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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窃电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因此反窃电,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仅管此项工作从未间断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警电联手等等,但是成效只是暂时的,不过多久,又会发现各类的窃电现象发生,而且窃电的手段和技术不断演变提高,给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带很大困难。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窃电方式、断定窃电的方法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及早的发现窃电行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1窃电的方式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均属于窃电行为:
1.1 私自在供电线路上接线、增加用电容量、绕越计量装置用电;
1.2 私自改变计量装置的结构,使其计量不准确:
1.2.1 欠流法窃电。改变电流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电流回路故障,致使电能表的电流线圈无电流通过或只通过部分电流,从而少计电量。
1.2.2 欠压法窃电。改变电压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电压回路故障,如断开电压联片或在电压线圈上串联分压电阻等,致使电压线圈失压或所受电压减少,从而少计电量。
1.2.3 移相法窃电。改变电能表的正常接线,或接入与电能表线圈无电联系的电压、电流,从而改变电能线圈中电压、电流间的正常相位关系,致使电能表慢转甚至倒转。
1.2.4 更换计数器齿轮窃电。用小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更换大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计出的电量要比实际用电量成倍减少。
1.3私自将小电流互感器更换为大电流互感器,停用电压互感器。
1.4私自开启、伪造计量装置封印等。
2 窃电行为的断定
2.1检查接线:查看是否有私自乱接、绕越电表现象,电流回路和电压回路的接线是否正确完好,有无开路或短路,有无更改和错接。检查互感器的变比和组别选择是否正确,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2.2 检查电量:注意用户用电量的变化,可根据用户实际负荷情况,估算出用电量,如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要分析情况,断定有无窃电现象。
2.3 检查封印:要经常性的留意封印是否完好,可拿原封进行比对,看有无被开启或伪造的痕迹,正常的封印表面应完好无损,平整光滑,字迹符号清晰可鉴。
2.4 用仪表检查:窃电检查中可以借助于仪器、仪表,比如:用校验仪检测电能表,用万用表检查电压,用钳形电流表检查电流,用相序表检查电压相序等等。
3 预防窃电工作措施:
3.1 防窃电技术措施:此类措施是要加强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改造,防止窃电者触及计量装置,是针对直接接触和改变电能计量装置窃电行为的最有效防范措施。
3.1.1 使用专用全封闭计量箱和电能表箱
将原有电能表箱更换为透明全封闭式电能表箱,箱门上要加1-2个供电企业的封印,要配置开锁难度较大的防盗锁,并防止箱锁及搭扣等腐蚀生锈。另外,高压用户容量较大采用低压配电柜供电的,采用配套专用计量柜,容量较小无低压配电柜供电的,采用专用计量箱;重点是高供高计用户必须从电压互感器与电流互感器到电能表全部封闭,高供低计用户必须对变压器低压出线端到电能表全部封闭。低压用户容量较大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电路的计量装置,采用专用计量箱,普通三相居民用电户采用独立电能表箱。
3.1.2 加强铅封管理
封印是查处窃电的重要证据,对封印的基本要求是既要难以伪造,又要便以识别真伪。尽可能采用防撬铅封,在封帽和印模上增加标识、编号和防伪标记,使窃电分子难以仿造。在铅封的管理方面:一是铅封和印模的发放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按编号发放到计量安装人员;二是计量安装人员工作完毕后必须按照实际使用的铅封编号以电能表、互感器为单位填写到工作票上,做到有据可查;三是电能表的封印只能在计量室由计量人员开启、加封,任何个人都不得越权私自开启铅封。
3.1.3 将感应式电能表更换为全电子式电能表
电子式电能表大部分采用双向计量,具有不能倒装、不可更改常数、失压、失流记录及电流不平衡记录、逆相序记录等功能,对外接电源及移相法窃电具有有效的防窃功能,适用于无倒供电能的高压供电用户和普通低压用户。
3.1.4 改进电表外部结构
取消电表接线盒的电压联片,改为在表内连接或内、外连接,使外面接线盒处无法解开;电表盖的螺丝改由底部向盖部上紧,使窃电者难以打开表盖;加装防窃电表尾盖将表尾封住,表尾盖的固定螺丝采用铅封等防止私自开户的措施;
3.2 防窃电管理措施:
3.2.1 加强宣传
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电力法》,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全体用户认识“电是国家的无形商品,窃电是违法的”,增强人们依法用电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窃电分子的威慑力,借此引起有关政府职能机关对窃电违法行为的关注,为防治窃电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3.2.2 完善机制
加强电力营销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反窃电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在业扩、计量、抄收等各环节的反窃电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思想过硬、业务熟悉、纪律严明。重点实行窃电处理分级审批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窃电处理回避制,以防出现不公正处理;健全各项反窃电的奖惩措施,调动各级人员参与到反窃电工作中来。
3.2.3 加大线损考核力度
供电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线损率计划指标,按线路、台区划分范围,对基层班组直至抄表人员进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自觉堵塞窃电漏电,减少管理线损。
3.2.4 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要经常化,只在每月抄表收费时查窃电是很难抓住窃电者的,可根据情况,随时到用户家是检查。要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让窃电者摸不清规律,没有可乘之机。
3.2.5 警电联合
实际工作中, 对窃电行为只作经济上的处罚,即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金。这种办法由于没有实际可靠的法律保障,无法对窃电行为进行严重打击,起不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因此,对窃电行为的处理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供电企业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好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管理和专政职能,确认窃电事实与金额,对因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要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依法查处、依法严打、防打结合,遏制其发展势头。
4 结束语
