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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范围逐年扩大,不仅使病人在检查、治疗等活动中有效地避免了交叉感染及医源性感染,同时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但是,一次性医疗用品需要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否则将会形成新的污染源和传染源,危害社会。为了进一步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国务院在卫生部1992年下发《关于加强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16日又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我们逐步摸索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