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区里的客家:以广西上林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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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壮族人口占大多数,客家人口较少的壮客杂居地区,客家人入乡随俗,较多地受到壮族文化的影响,他们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吸收了很多壮文化的因素。同时,由于客家有较强的自我文化认同,加上他们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又使得客家文化能较好的得到保存,并且以他们的生产模式带动着当地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壮区;客家;文化认同;互动
  【作 者】袁丽红,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4-0127-007
  
  The Hakka in Zhuang Area: on the Case of Shanglin County, Guangxi
  ——Part Ⅲ of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Zhuang and Hakka
  Yuan Lihong
  Abstract: The Hakka affected more by Zhuang’s culture in the areas inhabited by Zhuang and Hakka that the Zhuang population is overwhelming majority and Hakka population is minority. They absorbed a lot of factors of Zhuang’s culture in religious belief, customs and other aspects. At the same time, the Hakka’s culture can be better preserved due to Hakka have strong self-cultural identity and their advantages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Hakka promoted th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their production mode.
  Key words: Zhuang area; Hakka; cultural identity; interactive
  
  一、上林的族群结构
  
  上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境内有壮、汉、瑶等民族,其中以壮族为多。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上林县总人口为37998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84.99%①,壮族人口为297939人②,占总人口的78.4%;汉族人口约占15.0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59%。汉族按方言可分为西南官话、客话、新民话,其中客话属于平话,新民话也就是客家话。
  上林自古以来就是壮族及其先民聚居之地,全县所有乡镇均有壮族分布,是壮族聚居地区。瑶族约于宋元之际由桂西北陆续迁入,散居在县内东部和北部石山地区。自唐宋时期开始,有少量汉人流寓上林,汉人大量入迁是在时清时期。先迁入的汉人主要居住在集市及其周围平沃地区,后迁入者多落脚于山间林下。按方言划分,西南官话主要通行于县城、大明山茶场、东春的六毛、环山以及三里街等地,上林南部白圩一带的居民操客话,澄泰和白圩两个乡镇的客家人操新民话。
  上林的客家人口有12000多人,约占总人口的3%。操新民话的客家人主要分布在澄泰和白圩两个乡镇,其中又以澄泰最为集中。澄泰乡共辖1个社区和11个村委会,总人口4.1万人,其中客家人口约1万人。客家人主要聚居在澄泰社区和高顶、漫桥、云龙、圩底等4个村委,除漫桥村为客家村外,其他3个村委和澄泰社区均有壮族聚居,是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村落。白圩镇的客家人主要分布在覃黄村和高长村,有2000多人。澄泰乡和白圩镇的客家人聚居区基本上连成一片,这大概是因为客家人喜欢聚族而居,因而迁移时也喜欢选择已有客家人的地方。上林的客家人很多都是先是一两个人到一个地方,觉得条件不错,然后再告诉其他族人迁来。在这些客家聚居区的周围都是壮族,客家基本上处于壮族的包围之中。
