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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域中蕴藏着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矿物资源、空间资源、海水资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2014年4月,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对外发布《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中如是描述。
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明确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多位专家学者也都明确表示,“当前中国的海洋事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机遇期”。
初步估计,中国可开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总量为4.4亿千瓦,超过了2007年中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一半。目前,中国独立研建了装机容量为3,900千瓦的江厦潮汐试验电站,具备设计和制造单机容量为2.6万千瓦低水头大功率潮汐发电机组能力。并先后建设了70千瓦漂浮式、40千瓦坐底式两座垂直轴的潮流实验电站和100千瓦振荡水柱式、30千瓦摆式波浪能发电试验电站。启动了500千瓦至兆瓦级的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和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近海波浪能和潮流能试验场一期工程已经列入计划并启动了相关建设工作。温差能技术完成了实验室原理试验研究,正在进行温差发电的基础性试验研究。
另据中国国家海洋局印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以下简称纲要)披露,到2016年,中国将建成具有公共试验测试泊位的波浪能、潮流能示范电站以及国家级海上试验场,为中国海洋能产业化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和支撑保障。
不过,报告也特别指出,过去十年,中国海洋经济已经完成了由一次产业向二、三次产业的转型,海洋二次产业比重提升至45%以上。近两年,中国海洋经济的增长速度已经开始放缓,进入了由高速增长阶段向中高速阶段的转换期。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海洋资源开发过度与利用不足并存、近海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增大、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决定了中国虽然是海洋资源利用大国,但还不是海洋资源利用强国。
与此同时,纲要也对此强调,与沿海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技术积累明显不足,开发利用海洋能的技术经济性相比风电、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还有较大差距,距离产业化发展还需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此外,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健全,技术研发投入较少,研发力量比较分散,缺乏系统的技术开发体系,没有建立起人才培养机制,有关设备制造能力和生产能力存在较大差距,技术创新的后劲不足;产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海洋能资源调查、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不完善;中国支持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扶持政策较弱,经济激励措施不够明确,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等,尚没有形成支持海洋能开发利用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此,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中国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在工作报告中强调,2015年海洋工作的开展要完善海洋强国战略和海洋规划、健全海洋法制体系和督察体系、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和管控力度、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和减灾防灾、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和能力提升、拓展极地大洋新疆域和国际合作、加强海洋权益维护和综合执法,深化改革,依法治海。
而真正要推动中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报告明确表述“应从三个方向开展努力”,其中包括:一是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三是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未来一段时期,纲要指出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将从突破关键技术、提升装备水平、建设海洋能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和近岸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电站等示范项目、健全产业服务体系、在前期海洋能资源调查基础上重点开展南海海域海洋能资源调查及选划五项重点任务入手,进一步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竞争力,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真正把海洋经济做大做强。
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明确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多位专家学者也都明确表示,“当前中国的海洋事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机遇期”。
初步估计,中国可开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总量为4.4亿千瓦,超过了2007年中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一半。目前,中国独立研建了装机容量为3,900千瓦的江厦潮汐试验电站,具备设计和制造单机容量为2.6万千瓦低水头大功率潮汐发电机组能力。并先后建设了70千瓦漂浮式、40千瓦坐底式两座垂直轴的潮流实验电站和100千瓦振荡水柱式、30千瓦摆式波浪能发电试验电站。启动了500千瓦至兆瓦级的波浪能独立电力系统和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近海波浪能和潮流能试验场一期工程已经列入计划并启动了相关建设工作。温差能技术完成了实验室原理试验研究,正在进行温差发电的基础性试验研究。
另据中国国家海洋局印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以下简称纲要)披露,到2016年,中国将建成具有公共试验测试泊位的波浪能、潮流能示范电站以及国家级海上试验场,为中国海洋能产业化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和支撑保障。
不过,报告也特别指出,过去十年,中国海洋经济已经完成了由一次产业向二、三次产业的转型,海洋二次产业比重提升至45%以上。近两年,中国海洋经济的增长速度已经开始放缓,进入了由高速增长阶段向中高速阶段的转换期。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海洋资源开发过度与利用不足并存、近海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增大、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决定了中国虽然是海洋资源利用大国,但还不是海洋资源利用强国。
与此同时,纲要也对此强调,与沿海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技术积累明显不足,开发利用海洋能的技术经济性相比风电、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还有较大差距,距离产业化发展还需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此外,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健全,技术研发投入较少,研发力量比较分散,缺乏系统的技术开发体系,没有建立起人才培养机制,有关设备制造能力和生产能力存在较大差距,技术创新的后劲不足;产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海洋能资源调查、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不完善;中国支持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扶持政策较弱,经济激励措施不够明确,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等,尚没有形成支持海洋能开发利用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此,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中国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在工作报告中强调,2015年海洋工作的开展要完善海洋强国战略和海洋规划、健全海洋法制体系和督察体系、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和管控力度、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和减灾防灾、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和能力提升、拓展极地大洋新疆域和国际合作、加强海洋权益维护和综合执法,深化改革,依法治海。
而真正要推动中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报告明确表述“应从三个方向开展努力”,其中包括:一是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三是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未来一段时期,纲要指出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将从突破关键技术、提升装备水平、建设海洋能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和近岸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电站等示范项目、健全产业服务体系、在前期海洋能资源调查基础上重点开展南海海域海洋能资源调查及选划五项重点任务入手,进一步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竞争力,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真正把海洋经济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