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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本文以下简称“新课改”)迄今已走过了6年的历程。在这6年中,教育理论工作者和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毋庸讳言的是,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并寻求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与途径。概括地说,在新课改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一、在理论指导上,切忌重现代轻古代
一场新的、深层次的改革,必然需要新的理论和理念的指导。新课改倡导新的教育理论和理念,也是必需的。新课改能否成功,关键因素有二:一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是否真正确立了能够指导新课改的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育理念;二是能否建立与新课改精神相符的教育评价体系。但倡导新的教育理论和理念,绝不意味着过去的一切都不行了,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都要推倒重建。教育的历史继承性决定了我们的教育改革一定要重视对传统教育文化的扬弃,尤其要重视对传统教育文化中精华的继承和发扬。
然而,我们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没有很好地处理现代教育理论与传统教育文化之间的关系,比较侧重于新理念和现代教育理论的宣传与推行,在某种程度上割裂了今天的教育与以往教育的历史联系。比如。倡导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就全盘否定接受性学习;提倡引入多媒体辅助教学,就摒弃优秀的教学传统;强调关注学习过程,就忽视教学结果等。这种重现代而轻古代的观念和举措,无助于广泛地吸取我们在以往的教育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可取的成功经验和科学理论,无助于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新课改精神,积极探索新课改,反而给教师带来困惑和疑虑,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一些教师,特别是长期以来教学富有成效的中老年教师,面对新课改的要求时,突然觉得自己一下子不会教了,用他们自己的话就是“左教也不对,右教也不是,真有点束手无策了”。长期从事教学工作且富有成效的教师都不会教学了,这足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作为教育界人士,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忘怀的是:我们的先人创造了辉煌的教育思想。这些思想虽起源于遥远的过去,但其中的许多内容仍有待于我们去付诸实践。我国古代教育家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创造的优秀的教育文化,很难说已经继承发扬得相当好了。所以,中国教育一个长期的任务,应该是深入地挖掘和研究中国优秀的教育文化,使之在现代的教育实践中显现其重要的价值,而不是轻率地抛弃它们。在缺乏本土化试验的情况下,我们如果硬性地将西方的建构主义等新理论观点和理念移植到中国基础教育的这块“土地”上,其后果到底会怎样呢?退而言之,即使面对需要改革的教育问题,也不能够采取“斩草除根”的做法,而要先做一番研究,弄清其历史渊源。
对于广大中小学一线教师来说,我们应有的态度是:赞成并积极地推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因为它顺应了新世纪全球范围内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但是,我们不能盲从某些所谓的新理念,因为盲从只能给基础教育带来更大的损失。对于新课改,我们需要理智自主的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发展创新。在新课改过程中,我们要改变的是与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基础教育应有的价值目标不相适应的、过时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不应该改变的是在教育历史长河中积累下来的优秀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有效的教育教学行为。传统的不一定就是无用的,没有传统就没有创新,这是我们应该坚信不移的。
二、在学生发展目标上,切忌重素质轻知识
素质和知识原本不是一对范畴,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这二者被一些人人为地对立起来,而且距离越拉越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重素质轻知识”的倾向,即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虽然重视在全人发展观指导下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但却忽视了基础教育中知识的基础价值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新课改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因而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是其应有之义。又因素质教育在实质上就是能力本位教育,因而新课改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探究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也是其必须有的价值追求。再因今天基础教育中的“基础”已超越了以往的“双基”范围,面对新的历史条件的挑战,我们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使学生的某些基础性素质(如人际交往、外语、计算机操作、信息处理等)得到更多发展,因而新课改重视学校教育内容的更新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但是,我们必须弄清楚一个前提性问题,那就是:学生的各种素质发展和各种能力培养的基础是什么?根据教育学教材中阐述的关于知识与能力的辩证关系,毫无疑问应该是知识,是学生对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大量学习和掌握。知识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而且是基础性素质。一个没有很好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意识,因为已有的文化知识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不知何谓“旧”,何以谈什么创“新”?今天,我们看到不少人、不少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产生了不少“创新”之举,但是当我们打开教育的史册时,只能对这些人和学校的“创新”发出“无知者无畏”的感慨。同样,一个没能很好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人,恐怕也不可能养成和发展自己高强的能力。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首先应该发展的是学生的知识素质,包括让他们尽可能多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以及主动自觉地学会学习人类文化科学知识。让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的优秀传统,是不能轻易丢掉的。
三、在教学过程中,切忌重形式轻内容
所谓“重形式轻内容”,是说今天我们的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过于重视各种教学形式的使用,而忽视了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忽视了教学内容的传递和掌握,从而导致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的下降。有人称这一做法为“新课改最大的误区”。
新课改倡导教师在教学时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使课堂教学成为师生对话、沟通的过程,并为此提倡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多样化。这本来是一种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然而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却将多样化教学形式的使用视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和重点,忽而探究,忽而合作,忽而问答,忽而游戏,师生忙得不亦乐乎,课堂气氛活跃异常,欢声笑语充满了教室。但是,透过热闹的课堂氛围,我们看到的也许是教学目标的迷失和教学内容的缺席。
为何中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会如此热衷于教学形式的多样呈现而忽视了教学目标和内容呢?根本原因在于对新课改精神的误读。比如,有些教师认为,课堂要“宁活勿死,越活越好”,“活就是体现新课程的精神,死就是旧课程的老路”。课堂上让学生一分钟都不闲着,才叫体现新课改的精神。还有的教师认为:“课堂上就是要让学生快 动价格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上述现象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当我们向中小学教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时,是否考虑过他们在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当他们在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功而努力打拼时,国家和社会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回报?