  上林县的客家人基本上是在清代和民国时期迁入的,迁来早的有300年左右,晚的只有几十年。其先祖很多都是从广东迁到广西,然后再迁到上林,主要迁出地有钦州、合浦、陆川、博白、宾阳、桂平等地。据上林县《陈氏族谱》记载:“塘六庄陈姓客家人原籍宾阳,由于人多地少,难以生计而迁居澄泰圩底。清朝中期(约公元1700年)与同族的二位祖公及卓家以二担白银买下现在的塘六地段定居下来,历时300余年。”漫桥庄陈姓客家人的先祖为汀州府宁化县石壁乡人氏,后迁到广东省恩平县岐山村,因世乱迁居到广西浔州府桂平县交界竹社圩盘古岭,清同治四年(1865年)因避世乱,再迁到上林县澄泰乡漫桥村。澄泰街的姚姓客家人从钦州迁来,到现在已经有八代人,可见其迁入上林已有100多年。澄泰社区石灰窑村的罗姓大约80年前从广西陆川迁来。白圩镇覃黄村的陈姓客家人先祖从福建迁到广东,再迁到合浦,然后从合浦迁到上林的白圩,现已繁衍至第七代人,可见大概是100多年前迁入当地的。
  入迁上林的客家人大多是为避乱世或谋生计而来,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安居乐业之地而迁到上林的。客家人迁来时大多数人口不多,一般是父子、母子、夫妻或兄弟一起来,也有的是几家人一起迁来,如漫桥庄的陈氏就是10户人家20多男女老少一起迁来的。客家人刚迁到上林的时候,多是搭草棚居住,帮人打工、放牛,有的租当地壮族的田地耕种。客家人在上林或种田,或做生意,或从事手工业,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逐渐在当地站稳了脚跟,有了积累之后就买地建房,定居下来。如白圩覃黄村平地庄的陈姓客家人,其先祖迁来时是夫妻带着儿子一起来的,先在塘村割草搭棚居住,帮人打工,积累一点钱之后就买谷子回来加工成白米去卖,米糠用来喂猪,几年之后积累了一大笔钱,就在覃村的附近买地建房,后来这里逐渐形成了平地村。
  
  二、壮族与客家的经济社会交往
  
  (一)经济往来
  客家人刚迁入上林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一无所有,靠帮壮人打工或租他们的田地耕种为生。刚迁居上林时,由于客家人是外来人且人口较少,因而时常被当地的壮族人欺负。据漫桥村塘六庄的一位陈姓老人说:“刚迁到当地的来人(即客家人)经常被土人(即壮族人)欺负,客家人居住地区多是旱田,没有水田。客家人在山上放牛,土人不许,否则就把牛腿打断,客家因为人少,不敢反抗。客家人迁到这里的时候跟壮人买了地,但是后来壮人说来人没有地,土地都是壮人的,于是去告状。”另据《陈氏族谱》记载:“塘六庄的陈姓客家人刚迁到上林时居住在澄泰圩底,后人因受人欺凌不得不乔迁到长岭庄附近暂住。清朝中期(约公元1700年)与同族的二位祖公及卓家以二担白银买下现在的塘六地段定居下来。清朝后期,当时的县令民团到隔壁村擒拿贼头未果,就到塘六庄捉拿了60多名青壮年回去交差,后各家各户筹钱才把他们赎回。民国十四年(1925年)塘六庄的客家人与云周庄的壮人发生了争牛场地纠纷。开始在上林县府,客家人赢了,但壮人不服,又上告到地区,并用钱收买法官,于是客家人败诉。”
  虽然刚迁居上林时客家人口较少,没有经济基础,可说是一穷二白,但是客家人特别能吃苦耐劳,而且头脑比较灵活,通过辛勤的劳动,他们不但在新迁居地站稳了脚跟,而且慢慢地在经济上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客家人逐渐成为引领当地经济发展的先锋,如种甘蔗、种青菜、编草席等都是客家人最先做,后来壮族人才跟着做的,直到现在,种甘蔗仍是当地重要的产业。
  从事手工业和副业生产是上林县客家人在经济方面的一大特点。客家人刚迁居上林时,土地很少甚至没有土地,但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掌握一定的生产技术,因而除耕种外,很多人从事副业或者手工业生产,如前面提到的白圩镇覃黄村的陈姓客家人就是靠加工副业起家的。在澄泰乡,客家人的副业和手工业生产较为突出,解放前甚至直到改革开放以前,很多客家村子都还有本村特色的行业,有的生产石灰,有的加工米粉,还有的编草席、榨油等等,不一而足。澄泰街俗称青菜圩,因客家人在此种青菜而得名。开始时客家人在此地种青菜卖,后来逐渐形成青菜交易的圩场,澄泰圩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在澄泰社区有一个被称为石灰窑的村子,与澄泰街仅隔着一条公路,从村名就可以知道这个村是以烧石灰闻名的。石灰窑村的村民都是客家人。村里有2个石灰窑,过去,当地的很多村民从事烧石灰,他们烧的石灰质量好,在上林极为有名,当地人都喜欢用他们的石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石灰窑村的人就不再烧石灰了。漫桥村塘六庄则以加工米粉闻名,解放前村里差不多家家户户都做米粉卖,解放后有了土地,有些人就不做米粉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没有人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逐渐兴起做米粉,20世纪90年代以后就很少人做了,现在村里只有一两户人做米粉。以前上林其他地方做米粉的人很少,塘六庄的米粉销售到上林的很多地方,其中白圩、澄泰两个乡镇的米粉全都是塘六庄的人供应的。漫桥村以前则以编草席出名,还有榨油业。其他村子的客家人也多有从事手工业或副业者,有的客家人在农闲的时候走村串寨到附近的村子帮人补锅,他们挑着补锅用的行当,一路走一路吆喝,成为当地一道独特的风景。
