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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初创型企业失败的最可能原因是创始人互相争斗、最终分家
在这一次的专栏里。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初创型企业失败的最可能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钱花完了?市场发生变化?商业模式不好?这都是其中的几个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我的经验是,初创型企业失败的最可能原因是创始人互相争斗、最终分家。
我自己的第一个创业公司并不是易趣,而是一家做医疗IT的美国公司,当时我22岁。这家公司是我在波士顿咨询集团(BCG)的老板和他的朋友共同创立的,之后我被邀请加入公司。公司当时是很有雄心的,他们准备融资数十亿美元、进行多桩并购并进行整合。公司的商业模式当时没问题,现在也没问题,但公司还是最终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很简单,我的老板和他的朋友互相争斗、最终分家。
当然,公司创始人之间难免会有争执。换个角度说,如果创始人在所有问题上都能达成一致,也不是好事。但是,在上面这个案例中,问题的关键是谁持有51%的股份、谁持有49%的股份。我的老板是这么说的:“我为公司做的贡献最大,我当然应该持有51%。”而他的朋友则坚持说:“一年前我们说好是一人一半,为什么现在你要食言?”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几个月,而故事的结局是他们分家、公司关门,而我则去了哈佛商学院读书。毕业之后,我创立了易趣。
在过去2年中,我个人对5家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5家中的4家公司里,存在创始人互相争斗的情况,这对公司业务都有很大的影响。而在这4家公司里面,有3家公司的争斗是为了股权。3家中的1家,公司最终失败了:而在其他2家中,我帮助公司解决了他们的争执。公司得以存活下来。
我发现创始人普遍会犯的2个错误是:他们没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问题谈清楚,并写下来;他们没有想到,如果一个创始人中途走的话,他的股份怎么办。
我在BCG的老板犯的就是第一种错误。很多时候,公司创始人不愿意谈论股权分配问题,这个不容易启齿,也容易伤感情。他们或者完全回避这个问题,或者只是进行模棱两可的约定如“我们是平等的创业伙伴”,或者拖延这个问题的讨论说“我们两个还有什么不好说的,以后再谈吧”。如果有3个或3个以上的创始人。这种讨论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我猜想普遍而言,美国人比我们中国人还是更直接一些,中国人更加不愿意去直接谈论股权分配。但问题是。股权的分配等得越久,就越难谈。
高估自己是人们的共性。如果在一个班级的一次考试中,你去问班上每一个人自己的分数比平均水平高还是低的时候,我敢肯定有超过50%的人认为自己超过平均分数,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在创始人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项目成功的必不可缺的功臣,想不到这个项目可能有很多其他的也可能是必不可缺的功臣存在。慢慢地,大多数人越发确信自己对公司的贡献更多,这样关于股权分配的讨论就会变得越来越难以进行。
拖延让事情变得复杂。我的建议是,尽快进行股权分配的讨论并达成共识。谈这个问题的理想时间是,几个人决定一起做事情之前、正式开始做事情之后。
但是仅仅达成股份比例的共识还不够,如果一个创始人拿了很多股份,但后来做事不力怎么办?如果一个创始人中途离开或者公司将他(她)开除怎么办?怎么处置他(她)的股份?这个时候股份行权计划(vesting schedule)就变得有用了。我将会在下一次专栏中讨论这个问题。
在这一次的专栏里。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初创型企业失败的最可能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钱花完了?市场发生变化?商业模式不好?这都是其中的几个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我的经验是,初创型企业失败的最可能原因是创始人互相争斗、最终分家。
我自己的第一个创业公司并不是易趣,而是一家做医疗IT的美国公司,当时我22岁。这家公司是我在波士顿咨询集团(BCG)的老板和他的朋友共同创立的,之后我被邀请加入公司。公司当时是很有雄心的,他们准备融资数十亿美元、进行多桩并购并进行整合。公司的商业模式当时没问题,现在也没问题,但公司还是最终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很简单,我的老板和他的朋友互相争斗、最终分家。
当然,公司创始人之间难免会有争执。换个角度说,如果创始人在所有问题上都能达成一致,也不是好事。但是,在上面这个案例中,问题的关键是谁持有51%的股份、谁持有49%的股份。我的老板是这么说的:“我为公司做的贡献最大,我当然应该持有51%。”而他的朋友则坚持说:“一年前我们说好是一人一半,为什么现在你要食言?”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几个月,而故事的结局是他们分家、公司关门,而我则去了哈佛商学院读书。毕业之后,我创立了易趣。
在过去2年中,我个人对5家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5家中的4家公司里,存在创始人互相争斗的情况,这对公司业务都有很大的影响。而在这4家公司里面,有3家公司的争斗是为了股权。3家中的1家,公司最终失败了:而在其他2家中,我帮助公司解决了他们的争执。公司得以存活下来。
我发现创始人普遍会犯的2个错误是:他们没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问题谈清楚,并写下来;他们没有想到,如果一个创始人中途走的话,他的股份怎么办。
我在BCG的老板犯的就是第一种错误。很多时候,公司创始人不愿意谈论股权分配问题,这个不容易启齿,也容易伤感情。他们或者完全回避这个问题,或者只是进行模棱两可的约定如“我们是平等的创业伙伴”,或者拖延这个问题的讨论说“我们两个还有什么不好说的,以后再谈吧”。如果有3个或3个以上的创始人。这种讨论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我猜想普遍而言,美国人比我们中国人还是更直接一些,中国人更加不愿意去直接谈论股权分配。但问题是。股权的分配等得越久,就越难谈。
高估自己是人们的共性。如果在一个班级的一次考试中,你去问班上每一个人自己的分数比平均水平高还是低的时候,我敢肯定有超过50%的人认为自己超过平均分数,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在创始人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项目成功的必不可缺的功臣,想不到这个项目可能有很多其他的也可能是必不可缺的功臣存在。慢慢地,大多数人越发确信自己对公司的贡献更多,这样关于股权分配的讨论就会变得越来越难以进行。
拖延让事情变得复杂。我的建议是,尽快进行股权分配的讨论并达成共识。谈这个问题的理想时间是,几个人决定一起做事情之前、正式开始做事情之后。
但是仅仅达成股份比例的共识还不够,如果一个创始人拿了很多股份,但后来做事不力怎么办?如果一个创始人中途离开或者公司将他(她)开除怎么办?怎么处置他(她)的股份?这个时候股份行权计划(vesting schedule)就变得有用了。我将会在下一次专栏中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