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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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奥巴马医保法案: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投票,恰恰体现出一种司法独立的精神。
  谈司法政治化:在任何国家,宪法问题都是最大的政治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美国的司法与政治是不可能“分家”的。
  谈《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司法理念的传播,需要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授们的共同努力。
   BQ=《北京青年》周刊H =何帆
  BQ: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了对奥巴马政府医保法案的裁决,以5票对4票判定医保法案不违反宪法,奥巴马任期内最重要的一项改革终于“涉险”过关。据报道,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此案中的表现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因为他是共和党总统小布什任命的,平时的司法理念也比较保守,但这次却站在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一边,支持了民主党总统的法案。你怎么看这起案件的判决?
  H:我认为,罗伯茨的投票,恰恰体现出一种司法独立的精神。近年来,不少人批评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政治化”倾向,认为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只支持共和党的政策,民主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只拥护民主党的法案,司法审判成了政治斗争的延伸,联邦最高法院成了“最高政治法院”。就拿这次来说,为什么罗伯茨的表现会让那么多观察家大跌眼镜,就是因为他们已经给最高法院贴上了“政治化”标签,认为罗伯茨肯定会站在共和党的立场上,惟一有悬念的,反而是中间派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
  BQ :就像很多人会有的疑问,如果每个重要案件的判决结果,根据法官所属的政党、派系就可以预测出来,那审判岂不是成了走过场?
  H:如果那样,总统天天祈祷法官提前退休,然后往最高法院安插自己人就行了。其实,认真观察的话可以发现,罗伯茨这次的表现,完全符合他平时提倡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即:就事论事,促使异议各方尽可能达成共识,充分尊重立法机关的民主决策。另外,罗伯茨内心深处,一直想效仿历史上最伟大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后者善于调和各种关系,为最高法院争来了司法审查权。作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还是想借这个判决,在历史上为自己留下些值得称道的“司法遗产”。
  BQ:说到“司法政治化”的一面,你翻译的《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一书也曾揭示过,你觉得这种政治化确实存在吗?
  H:最高法院决定的是宪法问题。在任何国家,宪法问题都是最大的政治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美国的司法与政治是不可能“分家”的。但是,“司法政治化”一词,特指大法官们的判决被党派政治和意识形态主导。从美国最高法院近些年的一系列判决投票情况来看,的确有“司法政治化”的迹象,但并不明显,也不能做绝对化的评判,像医保案这样的“混搭”投票也经常出现。
  BQ:今年4月,最高法院的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访华,我们知道你翻译了他的新书《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你们就“司法政治化”的问题讨论过吗?
  H:他的回答很有意思:“政治不会对最高法院产生影响。在描述一个大法官如何裁判一起疑难复杂、备受关注的大案时,‘政治化’不是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意识形态’更不合适。法官之间的分歧,还是用方法论的差异或司法理念的不同来描述更好一些。最高法院不是‘政治性法院’。九位大法官,是不同的总统在不同历史时期任命的,这些人如果有观点分歧,一点儿也不奇怪。不同的法官,在不同的司法理念指引下,自然会得出不同结论。在一个拥有3.9亿国民的国家里,人民秉持形形色色的立场,法官之间存在各种分歧,其实是件挺好的事。”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
  BQ:布雷耶大法官这次来华,还在清华法学院做了一场演讲,很多网站也都做了内容转载,他提到了新书《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是为广大的非专业读者而写,这个说法很出人意料。作为这本书的译者,你如何理解布雷耶大法官的写作初衷呢?
  H:布雷耶大法官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推动广大民众了解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司法系统对构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宪法已经创设了一个民主政府,但民主政制的有效运作、垂范久远,取决于政府不同分支的协作配合,以及广大人民广泛、积极的参与。如果人民对政治生活完全没兴趣,对司法机关的作用完全没认识,那么,当政府借多数人名义,侵犯少数人权益,甚至干涉司法独立时,民众可能会置若罔闻、无动于衷。
  BQ:他用《美国偶像》举了例子,给我们讲讲?