  客家人刚迁居上林时,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靠租壮族的土地耕作或为壮族人打工来维持生计,而种植一般的粮食作物收益不高,所以他们选择种植经济效益高生长期短的蔬菜。还有一部分人依靠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从事手工业和副业,如烧石灰、织草席、做米粉、补锅等等。要从事加工业和副业生产,必须掌握一定的技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就拿补锅来说,虽然看似简单,其实是需要技巧的,一般的人做不了,当地的壮族都不懂。据当地客家人说,他们当初选择副业和手工业作为谋生之道是客观条件迫使的。解放后塘六庄客家人有了土地之后很多人不再做米粉,以及石灰窑村在经济发展之后不再烧石灰也说明了这一点。虽然客家人从事手工业和副业生产是被迫的,但是因为这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经济效益要高于种植业,客观上使得客家人很快在经济上占据优势,并且超过了以农为生的壮族。
  (二)社会交往
  壮族与客家之间在生产生活上经常互相帮助,尤其是在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村子更为普遍。在澄泰乡,遇到红白喜事,壮族与客家之间都互相来往。每当村里有老人去世,不管是壮人还是客家人,同村的人都送钱和米给主家,邻村的人也送钱来,有些还送米,甚至出殡的时候还相互帮抬棺,彼此之间并不分族群。
  在上林,壮族与客家之间有认契和结拜的现象。据《上林县志》载:“建国前,各地都有认干爹干娘、干兄妹的习俗。认干爹干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因儿女得到所认长辈的特别钟爱或特殊帮助;一种认为儿女命差,需要找干爹干娘扶持。只要双方愿意,即可择日相认。相认后亲如骨肉,喜难同当。同辈结拜干兄妹,只要双方愿意互换年庚、族系,愿意共享忧乐,即可相认。一经结拜,亲如同胞。”③当地习俗认为,家里的小孩经常生病,可以通过认干爹干娘的方式消除,认了干爹干娘之后病痛就会减少,孩子也就可以健康成长了。过去有很多认契的现象,可以认道公做契父,也可以认普通人,但不能认同姓的人。认契之后,过年过节都要拿礼物到契父母家,一直到结婚的时候才能脱契,脱契后相互之间的来往就减少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现在认契的情况相对较少了。壮族与客家之间还有结拜兄弟的现象。结拜兄弟的做法在客家人刚迁居上林时为其得到当地壮人的认可和定居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如云龙村云周庄的钟姓客家人从博白迁到上林,在上林县境内几经迁居,后来与云周庄的韦姓壮族人结拜兄弟,才最终落户云周庄。
  在上林,客家与壮族之间的通婚较为普遍。因为上林的客家人口相对较少,周边多为壮族,因此除了本族群内通婚外,他们的婚姻对象主要是壮族。在澄泰乡的大多数客家家庭中都存在与壮族通婚的情况,有些家庭甚至有多人与壮族通婚。石灰窑村一位现年91岁的谭姓客家人,他有3个儿子,其中2个儿媳是壮族;他的大儿子有2个儿子,2个女儿,其中有1个儿媳妇是壮族,2个女儿也嫁给了壮族;二儿子有3个女儿已婚,其中2个嫁给壮族;三儿子有1个儿子和1个女儿已婚,都是与壮族通婚。云周庄是一个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村落,据村委主任介绍,云周庄的壮族男子大概有一半娶的是客家妇女。
  不同族群成员之间的亲密接触和相互联姻可以反映族群交往中一个较深层面的发展状况。从上林壮族与客家的社会交往情况来看,他们之间的交往比较频繁,尤其是通婚很普遍。族际通婚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两个异性个体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含着这两个人所代表的各自族群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只有当两个族群之间的关系在整体上比较融洽与和谐时,他们的成员中才有可能出现一定数量和比例的族际通婚。④因此,上林的壮族与客家之间的关系是比较融洽的,他们之间是一种和谐的族群关系。
  
  三、壮族与客家的文化互动
  
  (一)宗教信仰互动
