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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代中国要想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社会治理的内生与外围寻找合理的路径支持。本文试图从优化社会结构、转移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等几个方面探讨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路。
关键词:构建 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我们党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心向往之,问题是如何建设和谐社会。
一、推进新农村城镇化,优化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保证,因此,不断完善社会结构便是社会持久和谐的有力保证。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则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而判断处于哪种结构的依据在于持有户口的类别。这种二元社会结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这是由身份壁垒、不平等交换、城市化滞后乃至包括户口、粮食供应、住宅等组成的不平等现象。
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和市民一直处于冲突和对立,突出表现为市民对农民的歧视,以及农民对市民的厌恶。而这种归属的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又会导致农民很难在城市空间场域中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纳入市民的关系网络中去,从而很难在城市中积累自身的社会资本,也更无法利用社会资本来寻求更好的工作。于是,他们只能利用他们在家乡长期建构起来的社会资本--同乡关系、亲缘关系,在城市中求生存。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存在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就是阶层关系的分布问题。这种不合理的分布,从根本上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二、转移政府职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不具备政府职能,可是,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政府也不应当起的作用。政府不可能是万能的,市场也不可能是全能的。再说把市场泛化了也会带来很多弊端。讨价还价、买官卖官无论如何不行吧?很明显,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必须有非政府组织。
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参与。不论是政治领导型的、还是业务管理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利益代表型的、还是公益服务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文体联谊型的、还是学术交流型的社会组织,都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血脉。
三、推进制度创新,加强依法治国
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从制度入手,才是科学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民主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依法执政。
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t·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如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正式制度的约束通常称为法治。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方面入手。
"法治"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还得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确立,从而为国人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真正剥离附着在每个交易主体身上的神秘外衣,使市场规律、法律充当交易竞争的裁判员。要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提供有利的空间和养分,从而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缓和二者间的紧张状态,同时也为个人营造阻挡强权侵扰的屏障。
其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要将执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领导方式及其与政府、立法、司法、社会民间及公民个人的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化、制度化,使得对执政党的约束与监督落在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严格界定党的政策、决定与法律的界限,使其服从法律的规制,防止其超越法律的规定,形成隐性立法。同时,应注重我国的政权建设水平,在减少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注意各级、各类权力机关之间的有效制约与平衡。
四、强化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现代化事业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相当重要。政府的职能不论有多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都应当是最主要的。
首先是要发展社会管理的硬件,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比例。随着经济發展,不仅要不断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绝对数,而且要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相对数。社会事业投资要与GDP同步增长。鉴于有些社会事业过去投资较少,在一定时间内应当以更大幅度增加。要把那些建立在牺牲社会事业基础上的、破坏社会和谐的经济超常高速度降下来,用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同超常的高速有联系。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是忽视社会发展的片面发展观的产物,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能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是要制定尽可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人文指标体系。指标是领导的指挥棒。指标是考评的依据。指标是办事的分寸。指标体系不完整,必然会乱提口号,瞎订目标,诸如动不动就吹什么"世界一流"等等。这无不是因为不懂得"世界一流"有什么指标要求的缘故。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当然,指标,一要切合中国实际,二要与国际接轨。人文指标,是要在崇高的人文精神指导下,在丰富的人文知识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后,订出来。现在一说指标,有人就拿出当年"评工记分"那一套本事来,那是把指标庸俗化。
第三,要把繁荣文化提到应有的高度。文化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这已是全世界的共识。现在有些人是物质上的大富翁,在文化上却穷得很哪!我们要强化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现代经济中的文化含量在提高,现代经济的运行常常要走文化快车道,现代文化的经济功能在增强。这既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也是现代文化的特点。
和谐有多种:有高度和谐,有低度和谐。我们要的是在发展中高度和谐。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这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政权不是一劳永逸的。但是,政权是能够在和谐中巩固、在和谐中发展的。只要对市场经济驾驭得好,对和谐社会构建得好,共和国一定长治久安。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我们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快马加鞭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进而向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和谐社会开足马力,奋勇前进!
