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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价值论的视角对自首制度进行了评价,认为自首制度体现了公正价值和效益价值,对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论述了自首制度的价值,认为,自首制度的公正价值体现在它受到报应的制约,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自首制度的效益价值在于使司法机关以较少的人力、物力消耗获得多破案、破大案的丰厚利润。最后,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个方面论述了自首制度有助于实现刑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