  宗教信仰是族群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如果族群之间在宗教信仰、礼仪和与宗教相关的生活习俗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就可能直接影响族群间的日常交往和族群关系。⑤反过来,如果族群之间在宗教信仰、礼仪和与宗教相关的生活习俗方面比较接近,则两者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密切,族群关系也会比较好。在上林有基督教堂和佛教寺庙,因此有一些基督教徒和佛教僧尼,但人数不多,人们的宗教信仰主要还是以民间信仰为主。民间信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普遍存在,它以万物有灵为基础,以鬼神信仰为主体,以祈福禳灾等现实利益为基本诉求,是一种非官方的、非组织的对具有超自然力的精神体的信奉、敬畏和崇拜。民间信仰的对象多种多样,既包括先贤圣哲、忠臣孝烈和祖宗,也包括佛道教的神,民间传说中能护佑生灵的神以及土地、山川日月、动物植物等等。民间信仰具有地域性和族群性,不同地域的人群往往有不同的神灵崇拜,而在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族群,往往也有不同于他族的神灵崇拜。壮族与客家属于不同的族群,他们的民间信仰也各有自己的特点,但在上林,壮族与客家信奉的神灵及供奉的方式却有很多相同之处。
  上林民间信仰的宗教有道、师、佛,相应的神职人员称为道公、师公、僧公,澄泰乡的道公班主要是毛山教。在澄泰乡,不管是道公班还是僧公班,其成员大多是既有壮族也有客家人,而从事此业者客家人特别多。据一位毛山教的姚姓道公介绍,他们的道公班有十五六个人,有壮人也有客家人,既有客家人也有壮族人请他们做道场;他们做道场是用新民话(客家话)念经的,班子里的壮人也会用新民话念,不管是给客家人还是壮族人做道场都是用新民话念经。另据一位壮族韦姓僧公介绍,他们整个班子有二三十个人,成员中有壮族也有客家人,做法事的时候不是所有人都去,需要人数的多少依做什么法事而定,他们做的法事有丧事、建庙、社坛、安龙打醮、建房等等,有些小的法事只需要一个人,大的法事则需要多一些人,他们班子做法事都是用桂柳话念经,不管是给壮族还是客家人做法事,仪式都是一样的。由此可见,当地的壮族和客家人在宗教信仰方面没有严格的界限,不管是毛山教的道场还是佛教的法事,双方都能接受。
  上林的壮族与客家均有供奉社主的习俗,村子里都设有社坛。据《上林县志》载:“建国前,县内各村落都有一个或几个社坛,社主是一方土地的‘神灵’。社坛不是以姓氏以宗族设,而是以‘方’设;坛属农户可以是同一姓氏同一民族,也可以是不同姓氏不同民族的。每逢社节,由社头(轮流担任)向社属农户摊派,集资筹办猪肉、鸡鸭和香烛等祭祀社主,祈求保苗丰收,秋后还愿。之后,各户平分祭品,返家祭祀祖先。”⑥据笔者在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澄泰乡的调查,情况确实如此。在澄泰社区,有两个社主,一个是东社,一个是西社,分别建在澄泰社区的东面和西面。澄泰社区既有客家也有壮族居住,两者交错杂居,其中以客家人为多,祭拜社坛的时候不以族群相区分,而是以街道划分,一般居住在东边的居民供奉东社,西边的居民供奉西社。每年农历二月初二社节的时候,同一个社坛的每家每户都凑钱买肉到社坛共同祭祀,祭祀完之后再把肉分给各家各户。
  客家人有很强的宗族观念,祖先崇拜在客家人的神灵信仰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祖先神会保佑家庭甚至整个家族的兴旺,因而每个宗族都建有祠堂祀奉族姓共同祖先,并定期进行祭祀。与别的客家地区不同,上林的客家人聚居区没有祠堂,也没有整个宗族的祭祀活动。与周围的壮族一样,当地的客家人只是各家各户在正厅上方设祖宗神位。每逢年节大家都要先到社坛祭祀,然后再回家祭祀祖先。
  在壮族众多的民间信仰中,花婆信仰非常普遍。花婆又称花神、花王圣母,是壮族的生育女神。很多壮族聚居的地方有供奉花婆的神庙,有些地方则是每家每户都设有花婆的神位。在澄泰乡澄泰社区有一个青泰寺,寺里有很多神像,其中就有花婆的神位。据当地的客家人介绍,他们也到庙里拜花婆。这是当地客家人不排斥甚至是认同壮族民间信仰的又一反映。
  在人际交往中,越是对交往方所崇拜的东西表示出真诚的欣赏和喜爱,越容易产生共同语言,获得对方的接纳。神灵崇拜是各族群最为神圣的信仰世界,客家人不仅尊重壮族的信仰,并且真诚地敬奉这些神灵。可见客家人在与壮族的交往中,不但能尊重对方,而且把对方的信仰当作自己的信仰。
  (二)习俗互动
  风俗习惯是一个族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一个族群文化的表征。在壮族与客家杂居地区,随着交往的逐渐深入,两者逐渐吸收对方的文化,从而在习俗方面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同之处。
