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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人拨打点歌电话、骗取消费者话费、套取银行卡号、用老师的名义谎称孩子生病,急需用钱……电话欺诈,让受骗者的手机变成了“手雷”。
记者随许先生到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分别打印了夫妻二人的通话记录,发现在许先生与人通话的过程中,他的号码的确打入了妻子的手机。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就他所知,国内目前尚没有这种号码“克隆”技术。但事情还是发生了。许先生说,自己上当受骗全是一心贪图便宜,丧失警惕的结果,希望他的遭遇能让更多的人警醒。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在电话购物中更是常常发生。
2007年10月初,家住河南的郑女士接到一个北京来的电话,问她是否询问过美容仪,郑女士说,我在电视上看到“冷光七彩美容仪”,打电话问过,因价钱1400多太贵,没有要。电话中的小姐说:“我是卖‘冷光七彩美容仪’公司的。凡是给公司打过电话的,每天抽奖三名,价格是600元,机会难得。您是否要一台?”郑女士一听有这么好的事儿,就一口答应要一台。可等了半个月也不见来货,就把这事忘了。没想到, 10月19 日下午4点,郑女士突然又接到北京来的电话,问她货收到没有。当得知她没收到时,对方说马上寄过来。10月23日下午,郑女士终于接到了郑州邮局的电话,说货到了。但郑女士交过钱后,却发现她收到的不是她要买的东西。郑女士仔细看了里面包装盒上写的是“黛尔丽运动靓脸仪”。郑女士看后又急又气,赶快打电话询问,可被对方挂断。而后又打几次均无人接听。
猜猜我是谁
“老叶吗?猜猜我是谁,不会连老朋友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吧?”,2007年10月15日,北京的叶先生接到一个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迟疑地说出了一个南方朋友的名字后,对方立刻说:“没错,就是我。我现在在天津,明天我去看你”。次日上午,叶先生又接到“朋友”的电话,称自己在天津发生意外,急需现金,叶先生立刻汇去3万元。此后,叶先生又先后给“朋友”汇去8万元,后来才知自己上当受骗。而就在同一天,黄小姐也接到同样的电话,并被骗走5000元。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去年底刚破获的一起电话诈骗案中的案例。
“猜猜我是谁”这个听起来有些娱乐化的询问方式,其实隐藏着一个骗局。
他们在第一次给对方打电话时,往往让对方“猜猜我是谁?”对方一猜准对,然后他们会以短信的方式继续和受害人交往,一来二往,感情加深,受害人越加对“老朋友”或“老同学”的身份深信不疑。尔后,骗子会在适当的时机向受害人提出借钱的要求,受害人往往念及旧情不忍拒绝。一旦受害人汇出钱款,骗子迅速注销手机号码,并将银行汇款提走,从此销声匿迹。以“老同学”、“老朋友”之名,通过电话 “叙旧”获取他人信任后骗取钱财,虽然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至今仍然有人在行骗,也仍然有人在受骗。
骗你不商量
2007年11月的一个上午,某公司李总刚到办公室就接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是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向李总介绍一下他们最新的险种,接着就滔滔不绝地向李总介绍起来。李总事情很多,没有时间去听保险业务员的详细介绍,但出于礼貌,李总说,“行,那你把相关资料给我传过来吧。”就把电话挂了。下午他的办公室来了个友邦保险公司的人,说给送资料来了。李总顺手接过来放在那里,那人说:“请您签收一下。”李总有些疑惑。“哦,这就是我们的一个程序,表示这个材料我已经给你送到了。”此时正忙着公司事务的李总,听了送单员的话,也没仔细看,拿过资料就签了。
半个月后,李总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通知,说他卡里的钱被划出3000多元,交保险费了。李总很奇怪,自己最近并没参加什么保险啊?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友邦保险的事。可他们的资料自己都还没看,更别说与友邦保险公司签合同了,怎么就把自己的钱划出去,交了保险了?打电话一问,才知道他签收到的那份资料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大意是你签字了就表示你同意参加这个险种了。李总说,你们并没有告知我签收就表示同意了,再说如果我同意参加你们这个险种,也应该填写相关资料吧。对方说,“你已经同意参加我们这个险种了,我才这么做的,在我给你打电话时,我都有录音,要不要我给你放一下听听?”李总想自己当时很忙,只是出于礼貌,敷衍性的说了几句,没想到就成了自己同意参加这个险种的证据。自己的大意让自己受骗了,但此时说什么都晚了。
电话欺诈害人害已
如今,通讯业飞速发展,电话普及,“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电话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成了那些不法分子用来行骗的工具。加之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日益增加,为一时私利故意隐瞒真实的私人信息去做损害对方利益的欺诈行为,就有了滋生地。
在电话诈骗案件中,最初嫌疑人基本还是采取“盲打”的方式,在随意选取的一个电话号段上拨打电话实施诈骗,但目前此类犯罪已经开始“产业化”,这些嫌疑人能够买到专门的分类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电话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单位等重要内容,给嫌疑人提供了很大方便。这些信息多数是通过上网下载和街头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得的。还有一些“皮包”公司就专门在人才市场上搜集各类人员的信息整理出售。因此,对于一些不明情况的街头调查,我们还是尽量少配合,以免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利用电话进行欺诈活动的人多为打一“电话”换个“号”,自认为无迹可寻,但这些不法分子终难逃脱法网,最后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已。
