业上市,对于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完全处理好。(7)如何使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2 治理结构缺陷下不良财务管理行为的主要表现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缺陷,会产生一系列有悖市场意愿的财务管理行为的发生。在财务管理行为上可从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三方面去考虑:
2.1投资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1) 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募集资金能否按计划按进度投入直接关系到募资项目的效益产出,也就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然而,从各种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公司都很难兑现当初在招股书中的承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堪忧。证券投资本是正常财务行为,由于季节性销售等原因,企业有闲散资金头寸,存银行还是投入资本市场运作,企业是有权利选择的。2007年底以来上市公司“炒股”带来的巨亏使众多上市公司深陷其中,危害了股东的利益。
(2) 大股东占用资金现象。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曾经一度是中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虽然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加大了监管力度,但被曝光的违规事件仍层出不穷。有调查显示,与市场波动、经营不善、违规担保等风险相比,大股东占款已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
2.2 筹资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1) 剥离不良资产达到上市目的。在我国,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要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原本亏损的公司为了符合条件,通常会采用剥离不良资产,以优质资产包装上市,而母公司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达到利用资本市场的目的。这种获取上市资格的方法严重扭曲了公司的整体价值。
(2) 为提高经营业绩,抬高股价,便于发行或增发股票,对利润进行粉饰。股价的高低与每股净利润密切相关。为提高利润而进行的合法的、非法的财务管理行为举不胜举,例如延长无形资产和待摊费用的摊销期、编造虚假销售虚增利润等等。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使发行价格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司获得了更多的资金。
(3) 由于实际股权筹资成本较低,上市公司很少发行债券,使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更不利于财务杠杆的实现。在西方的财务管理理论中,债权筹资的成本是远低于股权筹资成本的。由于股权筹资的成本低廉,上市公司热衷于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而很少发行债券。使企业缺少了必要的外部债权人的监督。
2.3 股利分配决策中不良财务行为
为了特定目的采取非正常的股利分政策。股市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从股市上筹资,然而再适当回报投资者,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如果上市公司把股市只作为圈钱的场所而不讲回报,或者为了某些大股东的利益,在企业微利时还将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分干花净,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肯定是不利的。由于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贯性,一些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长期不分配的“铁公鸡”行为,和一些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高分配的“穷大方”行为都普遍存在。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3.1 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
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政企分开,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而不应直接利用手中权力来干预企业经营;二是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理顺产权关系、改善股权结构,循序渐进的推行国有股减持计划,是清晰界定财务主体,改善财务管理不良行为的重要基础。
3.2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制度
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从而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按照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不仅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且还同时拥有了剩余控制权。具体的措施包括对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和高额薪酬制。
3.3 完善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
加强对公司财务经营的监督,可以减少财务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不仅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成为控制权因素、声誉因素发挥约束作用的前提。为了发挥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建立严格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并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违法行为严厉惩处。
3.4 建立相应的声誉机制,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
财务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因素作为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的十分重要的因素。不管从财务经理的职业道德看还是从财务经理所从事的工作特殊性看,职业声誉可能比任何其他的激励约束手段都显得更为重要和有效。
参考文献:
[1]谢志华, 关于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J] . 会计研究,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