  上林县的壮族与客家在人生礼仪以及节日习俗方面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人生礼仪是在人的一生当中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举行的独特仪式和礼节,其中诞生礼、婚礼和葬礼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三大礼仪。
  第一,壮族与客家的诞生礼相似。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壮族与客家都有“做三朝”的习俗,即在孩子出生后第三天,设宴邀请亲戚朋友前来,庆贺得子(女)之喜,来贺者必送礼物,其中以外家的礼物最多。有客人到来,要煮甜酒蛋给客人吃。据一位客家妇女介绍:“以前是不做三朝的,因为没有钱,一般是做出月(满月)、对岁(一周岁),但有洗三朝的习俗,就是在第三天请有经验的妇女替婴儿洗澡。”这个村子的客家人主要是从博白、陆川等地迁来。据彭会资、陈钊主编的《博白客家》:当地有洗三朝、做满月和做对岁的习俗。⑦但是没有提到有做三朝的习俗。所以我认为以前之所以不做三朝,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以前按照传统的客家风俗,现在做三朝则是受到壮族风俗影响的缘故,因为做满月也同样需要钱,只是时间上相差20多天而已。
  第二,壮族与客家的婚嫁习俗越来越趋同。现在壮族与客家的婚礼大体相同,只有一些细小的差别,这可能与壮族和客家通婚越来越普遍有关,而在壮族与客家通婚的婚礼中,大多按照壮族的婚俗进行。在婚俗方面比较大的区别就是壮族的招赘婚较普遍,而客家人过去一般不招赘。壮族一直有招赘的习俗,凡是有女无子的人家,大多招郎入赘,以承续后嗣,也有的虽有儿子,但劳动力少,所以也招婿上门。招赘婚所生子女一般随母姓,也有一些是两姓都要,母姓在前,父姓在后,有些还要求入赘男子要改从女姓。客家人对上门女婿极为歧视,俗话称为上门狗,因而过去一般不招赘。但是现在上林的客家人已有所改变,既有客家男子到女方家去上门,也有客家女子招上门女婿的情况。如现在澄泰乡的客家村子石灰窑村就有3个上门女婿,漫桥村的王希、长岭、塘六等自然屯都有上门女婿。这是客家人受到壮族习俗影响的结果,也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客家人的重男轻女思想较为严重,没有儿子的人家往往被人看不起,甚至被人欺负,因此很多夫妇千方百计要生一个男孩,澄泰乡有一对客家夫妇为了要一个男孩,一共生了8个女儿,最后还是未能如愿。入赘婚的流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重男轻女的思想,这对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无疑有很大帮助。
  第三,壮族与客家的丧葬习俗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澄泰乡,不管壮族还是客家有老人过世,都要请道公或僧公做法,而他们所请的道公或僧公是不区分族群的,而且很多道公班里本身就既有壮族人也有客家人。据当地的道公介绍,不管是给客家人做道场,还是给壮人做道场,他们所做的仪式是一样的,丧葬的禁忌也基本相同。另一个相同之处就是壮族与客家均实行二次葬。一般第一次下葬不怎么讲究,三年后捡骨重葬比较讲究,选日子很严格,如果葬后不吉利可以改葬,直到认为选到风水宝地为止,有些甚至改葬10次以上。当地的壮族与客家人都有这样的习俗。
  第四,上林的壮族与客家的节日习俗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澄泰乡的壮族与客家都过灯酒节,而且在壮客杂居的村子他们往往一起过这个节日。每年农历正月灯酒节的时候,不管是壮族还是客家,凡是共一个社的都一起过这个节日,上一年生了男孩的家庭,要拿钱出来买猪、鸡、酒、鞭炮等物品到社坛去祭祀,祭祀后整个社区的男子都来吃饭。近些年来,不管生男孩还是女孩都出物品,只是生女孩者所出的物品比较少。本人在澄泰社区调查的时候,看到东社和西社的墙上还贴着当年正月十一灯酒节时添丁的家庭各户所出物品情况的红榜。从红榜上看到,添丁的户所出的物品有猪、鸡、酒、炮、烟等,也有的给现金。每户出多少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而定,有很多户都出了一头猪以及其他物品,如一户姓甘的家庭出了一头192斤的猪,还有3只鸡、三万炮、2件啤酒、12斤米酒,从这些物品可以看出来,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出一头猪的都是前一年生了男孩的人家,生女孩的则只是出鸡或猪肉。上林的灯酒节有点类似其他客家地区的上灯习俗,不过现在客家地区的上灯习俗还只限于男孩,女孩是没有资格参加的。
  还有一个客家人受壮族影响比较大的习俗就是扫墓习俗。壮族与客家人扫墓的时间不同,壮族在三月三扫墓,客家人在清明节扫墓,但是他们扫墓用的供品基本相同,都要备三牲、香烛等物,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壮族去扫墓时要做五色糯饭供祖先。现在上林的客家人做清明的时候也做五色糯饭去拜祖先,这无疑是受到壮族习俗的影响。
  (三)语言互动