当然利用电话欺诈的也不乏李总遇到的那种情况,虽然没有真正让你的财产换了“主人”,但同样也是一种欺诈。
李总遇到的这件事,看上去和其它电话欺诈不同,但实质上是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条例》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前者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言词或行动提供虚假的信息,使对方受该信息的影响导致意思表示错误;后者是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或诚信原则不尽明确告知的义务,致使对方没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应该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业务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电话骗保单的问题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我们暂且不说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没有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将李总的个人财产划出,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侵犯了第三方知情权?侵犯了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单就他们以这种方式骗保单来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以这种方式做交易只能是一次性收益,长此以往,丧失的将是整个市场。
毒瘤亟待根除
面对屡禁屡犯,花样翻新的电话欺诈行为,我们每个人都要随时做到有防范意识。骗子是利用人们的贪心、同情心、粗心,寻找机会来行骗的。接到陌生电话,您一定要多反问几句,不能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盲目相信过分低价的东西。不要通过电话号码确定对方是否可信。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跟自己的亲人或朋友亲自通话。只有这样,才不会让骗子得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排雷”的“工兵”,骗子也就无计可施了。
同时,政府更要加大打击力度,铲除一切可能滋生欺诈的土壤,使欺诈者真正感到欺诈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克服侥幸心理,不敢以身示法。我国目前许多领域中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和完善,政府应加快制度建设,加紧解决这些问题,“欺诈”这一市场经济肌体上的毒瘤才会根除,不要再让手机变成“手雷”。
记者随许先生到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分别打印了夫妻二人的通话记录,发现在许先生与人通话的过程中,他的号码的确打入了妻子的手机。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就他所知,国内目前尚没有这种号码“克隆”技术。但事情还是发生了。许先生说,自己上当受骗全是一心贪图便宜,丧失警惕的结果,希望他的遭遇能让更多的人警醒。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在电话购物中更是常常发生。
2007年10月初,家住河南的郑女士接到一个北京来的电话,问她是否询问过美容仪,郑女士说,我在电视上看到“冷光七彩美容仪”,打电话问过,因价钱1400多太贵,没有要。电话中的小姐说:“我是卖‘冷光七彩美容仪’公司的。凡是给公司打过电话的,每天抽奖三名,价格是600元,机会难得。您是否要一台?”郑女士一听有这么好的事儿,就一口答应要一台。可等了半个月也不见来货,就把这事忘了。没想到, 10月19 日下午4点,郑女士突然又接到北京来的电话,问她货收到没有。当得知她没收到时,对方说马上寄过来。10月23日下午,郑女士终于接到了郑州邮局的电话,说货到了。但郑女士交过钱后,却发现她收到的不是她要买的东西。郑女士仔细看了里面包装盒上写的是“黛尔丽运动靓脸仪”。郑女士看后又急又气,赶快打电话询问,可被对方挂断。而后又打几次均无人接听。
猜猜我是谁
“老叶吗?猜猜我是谁,不会连老朋友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吧?”,2007年10月15日,北京的叶先生接到一个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迟疑地说出了一个南方朋友的名字后,对方立刻说:“没错,就是我。我现在在天津,明天我去看你”。次日上午,叶先生又接到“朋友”的电话,称自己在天津发生意外,急需现金,叶先生立刻汇去3万元。此后,叶先生又先后给“朋友”汇去8万元,后来才知自己上当受骗。而就在同一天,黄小姐也接到同样的电话,并被骗走5000元。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去年底刚破获的一起电话诈骗案中的案例。
“猜猜我是谁”这个听起来有些娱乐化的询问方式,其实隐藏着一个骗局。
他们在第一次给对方打电话时,往往让对方“猜猜我是谁?”对方一猜准对,然后他们会以短信的方式继续和受害人交往,一来二往,感情加深,受害人越加对“老朋友”或“老同学”的身份深信不疑。尔后,骗子会在适当的时机向受害人提出借钱的要求,受害人往往念及旧情不忍拒绝。一旦受害人汇出钱款,骗子迅速注销手机号码,并将银行汇款提走,从此销声匿迹。以“老同学”、“老朋友”之名,通过电话 “叙旧”获取他人信任后骗取钱财,虽然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至今仍然有人在行骗,也仍然有人在受骗。
骗你不商量
