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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需重典,可法规里面的处罚如何严峻,追究如何严苛,终究还是写在纸面上的东西,如果执行不力,落实不了,光凭纸上风暴是无法改观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的。
实施4年,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已列入國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
据说,重典治乱将成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焦点。自2009年6月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这4年间,食品安全领域风波不断,问题频出,近在眼前的就有毒生姜、镉大米、毒皮蛋,一个“乱”字当之无愧。治乱需要重典,当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时,一些利欲熏心的生产者总有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动。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首先就要让生产者意识到,制造有毒食品没有逃脱处罚的可能性,有可能判刑,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如此,还会有掺毒制假的侥幸心理吗?
治乱需重典,可法规里面的处罚如何严峻,追究如何严苛,终究还是写在纸面上的东西,如果执行不力,落实不了,光凭纸上风暴是无法改变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的。以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为例,规定出卖不合格食品,消费者可得到十倍赔偿,可是那些买到毒生姜、镉大米、毒皮蛋的消费者们,得到过十倍赔偿没?
法规难以执行落实,有监管不力的因素,也有地方保护的因素。一些时候,监管者和黑心的生产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瘦肉精、塑化剂等诸多事件中,监管从来不是主动进入公众的视线,而是被动亮相,推诿卸责。分段监管成了分段纵容,食品生产涉及原料来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有一个环节的监管部门阵地失守,问题食品就有可能长驱直入到达消费者的餐桌。一些时候,一些官员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觉悟实在让人汗颜。湖南镉大米事件中,当地食安办和质监局互相“踢皮球”,均未披露大米镉超标情况。重典治乱之外,还得重典治理监管不力、职责失守啊!
让每个人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应该算最简单最朴实的中国梦了吧?要圆梦,除了一纸与时俱进的《食品安全法》,要做的还有很多。
实施4年,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已列入國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
据说,重典治乱将成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焦点。自2009年6月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这4年间,食品安全领域风波不断,问题频出,近在眼前的就有毒生姜、镉大米、毒皮蛋,一个“乱”字当之无愧。治乱需要重典,当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时,一些利欲熏心的生产者总有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动。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首先就要让生产者意识到,制造有毒食品没有逃脱处罚的可能性,有可能判刑,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如此,还会有掺毒制假的侥幸心理吗?
治乱需重典,可法规里面的处罚如何严峻,追究如何严苛,终究还是写在纸面上的东西,如果执行不力,落实不了,光凭纸上风暴是无法改变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的。以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为例,规定出卖不合格食品,消费者可得到十倍赔偿,可是那些买到毒生姜、镉大米、毒皮蛋的消费者们,得到过十倍赔偿没?
法规难以执行落实,有监管不力的因素,也有地方保护的因素。一些时候,监管者和黑心的生产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瘦肉精、塑化剂等诸多事件中,监管从来不是主动进入公众的视线,而是被动亮相,推诿卸责。分段监管成了分段纵容,食品生产涉及原料来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有一个环节的监管部门阵地失守,问题食品就有可能长驱直入到达消费者的餐桌。一些时候,一些官员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觉悟实在让人汗颜。湖南镉大米事件中,当地食安办和质监局互相“踢皮球”,均未披露大米镉超标情况。重典治乱之外,还得重典治理监管不力、职责失守啊!
让每个人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应该算最简单最朴实的中国梦了吧?要圆梦,除了一纸与时俱进的《食品安全法》,要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