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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关系核心概念之一,主权的内涵和外延在当代不断发生新的深刻变化,由此前的绝对化、单一化形式,逐步转向灵活、多元、多层、开放的状态。主权内容及形态的新变化一方面符合国际社会与世界政治的积极进步趋势,另一方面也契合当代中国外交观念与外交战略需求的整体更新,特别是涉及新主权观对外交新定位的积极含义,新主权观嵌入新兴大国外交战略的顶层设计与前瞻议程等。故此有必要讨论:当代主权观念总体发展趋势是怎样的?如何理解新主权观与当代中国外交变革的相互关系?主权的基石作用为什么仍有必要性?新主权观如何与国家利益形成战略配合?如何理解新主权观的进步价值、责任内涵包括权利义务的平衡?为此,本刊特约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副会长王逸舟教授。
主权观念与中国外交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当前关于新主权观的内外争论?
王逸舟:基于各种考虑,特别是从最近一个时期中国内外建设、外交进步的现实来看,我们需要对主权概念的变革及相应争论做出积极而有益的评估,特别要重视建立符合时代特征的“新主权观”。这里不只涉及学者的理念想象,还包括政治家、决策者、普通民众、媒体等社会行动者的认知变革。这项变革本身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我们知道,“主权”的观念源于近代西欧,历经数百年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普遍公认的国际准则之一。主权的原初含义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有权自主决定涉及本国利益的重大事务,在此过程中,任何外部力量或国际组织都无权干涉。事实证明,主权观念是近现代国际关系得以维系的根本条件,基于可靠的主权认证,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具有相对平等的国际身份与名义地位,因此正常国际交往与国家间合作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各国才有可能共同应对某些共同问题与国际麻烦。可以认为,没有主权,就没有国家的国际身份与国际资格,也就不会有国际社会与当代国际关系。面对当代世界形势的复杂变化,主权始终是国际关系的基石,但传统主权观念也在受到某些质疑或约束,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新的国际政治形势意味着主权的内涵及形态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与改进,从而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
所以在看待新主权观的争论时,我们既要看到主权作为国际政治基础与国家身份标识的关键意义,不能简单否认主权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主权概念本身的变化,不能一味固守主权的狭隘含义。我们要以主权作为外交实践创新的入口与平台,进一步扩展当代中国外交的战略空间,充分发挥主权的保护壳作用,同时也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战略杠杆”,推动实现中国外交的战略目标与国际化利益,促进本国政治进步与社会发展。
《领导文萃》:主权观念变革与中国外交新趋势之间存在哪些相关性?
王逸舟:近现代中国对主权的珍视,具有特殊的历史缘由。历史上,中国曾经长期作为天朝上国,享有极高的自我尊重感与优越感,到了近代,突然沦陷为西方列强的半殖民地,被迫签订大量的不平等条约,中华帝国遭受百年屈辱。中国式后发主权理念与西方主权观的原生性质有很大区别,极易导致人们对主权的绝对化理解。若将主权置于“野蛮无序、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下,必然导致主权观缺乏灵活性,甚至不接受任何变通、协商或改变。我们一方面承认当今国际社会某些不平等现象,同时也要看到非西方国家特别是新兴大国的有利机遇。只看到不平等,就会导向一种“受害者心态”,放开眼界,基于一种动态的视野,不断完善古典主权观念,则意味着一种成熟的国际行为者心态。