2007年11月的一个上午,某公司李总刚到办公室就接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是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向李总介绍一下他们最新的险种,接着就滔滔不绝地向李总介绍起来。李总事情很多,没有时间去听保险业务员的详细介绍,但出于礼貌,李总说,“行,那你把相关资料给我传过来吧。”就把电话挂了。下午他的办公室来了个友邦保险公司的人,说给送资料来了。李总顺手接过来放在那里,那人说:“请您签收一下。”李总有些疑惑。“哦,这就是我们的一个程序,表示这个材料我已经给你送到了。”此时正忙着公司事务的李总,听了送单员的话,也没仔细看,拿过资料就签了。
半个月后,李总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通知,说他卡里的钱被划出3000多元,交保险费了。李总很奇怪,自己最近并没参加什么保险啊?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友邦保险的事。可他们的资料自己都还没看,更别说与友邦保险公司签合同了,怎么就把自己的钱划出去,交了保险了?打电话一问,才知道他签收到的那份资料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大意是你签字了就表示你同意参加这个险种了。李总说,你们并没有告知我签收就表示同意了,再说如果我同意参加你们这个险种,也应该填写相关资料吧。对方说,“你已经同意参加我们这个险种了,我才这么做的,在我给你打电话时,我都有录音,要不要我给你放一下听听?”李总想自己当时很忙,只是出于礼貌,敷衍性的说了几句,没想到就成了自己同意参加这个险种的证据。自己的大意让自己受骗了,但此时说什么都晚了。
电话欺诈害人害已
如今,通讯业飞速发展,电话普及,“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电话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成了那些不法分子用来行骗的工具。加之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日益增加,为一时私利故意隐瞒真实的私人信息去做损害对方利益的欺诈行为,就有了滋生地。
在电话诈骗案件中,最初嫌疑人基本还是采取“盲打”的方式,在随意选取的一个电话号段上拨打电话实施诈骗,但目前此类犯罪已经开始“产业化”,这些嫌疑人能够买到专门的分类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电话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单位等重要内容,给嫌疑人提供了很大方便。这些信息多数是通过上网下载和街头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得的。还有一些“皮包”公司就专门在人才市场上搜集各类人员的信息整理出售。因此,对于一些不明情况的街头调查,我们还是尽量少配合,以免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利用电话进行欺诈活动的人多为打一“电话”换个“号”,自认为无迹可寻,但这些不法分子终难逃脱法网,最后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已。
当然利用电话欺诈的也不乏李总遇到的那种情况,虽然没有真正让你的财产换了“主人”,但同样也是一种欺诈。
李总遇到的这件事,看上去和其它电话欺诈不同,但实质上是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条例》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前者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言词或行动提供虚假的信息,使对方受该信息的影响导致意思表示错误;后者是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或诚信原则不尽明确告知的义务,致使对方没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应该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业务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电话骗保单的问题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我们暂且不说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没有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将李总的个人财产划出,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侵犯了第三方知情权?侵犯了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单就他们以这种方式骗保单来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以这种方式做交易只能是一次性收益,长此以往,丧失的将是整个市场。
毒瘤亟待根除
面对屡禁屡犯,花样翻新的电话欺诈行为,我们每个人都要随时做到有防范意识。骗子是利用人们的贪心、同情心、粗心,寻找机会来行骗的。接到陌生电话,您一定要多反问几句,不能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盲目相信过分低价的东西。不要通过电话号码确定对方是否可信。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跟自己的亲人或朋友亲自通话。只有这样,才不会让骗子得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排雷”的“工兵”,骗子也就无计可施了。
同时,政府更要加大打击力度,铲除一切可能滋生欺诈的土壤,使欺诈者真正感到欺诈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克服侥幸心理,不敢以身示法。我国目前许多领域中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和完善,政府应加快制度建设,加紧解决这些问题,“欺诈”这一市场经济肌体上的毒瘤才会根除,不要再让手机变成“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