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宁夏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入推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2018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的目标,并决定了从2019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和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意见》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确认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纳入账内核算,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清资产类别,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意见》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确认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纳入账内核算,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清资产类别,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