当然,提倡“开明的主权观”,还有一层更重要的理由,即涉及国家利益的合理延展问题。应该承认:当代中国国家利益正在迅速向边界之外的更大范围拓展,对国家利益的充分关照特别要求国民具备一种灵活、可延展的“发展主权观”。举例来说,过去一个时期,中国外交与国防领域坚持“核心利益”,主要是指国家领土疆界完整和国内各民族团结统一,特别涉及应对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及各种分裂势力的挑战。现在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增长和海外利益的扩大,国家主权的管辖、治理、维护功能,包括相应方式手段都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军方宣布划出“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海警在黄海实施护渔,中国在南海坚决维护正当主权利益,中国在红海、地中海、印度洋加大护侨护航力度,这些越来越被外界视为中国维护核心利益的决心式行动。另外,中国在军事外交、商务外交、地方外交等领域逐步推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在诸如极地、外空、大洋等“高边疆”不断强化国家力量投入等行动,都表明外交实践的超越性质与主权空间的深度扩展。这些新兴领域的主权利益正在不断生成和发展,甚至成为十年、二十年之后中国新的核心利益、重大利益。主权的层次化、多样化趋势是显而易见的。
很明显,中国已经不是当今世界的“孤岛”或“造反者”,而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受益者与参与者,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现有国际秩序维护者、建设者及负责任大国”。但是我们也看到媒体或网络上不断渲染的“极端民族主义”甚至是某些“大国沙文主义”的言论,确实有失偏颇。与改革开放初期虚心向外部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学习借鉴的氛围不一样,今天有一些国人似乎不太愿意承认自身的缺失与落后,却每每喊嚷“秀肌肉”“教训他国”,或嘲弄规模体量、发展速度不如中国的国家,语气变得不那么平和,展现更多虚骄之气。应该认识到,真正先进或渴望进步的地方,其实不会整天想着“秀肌肉”或决战决胜。旧时的主权观容易滋生争强好胜、你死我活、攻城掠地的零和博弈心态,孕育人类未来的主权观则重视国家对外学习过程,始终体现开放性,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做出有分寸的谅解或妥协。实际上,當今世界追求主权至上性的国家越来越少,而且其政策结果多半是损人不利己,或是占他国一时便宜、折本国长久的根本利益。理解和借用新的主权观,我们会更加清醒认知自身发展的不足,会更加自觉在外交作为与内政改革之间建立有机联系,会更加精准地评估世界政治的双重性,包括丛林法则的循环再现与国际规范的进步演化,会更加理性而适度地运用国家权力工具,会更加审慎积极地提供国际公共物品、引导全球治理。 主权观念的基石意义
《领导文萃》:您如何认识传统主权观念的价值,传统主权观是否已过时?
王逸舟:基于最初的政治哲学理解,主权意味着国家的“保护壳”。实际上只要有国家,就必须有主权的概念,这是不会过时的。我们说对主权的基石作用有一种辩证、动态的认知,是树立进步、进取国际政治观的前提。主权观念源于中世纪的欧洲,用于表示民族国家之上没有其他权威。主权国家的经典定义是:完全自治的,因而是独立的、不服从任何其他国家法律秩序的国家;在主权之上,除国际法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世俗权威;它基于一个有效的法理秩序,代表这个国家的人民参与外部事务,决定重大事项。完全自治则意味着一个国家可以自由、不受干涉地规定其国体和政府形式、内部组织、国民行为、内外政策。国家垄断着对内合法使用暴力的手段。相比之下,其他权威无权在这个国家领土之内使用暴力或维持秩序。同理,通过国际法的授予,国家合法垄断在国际活动中运用强制手段的权利,国家在全球公域中遇到侵害行为,如海盗或国际恐怖主义时,可以自主行使其主权权利,予以反击。
由此可见,传统主权观并未过时,主权精神意味着国家在国际法意义上相互平等与协调,这是在超长期的历史磨合之中逐渐实现的。国际法和国家间组织“只认主权,不管其他”,在现当代国际关系中,法律、权利、正式国际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例如边界不可侵犯的原则、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外交人员豁免原则等,只有彼此独立又相互平等的主权国家才能承诺和实现主权要求。各国之所以承认并愿意在必要的程度上受制于国际法,是因为这种限制对他国而言也是如此,且能够表明本国是国际社会中的平等成员,只有尊重主权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当代国际秩序与国家间关系才有基本保证。对传统主权观的质疑与挑战不会动摇国家主权的基石作用。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传统主权观念受到的冲击与挑战?