因此,我们认为,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①正确、全面、客观地认识教师的地位和职业性质,将教师职业道德从“圣人道德”还原为“大众道德”;②加强教育的法制建设,尽快出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相配套的保障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或规定;③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于违犯教育法规的事件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④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⑤科学认识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建立和健全全面发挥校长负责制功能的管理机构,健全教师民主管理环节;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控制在教育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⑥大众传媒和社会舆论要公平地对待教师,积极创造适宜教师权益保护及行使的社会环境;⑦加强关于教师劳动工作量评价指标体系、教师工资报酬调整机制、教师聘任制和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等问题的理论研究。
六、在评价学生方面,切忌重奖励轻惩罚
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是一种经常性的、重要的教育活动。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依据一定的理论指导,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及其效果给予恰当的价值判断,并依此对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通过奖励,强化学生的正当行为;通过惩罚,弱化学生的不正当行为,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是正在成长和成熟着的社会新生代,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错误。及时指出这些问题和错误,并通过否定性的评价行为来弱化学生的问题或错误行为,是必要的教育手段。凡是读过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教育著作的人,都肯定会深深地记得“马卡连柯拳”。尽管学者们对应该不应该有惩罚性的教育也在进行着不停的讨论,但是,从教育实践的角度来说,正当且适度惩罚的教育意义,是不应该被忽视的。正如马卡连柯所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尊严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
然而,在推行新课改的今天,不少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及奖惩方面,过于强调对学生的正面激励和表扬,而忽视了批评及正当惩罚的教育作用,不能做到“奖其当奖,罚其当罚”。因“尊重学生,凸现学生主体性”新理念的作用,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越来越趋向于表扬和激励,而恰当的惩罚日益式微,奖励和表扬泛滥在学校生活之中: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大胆发言,怎样说都行。凡是发言的学生,教师都给予热情的表扬,而根本不管学生讲得是否正确。教师每学期给学生的操行评定中,不再直接指出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优美、正面的鼓励话语。更有甚者,在一些学校,家长会上点名批评学生也被视为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新课改强调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突出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师生之间人格上的平等。要求教师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这是对传统教育过程中忽视学生、对学生发展要求“一刀切”等问题的改革。然而,我们必须明白,尊重不等于只能表扬不能批评,重视个性发展也不等同于放任自流,自发成长。一味的表扬,并不是真正的教育,有时反而会适得其反。另外,现在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了教育投诉制度,学生及其家长可以就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进行投诉。这种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监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然而一些学生和家长根本不理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良苦用心,动辄投诉教师。教师的语言和行为稍有不当,便马上被投诉为打骂学生。为了不影响学校的“利益”,学校管理者往往不做深入的调研分析,就片面地要求教师向学生和家长道歉,以求息事宁人。这种做法使教师不敢放手教育和管理学生,却使有些学生找到了“治老师”的方法,更加明目张胆地欺侮教师;少数家长常常当面指责甚至斥骂教师。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教师面对学生的错误和问题,不再去主动地批评教育,而是三缄其口,到最后干脆闭目塞听,任凭学生“自由发展”。教育的意义在教师的缄口、闭目、塞听和学生脸上灿烂而快乐的笑容中黯然消退。
一棵幼苗要长成参天大树,必须经过园丁的栽培和修剪。我们绝不能把下一代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否则,他们将来是很难在社会舞台上与别人竞争的.是很难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地认识奖励和惩罚在教育过程中的辩证关系及其适当的运用范畴,并恰如其分地对学生实施奖励和惩罚,才是一个教师尽职尽贵的表现.也才是一个教师高超教育艺术的体现。
(责 编 子 君)
一、在理论指导上,切忌重现代轻古代
一场新的、深层次的改革,必然需要新的理论和理念的指导。新课改倡导新的教育理论和理念,也是必需的。新课改能否成功,关键因素有二:一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是否真正确立了能够指导新课改的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育理念;二是能否建立与新课改精神相符的教育评价体系。但倡导新的教育理论和理念,绝不意味着过去的一切都不行了,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都要推倒重建。教育的历史继承性决定了我们的教育改革一定要重视对传统教育文化的扬弃,尤其要重视对传统教育文化中精华的继承和发扬。
