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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我大学毕业后于2015年9月5日被一家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同年11月10日,我因病住院,经过20多天的治疗仍未痊愈.没想到,单位竟然以我在试用期内不能正常上班,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于12月9日作出了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书面通知送交给仍在病床上的我.rn请问,试用期内生病住院也算不符合录用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