  语言是一个民族(族群)的外化标志,是“族群边界标识中最常见的个人认同的象征符号”,⑧是区分“我群”和“他群”的重要标志。随着使用不同语言的群体之间的相互接触与交流,它们各自的观念与文化也必然通过这些交流而对彼此发生影响。⑨因此,语言关系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族群之间的关系。上林的通用语言以壮话为主,在客家聚居的澄泰乡和白圩镇也通行壮话。在澄泰乡,客家话还完好地保持着,客家人内部都讲客家话,壮人与客家人之间的日常交流有时用客家话有时用壮话,视交谈的双方及场所而定。不管是壮族人还是客家人,双语现象都很普遍。当地的客家人基本上都会说壮话,只有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和一些年纪较大的妇女不会讲壮话。澄泰乡的壮族人特别是男性也大多会讲客家话,只有那些很少出门的人不懂客家话。而在壮族与客家杂居的村子,人们基本上都能操壮话与客家话两种语言。壮人与客家人之间对话时采用何种语言视情况而定,有的看习惯,有的则看先说话的人用什么语言,有时则是各说各的语言,也就是说对话时一个说客家话一个说壮话,虽然他们使用不同的语言,但是因为相互之间能听懂对方的话,因而不影响交流。
  客家人有“宁卖祖宗田,不忘祖宗言”的祖训。上林的客家人虽然不多,但他们谨尊此训,顽强地保持着自己的语言,不但在内部使用客家话,而且影响到与其杂居的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壮人也说客家话。但是他们毕竟处在壮族的包围之中,因而出于交往的需要,他们同时也学习壮话,把壮话作为与壮人交流的工具。正如马戎先生所提出的:“人们在对待使用语言的选择时,面临着把它在感情上看作是‘文化象征’和在理性上看作是‘交流工具’这样一种双重性。”⑩客家人把客家话作为本族群的文化象征,同时也能认同其他族群的语言,并把其作为交流的工具。
  
  结 语
  
  上林是一个以壮族人口为主的县,客家人口的比例很小,处在壮族的包围之中,但分布相对集中。迁入上林的客家人,既能入乡随俗,又能保持本族群的传统文化。客家人在进入壮族聚居的上林之后,尊重壮族的传统文化,并且随着交往的深入,吸收了很多壮文化的因素,两者在民间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都越来越趋同,有共同信奉的神灵,节日习俗大同小异,通婚也较为普遍。文化的深层内容是人们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它是人与人之间行为互动的关系准则。所以“文化的同化”也蕴含着行为准则的相互认同。B11壮族与客家之间的这种文化趋同正是双方对彼此的行为准则相互认同的反映。
  虽然客家在很多方面受到了壮族的影响,但他们并没有被壮文化所淹没,反而以自己的优势在某些方面影响着人口占多数的壮族。客家人进入壮族聚居区,由于他们在发展生产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引领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族群。客家人迁入上林之后,虽然没有自己的土地,但他们善于发展多种经营,种菜、种甘蔗、烧石灰、做米粉、织草席等等,很快摆脱了经济困境,并且在经济上超过了当地壮族。因而与其杂居的壮族在经济方面逐渐受到客家人的影响,认同并学习他们的生产方式。
  在壮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客家人口较少的地区,客家人更多地受到壮族文化的影响,但同时也保持了本族群的文化特性。一个族群如果能够在做好自我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尊重他族尤其是他族的文化和宗教信仰,最终都能够构建起一个和谐的族际关系。聚居于上林的客家人在认同本族群文化和尊重壮族的文化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因而他们与壮族之间的族群关系也是比较和谐的。
  
  注释
  ①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2000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第66页。
  ②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编:《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722页。
  ③ ⑥上林县志编纂委员会:《上林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83页,第480页。
  ④ ⑤⑨⑩B11马戎编著:《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32~433页,第203页,第375页,第358页,第204页。