然而,我们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没有很好地处理现代教育理论与传统教育文化之间的关系,比较侧重于新理念和现代教育理论的宣传与推行,在某种程度上割裂了今天的教育与以往教育的历史联系。比如。倡导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就全盘否定接受性学习;提倡引入多媒体辅助教学,就摒弃优秀的教学传统;强调关注学习过程,就忽视教学结果等。这种重现代而轻古代的观念和举措,无助于广泛地吸取我们在以往的教育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可取的成功经验和科学理论,无助于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新课改精神,积极探索新课改,反而给教师带来困惑和疑虑,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一些教师,特别是长期以来教学富有成效的中老年教师,面对新课改的要求时,突然觉得自己一下子不会教了,用他们自己的话就是“左教也不对,右教也不是,真有点束手无策了”。长期从事教学工作且富有成效的教师都不会教学了,这足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作为教育界人士,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忘怀的是:我们的先人创造了辉煌的教育思想。这些思想虽起源于遥远的过去,但其中的许多内容仍有待于我们去付诸实践。我国古代教育家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创造的优秀的教育文化,很难说已经继承发扬得相当好了。所以,中国教育一个长期的任务,应该是深入地挖掘和研究中国优秀的教育文化,使之在现代的教育实践中显现其重要的价值,而不是轻率地抛弃它们。在缺乏本土化试验的情况下,我们如果硬性地将西方的建构主义等新理论观点和理念移植到中国基础教育的这块“土地”上,其后果到底会怎样呢?退而言之,即使面对需要改革的教育问题,也不能够采取“斩草除根”的做法,而要先做一番研究,弄清其历史渊源。
对于广大中小学一线教师来说,我们应有的态度是:赞成并积极地推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因为它顺应了新世纪全球范围内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但是,我们不能盲从某些所谓的新理念,因为盲从只能给基础教育带来更大的损失。对于新课改,我们需要理智自主的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发展创新。在新课改过程中,我们要改变的是与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基础教育应有的价值目标不相适应的、过时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不应该改变的是在教育历史长河中积累下来的优秀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有效的教育教学行为。传统的不一定就是无用的,没有传统就没有创新,这是我们应该坚信不移的。
二、在学生发展目标上,切忌重素质轻知识
素质和知识原本不是一对范畴,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这二者被一些人人为地对立起来,而且距离越拉越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重素质轻知识”的倾向,即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虽然重视在全人发展观指导下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但却忽视了基础教育中知识的基础价值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新课改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因而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是其应有之义。又因素质教育在实质上就是能力本位教育,因而新课改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探究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也是其必须有的价值追求。再因今天基础教育中的“基础”已超越了以往的“双基”范围,面对新的历史条件的挑战,我们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使学生的某些基础性素质(如人际交往、外语、计算机操作、信息处理等)得到更多发展,因而新课改重视学校教育内容的更新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但是,我们必须弄清楚一个前提性问题,那就是:学生的各种素质发展和各种能力培养的基础是什么?根据教育学教材中阐述的关于知识与能力的辩证关系,毫无疑问应该是知识,是学生对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大量学习和掌握。知识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而且是基础性素质。一个没有很好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意识,因为已有的文化知识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不知何谓“旧”,何以谈什么创“新”?今天,我们看到不少人、不少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产生了不少“创新”之举,但是当我们打开教育的史册时,只能对这些人和学校的“创新”发出“无知者无畏”的感慨。同样,一个没能很好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人,恐怕也不可能养成和发展自己高强的能力。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首先应该发展的是学生的知识素质,包括让他们尽可能多地掌握人类文化科学知识,以及主动自觉地学会学习人类文化科学知识。让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的优秀传统,是不能轻易丢掉的。
三、在教学过程中,切忌重形式轻内容
所谓“重形式轻内容”,是说今天我们的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过于重视各种教学形式的使用,而忽视了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忽视了教学内容的传递和掌握,从而导致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的下降。有人称这一做法为“新课改最大的误区”。
新课改倡导教师在教学时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使课堂教学成为师生对话、沟通的过程,并为此提倡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多样化。这本来是一种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然而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却将多样化教学形式的使用视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和重点,忽而探究,忽而合作,忽而问答,忽而游戏,师生忙得不亦乐乎,课堂气氛活跃异常,欢声笑语充满了教室。但是,透过热闹的课堂氛围,我们看到的也许是教学目标的迷失和教学内容的缺席。
为何中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会如此热衷于教学形式的多样呈现而忽视了教学目标和内容呢?根本原因在于对新课改精神的误读。比如,有些教师认为,课堂要“宁活勿死,越活越好”,“活就是体现新课程的精神,死就是旧课程的老路”。课堂上让学生一分钟都不闲着,才叫体现新课改的精神。还有的教师认为:“课堂上就是要让学生快 动价格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上述现象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当我们向中小学教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时,是否考虑过他们在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当他们在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功而努力打拼时,国家和社会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回报?