  H:为了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布雷耶忧心忡忡地指出,在今日美国,三分之二的人可以说出《美国偶像》三个评委的名字,却只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人能说出三大政府分支的名称,四分之三的美国人连法官与议员的区别都不知道。所以,当务之急,是普及常识,开启民智,向广大人民介绍司法机关在当代民主政治中应当具备的功能、地位和作用。
  为了能让更多人读到,并且读懂此书,布雷耶尽可能化繁为简,用平实、直白、浅显的文字语言阐述观点,并辅之以生动、翔实的史实和案例。他结合最高法院最近五年审理的重要案件,尤其是“华盛顿禁枪案”、“关塔那摩囚犯案”,认真讨论了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法律,推动实现切实可行的民主。
  BQ :据我了解,美国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听从最高法院的判决,历史上有很多总统根本就不买最高法院的账,如托马斯.杰弗逊、安德鲁.杰克逊、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H:是的,在这本书的开篇,布雷耶就借一位非洲法官之口,抛出一个疑问:“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随后,他以时间为线,分别梳理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切诺基印第安人迁徙案”、“德雷德.斯科特案”和“小石城事件”的来龙去脉。布雷耶试图说明,最高法院并非民选机构,它在美国宪政体制中的无上权威,并非一朝一夕确立。历史上,大法官们也会犯糊涂、做错事,而且,当法院判决不被主流民意接受,甚至遭遇总统、国会抵制时,司法的作用将无从发挥。经过几代大法官的孜孜努力,美国的官员和人民,才将遵从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视为公共习惯,司法至上的观念才真正得以形成。2000年,尽管有一半美国人不认同“布什诉戈尔案”的结果,但还是选择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布雷耶之所以回顾历史,也是为了提醒自己的同事们:绝不能滥用人民对最高法院的信任。否则的话,司法权威荡然无存的历史可能重演。   BQ :我们由《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这样一个带有设问的书名,说到司法理念的传播,作为最高院的法官,你的日常工作应该很忙,但近些年也业余从事了很多翻译工作,而且既非学术书,也非实务题材,反而是以法律文化居多,这是你传播司法理念的身体力行吗?
  H:我的主业是法律,翻译只是业余爱好,也没有靠专著评职称的压力。所以近些年我翻译的作品,虽然多与法政题材相关,但面向的主要是非法律专业读者。这么做的目的,确实是想推动更多人把握司法规律,洞悉法治精神。布雷耶法官在《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的序言中写道,在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普通人也应略懂些宪政或法律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家的基本政治架构,只有这样,人民才会理解政府依法行政、法官独立审判的重要意义,才会审慎处理司法与民意的关系。而这种知识的普及,需要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授们的共同努力。我非常认同他的看法,也希望能够通过翻译,尽自己一份努力。
  BQ:你的不少朋友都说,何帆是一个非常勤奋的人。
  H:是因为我翻译的书多吗?工作的确比较忙,但我相信,只要合理规划,足够自律,时间还是能挪出来。我给自己定的任务是,每个月至少写一篇点评外国判决或司法制度的文章,每天利用午休或睡前时间翻译2000-3000字。今后,会同一些出版界与法律界的同道,逐步引入一些国外公共阅读领域的优秀法律图书,打造出“燃灯者书系”这一品牌。
  何帆
  1978年出生于湖北省襄樊市,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6年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奥巴马医保法案
  奥巴马医保法案全称为“保护病患及可支付的医疗保健法案”,是奥巴马入主白宫后大力推动的一项法案,而美国是全世界惟一一个没有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发达国家。
  数据显示,目前有4700万美国人没有医疗保障,占美国总人口的15%,其中八成为工薪阶层。此外,还有4000万美国人的医疗保障不全。合计约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3。有分析称,这些无医保或医保不足的美国人根本没有足够财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美国半数的个人破产案件或多或少都与“看病看破产”有关。2009年8月,奥巴马在《纽约时报》发表题为《我们为什么需要医疗改革》的文章。在文章中,奥巴马说:“医改关乎民众生命和生活,关乎美国的未来。”此后他更立下雄心,一定要建立起全民医保,称自己不是“第一个主张医保改革的总统,但决心成为最后一个”。
  医保法案最终于2010年3月22日在国会得以通过,新的医保法使得95%的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几乎实现了全民医保。但是,这一看似“造福于民”的举措,却偏偏有很多人“不领情”。他们反对的核心,在于医保改革中的“强制”条款。反对者认为这一强制性要求侵犯了个人自由,违反了美国宪法。
  历史上的他
  约翰.马歇尔,最伟大的首席大法官之一,主笔“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意见,并由此确立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他在促进人们对宪法的理解方面,作出了极大贡献。这幅画像如今仍悬挂在美国最高法院院内。(作者:伦布兰特.皮尔,美国最高法院藏品)
  布雷耶说
  时至今日,是公众的信任,推动最高法院确保宪法不沦为一纸空文;是公众的信任,促使最高法院确保宪法充分发挥其促进民主、维护个人自由、造福广大人民的职能。我深信最高法院能够继续维系人民的信任,并通过尽职履责,确保宪法流芳百世。《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探讨的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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