王逸舟:作为一种基本的国际政治要件,主权观念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主权概念本身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或制约。在当前国际政治背景下,我们至少可以看到10种不同性质的冲击或制约。
一是民族与国家的不重合性,带来政府权威的失效或下降。全球政治的现实是,很多国家内部有多个种族、民族或部族,同时一些种族、民族或部族分布在多个而非一个国家。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在种族上是同质的,在近一半的国家中,最大的种族人数少于50%,有1/3以上的国家存在基于部族、种族或民族差异之上的宗教纷争。全世界有几千个少数民族或种族,其中不乏想成为“国族”的力量。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许多种族、民族是跨国界的,例如巴勒斯坦人、库尔德族、吉卜赛人。冷战结束之后,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要求独立和分离,另一些跨国族群则希望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导致各种暴力抗争频仍,在巴尔干、南亚、中东、非洲,处处可见这种运动的冲击。
二是政府的能力和责任感,直接影响主权的强弱度。传统的主权并不考虑政府效能,在现代国家产生地如西欧,国家体制建设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当代,既有新兴工业化地区和有效能的政府,如东亚、东南亚和美洲的一些国家,也有缺乏责任意识和现代国家形态的国家,如非洲和亚洲的某些地区。有些“政府官员”其实是某个部族、种族的代表,或是某派系军阀。在这些地方,很难判定“政府”是否合法和得民心,因为不存在选举程序,也见不到为民谋利、造福社会的国家行为。在这里,物质上灾难深重,精神上和政治上更是虚弱不堪,一些可怕的现象如饥荒、难民、传染病和法律失效等由低劣、腐败的政府造成,或是因为根本不存在政府,造成某些国家的强行干预,乃至邻国请求联合国“托管”的呼声。不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境遇,特别值得关注。
三是国家资源多寡和外交质量制约着主权维护的难易度。资源是制约主权能否坚持、如何坚持的外部条件,外交则是化潜能为现实利益、确保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安身立命的人为手段。这里讲的“资源”是广义的,指一个国家可利用的天然财富和环境状况等,如人口、幅员、地理、物产,所有国家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没有一样东西的分配是平均或平等的。比如,苏联的国土面积占全球陆地面积17%,太平洋岛国瑙鲁仅为前者的百万分之一;中国有近14亿人口,联合国中人口最少的成员国帕劳人口为2.1万。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人们不愿意,按实力大小决定的政治关系却很难避免。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准则,只是涉及独立于外部权威的道德尺度和理想的行为规范,这一原则不可能保证各国资源天然分配的平等及由此造成的国家实力平等。弱小国家尽管也是联合国享有投票权的成员,拥有法理和形式上的主权,却很容易受到外部渗透和干预。外交质量则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外交不仅可以使大国变得更强,也可以使小国不弱。
四是文化认同与民众心理,从内部制衡政府对外的主权力量。民众的效忠意识与两个要素有关,一是文化上的认同感,即便在民族或种族相对单一的国家,不同地区之间或同一地区的不同人群之间,往往有不同的效忠对象及其背景,比如语言、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的差异;二是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主权要求人民对国家效忠,但当今世界各种矛盾和过程却在不断创造不同方向的复杂效忠情形,政府代表国家的权威可能加强或被削弱,外部势力插手干涉的机会相应增减。从历史上看,凡是民族构成相对单一、社会进步比较平衡的地方,国家的对内统治和对外独立的权利基本会有较好的保证;相反,在族群关系复杂、文化演进过程中“断层”较多、内外忧患“双重变奏”反复出现、社会现代化举步维艰的国家,国家主权很难获得切实保障。