因此,我们认为,在推行新课改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①正确、全面、客观地认识教师的地位和职业性质,将教师职业道德从“圣人道德”还原为“大众道德”;②加强教育的法制建设,尽快出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相配套的保障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或规定;③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于违犯教育法规的事件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④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⑤科学认识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建立和健全全面发挥校长负责制功能的管理机构,健全教师民主管理环节;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控制在教育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⑥大众传媒和社会舆论要公平地对待教师,积极创造适宜教师权益保护及行使的社会环境;⑦加强关于教师劳动工作量评价指标体系、教师工资报酬调整机制、教师聘任制和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等问题的理论研究。
六、在评价学生方面,切忌重奖励轻惩罚
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是一种经常性的、重要的教育活动。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依据一定的理论指导,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及其效果给予恰当的价值判断,并依此对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通过奖励,强化学生的正当行为;通过惩罚,弱化学生的不正当行为,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是正在成长和成熟着的社会新生代,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错误。及时指出这些问题和错误,并通过否定性的评价行为来弱化学生的问题或错误行为,是必要的教育手段。凡是读过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教育著作的人,都肯定会深深地记得“马卡连柯拳”。尽管学者们对应该不应该有惩罚性的教育也在进行着不停的讨论,但是,从教育实践的角度来说,正当且适度惩罚的教育意义,是不应该被忽视的。正如马卡连柯所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尊严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
然而,在推行新课改的今天,不少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及奖惩方面,过于强调对学生的正面激励和表扬,而忽视了批评及正当惩罚的教育作用,不能做到“奖其当奖,罚其当罚”。因“尊重学生,凸现学生主体性”新理念的作用,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越来越趋向于表扬和激励,而恰当的惩罚日益式微,奖励和表扬泛滥在学校生活之中: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大胆发言,怎样说都行。凡是发言的学生,教师都给予热情的表扬,而根本不管学生讲得是否正确。教师每学期给学生的操行评定中,不再直接指出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优美、正面的鼓励话语。更有甚者,在一些学校,家长会上点名批评学生也被视为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新课改强调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突出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师生之间人格上的平等。要求教师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这是对传统教育过程中忽视学生、对学生发展要求“一刀切”等问题的改革。然而,我们必须明白,尊重不等于只能表扬不能批评,重视个性发展也不等同于放任自流,自发成长。一味的表扬,并不是真正的教育,有时反而会适得其反。另外,现在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了教育投诉制度,学生及其家长可以就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进行投诉。这种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监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然而一些学生和家长根本不理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良苦用心,动辄投诉教师。教师的语言和行为稍有不当,便马上被投诉为打骂学生。为了不影响学校的“利益”,学校管理者往往不做深入的调研分析,就片面地要求教师向学生和家长道歉,以求息事宁人。这种做法使教师不敢放手教育和管理学生,却使有些学生找到了“治老师”的方法,更加明目张胆地欺侮教师;少数家长常常当面指责甚至斥骂教师。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教师面对学生的错误和问题,不再去主动地批评教育,而是三缄其口,到最后干脆闭目塞听,任凭学生“自由发展”。教育的意义在教师的缄口、闭目、塞听和学生脸上灿烂而快乐的笑容中黯然消退。
一棵幼苗要长成参天大树,必须经过园丁的栽培和修剪。我们绝不能把下一代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否则,他们将来是很难在社会舞台上与别人竞争的.是很难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地认识奖励和惩罚在教育过程中的辩证关系及其适当的运用范畴,并恰如其分地对学生实施奖励和惩罚,才是一个教师尽职尽贵的表现.也才是一个教师高超教育艺术的体现。
(责 编 子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