关键词:构建 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我们党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心向往之,问题是如何建设和谐社会。
一、推进新农村城镇化,优化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保证,因此,不断完善社会结构便是社会持久和谐的有力保证。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则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而判断处于哪种结构的依据在于持有户口的类别。这种二元社会结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这是由身份壁垒、不平等交换、城市化滞后乃至包括户口、粮食供应、住宅等组成的不平等现象。
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和市民一直处于冲突和对立,突出表现为市民对农民的歧视,以及农民对市民的厌恶。而这种归属的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又会导致农民很难在城市空间场域中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纳入市民的关系网络中去,从而很难在城市中积累自身的社会资本,也更无法利用社会资本来寻求更好的工作。于是,他们只能利用他们在家乡长期建构起来的社会资本--同乡关系、亲缘关系,在城市中求生存。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存在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就是阶层关系的分布问题。这种不合理的分布,从根本上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二、转移政府职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不具备政府职能,可是,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政府也不应当起的作用。政府不可能是万能的,市场也不可能是全能的。再说把市场泛化了也会带来很多弊端。讨价还价、买官卖官无论如何不行吧?很明显,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必须有非政府组织。
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参与。不论是政治领导型的、还是业务管理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利益代表型的、还是公益服务型的社会组织,不论是文体联谊型的、还是学术交流型的社会组织,都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血脉。
三、推进制度创新,加强依法治国
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从制度入手,才是科学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民主执政。从制度入手,才是依法执政。
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t·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如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正式制度的约束通常称为法治。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方面入手。
"法治"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还得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确立,从而为国人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真正剥离附着在每个交易主体身上的神秘外衣,使市场规律、法律充当交易竞争的裁判员。要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提供有利的空间和养分,从而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缓和二者间的紧张状态,同时也为个人营造阻挡强权侵扰的屏障。
其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要将执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领导方式及其与政府、立法、司法、社会民间及公民个人的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化、制度化,使得对执政党的约束与监督落在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严格界定党的政策、决定与法律的界限,使其服从法律的规制,防止其超越法律的规定,形成隐性立法。同时,应注重我国的政权建设水平,在减少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注意各级、各类权力机关之间的有效制约与平衡。
四、强化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现代化事业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相当重要。政府的职能不论有多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都应当是最主要的。
首先是要发展社会管理的硬件,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比例。随着经济發展,不仅要不断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绝对数,而且要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相对数。社会事业投资要与GDP同步增长。鉴于有些社会事业过去投资较少,在一定时间内应当以更大幅度增加。要把那些建立在牺牲社会事业基础上的、破坏社会和谐的经济超常高速度降下来,用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同超常的高速有联系。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是忽视社会发展的片面发展观的产物,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能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是要制定尽可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人文指标体系。指标是领导的指挥棒。指标是考评的依据。指标是办事的分寸。指标体系不完整,必然会乱提口号,瞎订目标,诸如动不动就吹什么"世界一流"等等。这无不是因为不懂得"世界一流"有什么指标要求的缘故。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当然,指标,一要切合中国实际,二要与国际接轨。人文指标,是要在崇高的人文精神指导下,在丰富的人文知识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后,订出来。现在一说指标,有人就拿出当年"评工记分"那一套本事来,那是把指标庸俗化。
第三,要把繁荣文化提到应有的高度。文化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这已是全世界的共识。现在有些人是物质上的大富翁,在文化上却穷得很哪!我们要强化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现代经济中的文化含量在提高,现代经济的运行常常要走文化快车道,现代文化的经济功能在增强。这既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也是现代文化的特点。
和谐有多种:有高度和谐,有低度和谐。我们要的是在发展中高度和谐。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这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政权不是一劳永逸的。但是,政权是能够在和谐中巩固、在和谐中发展的。只要对市场经济驾驭得好,对和谐社会构建得好,共和国一定长治久安。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我们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快马加鞭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进而向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和谐社会开足马力,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