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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考察了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这5个发达省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的特征,分析了发达地区在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了完善发达地区股权激励的建议,促进股权激励机制的发展。
【关键词】股权激励 发达地区 建议
一、引言
股权激励机制的成功运用可以解决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来讲股权激励机制的设计原理是: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层或经理人作为股东努力工作—公司经营利润提高—公司股价上涨—管理层或经理人报酬增加。
二、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实践的特征
2013年有15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数量占前五名,共占2013年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数的70%。本文选取了在2013年底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的上述五个省市的20家上市公司(见表2-1),可以得出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以下特征:
(一)制造型企业占据发达地区上市公司的大多数
在发达省市已实施完成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多数企业是钢铁、生物制品、纺织制造、电气设备行业中的制造型企业。
(二)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发达地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
从表2-1也可以看出,在发达省市20家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14家来自中小板或创业板。
(三)从企业性质看民营公司是发达地区股权激励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3年发达省市已实施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20家上市公司全部为民营公司。
表2-1 2013年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特征
根据同花顺资料整理。
三、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实践缺陷
(一)股权激励机制所在的资本市场不成熟
尽管本文所研究的上市公司处于我国发达地区,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体系,使得股权激励机制在发达地区实施的效果不好。在无效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能实时反映公司经营状况[1]。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业绩指标设计不合理
我国发达省市现行的股权激励业绩指标多使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一方面这些财务指标中没有用于体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经营指标。另一方面,这些单一的财务指标容易被管理层操纵。此外,这些财务评价指标大多为纵向比较的方式即考察上市公司在不同年份的经营业绩,缺乏横向比较即同行业不同公司的经营业绩比较,这样就很难剔除行业对股价的影响,同时也难以考量管理者对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
四、完善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一)培育成熟有效的资本市场
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股价不仅能反映历史的和公开的信息还能反映公司内部的信息,这就使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正相关,而经营业绩又与被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正相关。就是说如果被激励对象努力工作,公司价值就能够得到提升。正是因为有效的资本市场是股权激励机制可以成功发挥的重要前提条件,所以需要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来加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让机构投资者积极发掘价格信号,通过利用股价变动来发现企业价值以及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使股权激励效果充分得到发挥[2]。
(二)建立完善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应该避免单一指标,可以尝试将多种指标结合在一起来考察经营业绩[3]。此外,在设计指标时所构建的业绩评价机制不仅要能反映公司过去的经营水平,还要能反映公司未来的成长能力,合理全面地对经理者的业绩进行综合的评价。不断完善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4]。
参考文献
[1]周阳,韩海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J].经济研究导刊.2006(5).
[2]俞仁.我国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比较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
[3]林大庞,苏东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的新视角[J].金融研究.2011(9).
[4]李伟.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机制[J].金融与经济.2009(2).
【关键词】股权激励 发达地区 建议
一、引言
股权激励机制的成功运用可以解决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来讲股权激励机制的设计原理是: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层或经理人作为股东努力工作—公司经营利润提高—公司股价上涨—管理层或经理人报酬增加。
二、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实践的特征
2013年有15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数量占前五名,共占2013年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数的70%。本文选取了在2013年底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的上述五个省市的20家上市公司(见表2-1),可以得出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以下特征:
(一)制造型企业占据发达地区上市公司的大多数
在发达省市已实施完成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多数企业是钢铁、生物制品、纺织制造、电气设备行业中的制造型企业。
(二)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发达地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
从表2-1也可以看出,在发达省市20家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14家来自中小板或创业板。
(三)从企业性质看民营公司是发达地区股权激励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3年发达省市已实施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20家上市公司全部为民营公司。
表2-1 2013年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特征
根据同花顺资料整理。
三、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实践缺陷
(一)股权激励机制所在的资本市场不成熟
尽管本文所研究的上市公司处于我国发达地区,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体系,使得股权激励机制在发达地区实施的效果不好。在无效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能实时反映公司经营状况[1]。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业绩指标设计不合理
我国发达省市现行的股权激励业绩指标多使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一方面这些财务指标中没有用于体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经营指标。另一方面,这些单一的财务指标容易被管理层操纵。此外,这些财务评价指标大多为纵向比较的方式即考察上市公司在不同年份的经营业绩,缺乏横向比较即同行业不同公司的经营业绩比较,这样就很难剔除行业对股价的影响,同时也难以考量管理者对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
四、完善发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一)培育成熟有效的资本市场
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股价不仅能反映历史的和公开的信息还能反映公司内部的信息,这就使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正相关,而经营业绩又与被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正相关。就是说如果被激励对象努力工作,公司价值就能够得到提升。正是因为有效的资本市场是股权激励机制可以成功发挥的重要前提条件,所以需要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来加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让机构投资者积极发掘价格信号,通过利用股价变动来发现企业价值以及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使股权激励效果充分得到发挥[2]。
(二)建立完善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应该避免单一指标,可以尝试将多种指标结合在一起来考察经营业绩[3]。此外,在设计指标时所构建的业绩评价机制不仅要能反映公司过去的经营水平,还要能反映公司未来的成长能力,合理全面地对经理者的业绩进行综合的评价。不断完善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4]。
参考文献
[1]周阳,韩海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J].经济研究导刊.2006(5).
[2]俞仁.我国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比较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
[3]林大庞,苏东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的新视角[J].金融研究.2011(9).
[4]李伟.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机制[J].金融与经济.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