五是国际干预的强化和国际法的“硬化”,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主权权威。近几年,国际维和行为和大国干预不断增加,改变了传统的主权形象。现在,联合国已向越来越多的地方派遣维和部队,一年耗资数十亿美元,除执行任务的士兵外,很多国家能见到联合国派出的调查小組、军事观察团、特使、考察队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工作人员,国际干预在当代的强化及其结果,无形中使国际法律秩序得到硬化。按照传统的理解,国际法原则上只对同意这些规则的国家有约束力,如果主权国家表示异议,即等于本应适用于主权国家的规则失效或名存实亡。当代的世界政治现实看上去与此越来越不一致,一旦涉及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决议,谁也不会拿安理会的决议当儿戏,否则轻则遭到抨击,重则受到制裁和攻击。 六是国际组织的发展,削弱了国家自主性。除联合国安理会之外,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洲国家组织、非洲统一组织、东盟等,对世界或地区事务均有自己的介入。国际组织被赋予一种广泛的道义职责,人们希望用它们处理或解决各国之间,甚至各国内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处理的问题。国际组织能把各国官员召集到一起,确定共同的国际议题,引起世界舆论的重视并导致国际社会的一致行动。国际政治力量相对增强和民族国家主权的相对削弱,很可能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并行不悖的趋势。各国在日益相互依存的国际体系中运作,一方面賦予它们新的机会、利益和权利;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国家的部分自主性,甚至以部分限制主权为代价。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多。
七是非国家行为体的壮大。在当代世界,有一些非国家行为主体正越来越多地卷入国际政治事务之中,对国家主权起到侵蚀作用。粗略来看,至少有三类力量:各国内部反叛势力、跨国公司、非政府机构。它们有自己的利益追求,有不同于政府的渠道和方式,当它们成长壮大和发挥作用时,很多国家的政府会感到头痛和不适应。尽管单个组织只有专门的利益和影响,有时候它们在特殊条件下会给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对外交往产生强烈影响。例如,南美一些国家为了某场重要的足球决赛,可以暂时中止彼此正在进行的战争;教皇对东欧和南美一些国家的弥撒访问活动,可能给当局带来微妙而持久的政治麻烦。
八是经济跨国活动和各国相互依赖,使主权形态发生改变。货币、商品、人员、信息和技术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实行跨国界、无领土的流通,市场经济正向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推进,造成愈发明显的经济一体化。相互依赖的经济,同样有政治含义。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决定直接影响大国间政治外交博弈。在信息化和经济一体化时代,各个国家都具有敏感于相互依赖情况,但一个国家会比另一个国家更脆弱:依赖石油进口比重相同的两个国家,对油价上涨的敏感程度看上去一样,但其中一个国家可以转向其他资源如煤炭等,另一国家却没有这种回旋余地,那么后者比前者更脆弱。不过情况也可能发生变化,仍以上述情况为例,一国虽然缺少国内替代资源,但它拥有强大的军力,因而能够从第三国购买或强行取得他国石油或其他资源,而另一个国家军力有限,一旦失去外部能源供应,只好降低国内需求,或者开采成本较高的煤炭,这时,后者就比前者更脆弱。不过前者的优势也不是绝对的,假如由于种族骚乱、宗教对立、政治斗争、社会混乱等原因,该国内部和谐性远不如他国,它的军事能力不足以使其有效取得第三方资源,这时该国脆弱性又大于另一国家。在当今世界,人们已经认识到相互依赖的经济对各国政治安全乃至主权的塑造效果。
九是全球危机加深,使主权有了新的约束。全球问题中没有一个可以仅仅归结为局部、民族国家、特殊制度或意识形态下产生的问题,它们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由于危机根本上说是全球相互依赖的产物,当世界系统具备全球维度时,传统的认知框架和主权治理方式将在不同程度上失去效用。许多以往不曾发生的问题,或者即便出现也易于解决的问题,如今已具有别样的性质。例如,失业曾被认为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周期问题,一旦国家采取措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失业便可自然消失,而在今天,产业链是全球性的,失业或就业不足的后果都超出国界。解决全球危机,有时要求主权国家放弃一些权利,而谈判和博弈却十分艰难。
最后是科技进步和相应法规,可能超越或限制某些主权。比如,制定太空方面的法规,必须以太空及宇宙活动获得的可靠资料为依据,而多数国家在这方面认知能力有限。国际法学界的分歧,使原本复杂的国际关系更加微妙,有些国家,科学技术已达到了宇宙探索的地步,关心的是外太空的法律地位问题,部分国家甚至没有自己的飞机和军队,连最低限度的领空权都无法捍卫。主权原则同主权实现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科技使某些国家主权增强,使另一些国家主权削弱。
我们从上述的十种情形中可以初步理解当代主权面临的实际挑战,从而确认传统主权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加以适时调整和改进,这种改进是对传统主权观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撼动主权的基石地位。
新主权观的战略定位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新主权观的战略含义与定位?
