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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组织公民行为是指教师自发表现出的超越角色标准的主动、积极、尽职、利他的行为。它有助于教师职业角色的履行与学校效能的提升。这种"好教师"行为的产生与教师自身修养有关,也与学校领导方式密切相关。指挥式的领导方式、缺乏组织公平、过于注重外部奖励都不利于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产生。学校领导者应通过内部奖励、赋予教师处理权与自主权、塑造员工对领导者的信任等道德领导方式激发教师的组织公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