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使反窃电成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彻底解决窃电问题,供电企业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改造,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也要不断地学习、探索研究,共同努力把反窃电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防治窃电实用技术》(第二版);李景村 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作者单位:邯郸城郊水电管理处)
1窃电的方式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均属于窃电行为:
1.1 私自在供电线路上接线、增加用电容量、绕越计量装置用电;
1.2 私自改变计量装置的结构,使其计量不准确:
1.2.1 欠流法窃电。改变电流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电流回路故障,致使电能表的电流线圈无电流通过或只通过部分电流,从而少计电量。
1.2.2 欠压法窃电。改变电压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电压回路故障,如断开电压联片或在电压线圈上串联分压电阻等,致使电压线圈失压或所受电压减少,从而少计电量。
1.2.3 移相法窃电。改变电能表的正常接线,或接入与电能表线圈无电联系的电压、电流,从而改变电能线圈中电压、电流间的正常相位关系,致使电能表慢转甚至倒转。
1.2.4 更换计数器齿轮窃电。用小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更换大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计出的电量要比实际用电量成倍减少。
1.3私自将小电流互感器更换为大电流互感器,停用电压互感器。
1.4私自开启、伪造计量装置封印等。
2 窃电行为的断定
2.1检查接线:查看是否有私自乱接、绕越电表现象,电流回路和电压回路的接线是否正确完好,有无开路或短路,有无更改和错接。检查互感器的变比和组别选择是否正确,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2.2 检查电量:注意用户用电量的变化,可根据用户实际负荷情况,估算出用电量,如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要分析情况,断定有无窃电现象。
2.3 检查封印:要经常性的留意封印是否完好,可拿原封进行比对,看有无被开启或伪造的痕迹,正常的封印表面应完好无损,平整光滑,字迹符号清晰可鉴。
2.4 用仪表检查:窃电检查中可以借助于仪器、仪表,比如:用校验仪检测电能表,用万用表检查电压,用钳形电流表检查电流,用相序表检查电压相序等等。
3 预防窃电工作措施:
3.1 防窃电技术措施:此类措施是要加强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改造,防止窃电者触及计量装置,是针对直接接触和改变电能计量装置窃电行为的最有效防范措施。
3.1.1 使用专用全封闭计量箱和电能表箱
将原有电能表箱更换为透明全封闭式电能表箱,箱门上要加1-2个供电企业的封印,要配置开锁难度较大的防盗锁,并防止箱锁及搭扣等腐蚀生锈。另外,高压用户容量较大采用低压配电柜供电的,采用配套专用计量柜,容量较小无低压配电柜供电的,采用专用计量箱;重点是高供高计用户必须从电压互感器与电流互感器到电能表全部封闭,高供低计用户必须对变压器低压出线端到电能表全部封闭。低压用户容量较大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电路的计量装置,采用专用计量箱,普通三相居民用电户采用独立电能表箱。
3.1.2 加强铅封管理
封印是查处窃电的重要证据,对封印的基本要求是既要难以伪造,又要便以识别真伪。尽可能采用防撬铅封,在封帽和印模上增加标识、编号和防伪标记,使窃电分子难以仿造。在铅封的管理方面:一是铅封和印模的发放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按编号发放到计量安装人员;二是计量安装人员工作完毕后必须按照实际使用的铅封编号以电能表、互感器为单位填写到工作票上,做到有据可查;三是电能表的封印只能在计量室由计量人员开启、加封,任何个人都不得越权私自开启铅封。
3.1.3 将感应式电能表更换为全电子式电能表
电子式电能表大部分采用双向计量,具有不能倒装、不可更改常数、失压、失流记录及电流不平衡记录、逆相序记录等功能,对外接电源及移相法窃电具有有效的防窃功能,适用于无倒供电能的高压供电用户和普通低压用户。
3.1.4 改进电表外部结构
取消电表接线盒的电压联片,改为在表内连接或内、外连接,使外面接线盒处无法解开;电表盖的螺丝改由底部向盖部上紧,使窃电者难以打开表盖;加装防窃电表尾盖将表尾封住,表尾盖的固定螺丝采用铅封等防止私自开户的措施;
3.2 防窃电管理措施:
3.2.1 加强宣传
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电力法》,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全体用户认识“电是国家的无形商品,窃电是违法的”,增强人们依法用电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窃电分子的威慑力,借此引起有关政府职能机关对窃电违法行为的关注,为防治窃电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3.2.2 完善机制
加强电力营销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反窃电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在业扩、计量、抄收等各环节的反窃电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思想过硬、业务熟悉、纪律严明。重点实行窃电处理分级审批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窃电处理回避制,以防出现不公正处理;健全各项反窃电的奖惩措施,调动各级人员参与到反窃电工作中来。
3.2.3 加大线损考核力度
供电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线损率计划指标,按线路、台区划分范围,对基层班组直至抄表人员进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自觉堵塞窃电漏电,减少管理线损。
3.2.4 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要经常化,只在每月抄表收费时查窃电是很难抓住窃电者的,可根据情况,随时到用户家是检查。要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让窃电者摸不清规律,没有可乘之机。
3.2.5 警电联合
实际工作中, 对窃电行为只作经济上的处罚,即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金。这种办法由于没有实际可靠的法律保障,无法对窃电行为进行严重打击,起不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因此,对窃电行为的处理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供电企业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好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管理和专政职能,确认窃电事实与金额,对因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要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依法查处、依法严打、防打结合,遏制其发展势头。
4 结束语
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使反窃电成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彻底解决窃电问题,供电企业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改造,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也要不断地学习、探索研究,共同努力把反窃电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防治窃电实用技术》(第二版);李景村 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作者单位:邯郸城郊水电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