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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存量更新不应仅仅关注初始产权人的利益,更应关注长期以来被忽视的外来人口基本居住权利,为其提供可支付的公共住房。房地产开发驱动下的城中村改造导致外来人口的住房排斥,本应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土地增值收益被土地原业主"透支",加剧村民与外来人口在城市更新中的利益分配不公,居住空间分异固化。在厦门,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整村拆建在高昂的补偿成本下步履维艰,公租房供应面临空间错配和公平缺失的隐忧;从保障外来人口的居住权出发,提出了城中村升级改造与公共住房供应联动的思路与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