  ⑦ 彭会资、陈钊主编:《博白客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4页。
  ⑧ 廖杨:《族群与社会文化互动论》,《贵州民族研究》,2004年第1期。
  〔责任编辑:邵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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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和解读,其中不乏精到的见解,但也存在以偏概全、曲解原意等种种偏颇。本文创新解读视角,以乡土社会中公私群己关系的构建及其整合为主线,在纵向上有机贯通该书的一系列观点,在横向上深入剖析公私群己关系形成的乡土环境,由此积淀的整合方式以及交织于传统与现代之中的历史变迁。在推敲该书主要论点和论证思路的基础上,本文力求还《乡土中国》以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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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田野调查为基础,通过对“做社”活动的描述,讨论现代化进程中壮族社崇拜习俗的保留和变迁,分析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壮族社崇拜的具体影响。  【关键词】壮族;社日节;社崇拜;“做社”  【作 者】贾雯鹤,重庆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后。李素娟,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400044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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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生态的脆弱性,经济结构的二元化特征,客观上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减少资源性经济过渡增长。作为文化资源的富集区,民族文化创意与区域旅游发展的耦合与创新及利用民族文化不可复制的文化特征,是西部民族地区追赶的潜在优势。  [关键词]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耦合  [作者]韦复生,广西百色学院副院长、教授。广西百色,533000  [中图分类号]F06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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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民族——国家”建立之前,到“民族——国家”建立起来并进行国 家政权 建设的 阶段,再到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跨境少数民族的生存空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历史 进程中,其组织的主要原则也发生了由民族原则到政治原则,再到经济原则的历史性变迁。 民族原则在这一历史性变迁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地少数民族应对生存空间变化, 不断地调整自身生存策略,这三种原则在演变的纠结、裂变与冲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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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政府意识形态偏好模型为基点,利用凉山州数据对模型进行检验,发现凉山州政府的偏好收敛于国有经济的发展,而这种意识形态偏好将决定凉山州的制度安排偏向于发展国有经济,从而找到了民族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的根本原因。但由于民族地区的人文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在进行制度变迁时需要注意相关的问题。  [关键词]民族经济;民营经济;政府意识形态偏好模型;制度安排  [作者]徐成波,西南财经大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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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别是蒙古族和壮族首领的成吉思汗和侬智高,他们在八、九百年前所发起的战争要么威震世界,要么震慑朝廷,均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文从他们发动战争或反宋起义的性质,他族和我族分别给予成吉思汗和侬智高的不同评价,蒙古族和壮族的生存环境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指出蒙古人和壮族先民的性格特征影响了两位伟人的战争决策,成吉思汗和侬智高的壮举与个人魅力又是如何影响和铸就了当今两个民族的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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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文化村寨旅游是贵州旅游业的重要支柱,它给当地社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在对贵州民族村寨进行文化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如缺乏科学规划、品牌意识不强、旅游产品不能充分彰显民族文化内涵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该省民族文化村寨旅游业的稳健发展。为此,本文以民俗文化的地域特色为切入点,从旅游者的心理、民族文化村寨旅游产品、民俗旅游商品、旅游管理与经营四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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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现实,民族地区需要通过扶植和培育新的经济组织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商品化率。通过对田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繁荣的案例研究,认为产地批发市场不仅具有市场的传统功能,更具有强大的农业经济组织功能,它应成为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新组织形式和增长方式。  【关键词】产地批发市场;民族地区;农业经济组织  【作 者】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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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歌圩”是壮族人民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对唱山歌形式。大新县壮族“歌圩”在明清时代土司统治时期最为兴盛,以后历代被视为“风流圩”严加禁唱,但壮族人民歌圩情结深厚,屡禁屡唱。历史上,大新县有歌圩点70余个,目前只恢复7个,在一些没有恢复的传统歌圩点,每年歌圩日,人们仍在旧址上聚集对歌,重现其歌圩盛况。  【关键词】壮族;歌圩;情结  【作 者】陈一榕,吉林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编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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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者对三江侗族民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状况以及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社会契约、村委会及老人协会调处为代表的社会救济方式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考察,论述了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包括程序和实体法实践在内的动态体系;揭示社会自治力在国家现阶段不被重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选择空间较小的社会现实;倡导重视社会契约和社会救济以激励社会自治。  【关键词】 侗族;侗款;村规民约;法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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