王逸舟:新主权观的战略内涵之所以具有可能性,实际上还是由于此前提到的主权平等问题,即主权在原则层面的平等与实际的不平等。国际法的定理或判断不等于说实力不等的国家拥有同样的发言权或支配力。主权国家间原则上的平等,既不代表也不说明它们的实际力量和国际地位。在很多情况下,人口和面积等规模指数、技术和资金等能力指数,天然地决定了原则上权利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在实际生活中的权利不平等。例如,一些弱小贫穷的国家,由于缺少资金或技术,同某些发达国家进行所谓的“减排贸易”,出让原属本国的海洋洋底矿物资源甚至国家的整块洋底矿区,或标价出卖联合国有关管理机构分配给本国的太空电磁频谱区段,甚至连一些本该自己国家派代表出席的国际会议,因缺乏经费只好“委托”西方发达国家某些个人或团体代为出席谈判。
就主权原则和国际法来说,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是一律平等的,但现实世界政治中却不会有这样的绝对平等。很多国家尽管有形式上的主权,但很容易受到外部渗透和干涉,很难对自己的领空、领海和领土实行真正控制,尤其当政府缺乏能力或对外交往经验不足,情况更加严重。不管我们是否喜欢,现实政治仍是按照实力确定国际地位,主权在强权政治面前经常要打折扣。国家对平等的诉求,可能是一个难以企及却不能放弃的追求,缺少它,就不会有国际社会错综复杂的斗争,就不会有当今所见的国际政治动向。
新主权观还有另一方面的战略内涵,就是其作为一种思想基础,有助于防止“国强必霸”“国强必乱”的历史怪圈重演。近代世界历史一大教训是,西方列强只是追求自身利益扩张,并不顾及他国尤其是弱小国家的感受,仅仅要求维护自身的权益,哪怕是霸道无理的要求,而不向国际社会和邻国做出必要的让步和贡献,结果某些强国大国的崛起或受益,同时造成邻国、弱国的衰败或受损,不时带来这样那样的对抗、战乱和失序。少数国家主权的荣耀与强化以多数国家主权的退化、贬值为代价。中国的和平崛起,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不应重演这样的情景。当代中国在扩展全球利益的过程中,应该关照他国的感受,兼顾别国和国际社会的需要,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保持“取”与“予”的平衡,提供适当适量的国际公共产品,倡导智慧有效的国际治理方案,做出与中国地位相符的积极贡献,如在遏止全球气候变暖、预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拉动国际经济复苏等方面的严肃承诺与具体措施等。从这层意义上讲,新的主权观强调建立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的平衡,重视与大国地位相符合的责任,把后者作为必要前提。对于国人来说,这一点是过去讲得不够的,存在着不少偏差与认识误区。新主权观的战略内涵并不只是一种强力的或利益式的思维,也可能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柔性体现或利益方式的巧妙化过程。我们在讨论新主权观的可能性及相关问题时,必须具备这样一种战略视野。 《领导文萃》:您如何理解新主权观的战略设计与思路?
王逸舟:基于新主权观,我们认识到当代主权的实现过程未必是一种“铁与血”的较量,更多是通过非武力的其他方式实现。这可能与我们处于全球化时代及核时代有关,大国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不可想象,技术化、经济化、非政治、非传统的安全问题加速凸显,启发我们更多关注基于非武力手段的主权实现过程,从而形成一种“发展的主权观”。
仅仅承认主权的基石作用是不够的,必须看到,主权这个古老范畴正面临变化和挑战,必须顺應时代,拓展出新的内涵与解释。从国际关系角度看,国际法对于主权问题的既有解释过于保守,无法解说纷繁复杂和富于变化的国际形势。国际政治学者和经济学家则希望得到更加灵活的、富有弹性的解释,期待超越单纯法律概念的束缚,提出更有创意和操作性的思想。比如,为什么海关关税这种属于民族国家的传统主权权力,会逐渐让位于或受制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种国际经济贸易组织要求开放的压力?为什么在许多时候和场合,跨国界跨区域的经济贸易及相应类型的合作,可以比个体国家间的合作、比国家内部各地区各省市之间的合作,更有成效和更快捷?当这类合作发展到足够大的时候,是否会使传统主权权利降低?
还有一个趋势,关系到“新主权观”的战略设计。在主权与使用权、管辖权之间,人们比从前更加敏感于它们之间的功能区分,更加看重实际效果和收益,因而倾向于将主权作为一个立体的、可以分层的范畴,不再像从前那样视之为某种平面的、无法剥离的概念。虽然在实践中,主权和管辖权紧密相连,但两者并非总是相辅相成,它们有时会作为截然不同的元素。例如,在任何国家都不拥有主权的公海上,根据国际法,任何一国只要能在某一情形下确立管辖权,就决定了这个国家在这一情形中的主导权。国际组织也加深了这个层化趋势。某些国际组织有大量资源或能力展开行动,它们的法律权限,即广义的管辖权,并非来自主权,而是来自成员国在创立这些组织时,同意接受的一些规则和条约。对国际组织人员提供保护和意外赔偿,就是非国家国际行为体享有实际利益的典型情况。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及其他联合国的成员组织。在它们各自职能领域中,这些组织各有其管辖权,通常会影响到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虽没有主权,非国家角色也可以拥有重要的管辖权,并成为实际受惠者。国家面对的新竞争者增多了。我们在看待国家的作用时,必须有这样一种战略的前瞻性,充分认识当代国家关系与外交环境的变革进步趋势,纳入外交战略设计的宏观背景。
新主权观的进步价值
《领导文萃》:您如何理解当代新主权观的进步表现?
王逸舟:我们理解新主权观,还要看到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主权的责任内涵与进步趋势。其要点是:当代国家对外事务的自主性,与对内事务的进步性,应当呈现正比关系。国内政治制度开明,国内社会氛围宽松,国内公众权利保障,直至国内生态环境优化,诸如此类各种内部进步,是赢得国际声望的基础。唯有如此,海外权益才可获得他国尊重,外交部门的倡议和斡旋行动才会奏效,中国在国际场合的说法才能有真正的说服力。对外的主权与国内的进步不是分割、对立的,而是彼此促进、荣辱与共的。这是新旧主权观的最大分野。
主权观的充实与完善,与人权观念的进步分不开。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旧式安全观受到冲击,越来越多的国家战略层认识到,新安全观应当是一种“立体安全”观念,不仅把安全从传统军事领域扩大到非军事领域,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生态安全等,而且承认“国家安全”不只是一种对外的、单纯防御的范畴,还应包含受保护主体自身的良性改进。在当代,国家权力与合法性不仅要求具备国际认可,而且与社会公众权利联系在一起,尤其重视个人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表达权、参与权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容,否则,国家及政府就可能在国际上遇到麻烦。新时代的主权观还要放在全面的人权观之下加以透视,它也是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新建构的过程。
《领导文萃》:您提出的“创造性介入”思想,能否解释主权理念未来的进步趋势?
王逸舟:实际上,“创造性介入”可以视作新主权观的一个理论注脚。它的主要线索,是中国作为主权行为者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关系,实际在讲一个快速变化、渴望进步的逐渐崛起的新兴大国,如何恰当看待所处的时代环境,如何准确定位自身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改革自身,更多维护海外利益和扮演全球角色。
首先,“创造性介入”思想确认世界政治处于逐渐进化过程,国际规范和法律的网络通过技术和贸易连通整个世界。全球化虽然有利有弊,但总体上加快了各国交流、合作、提升的机会,加入而不是规避这一过程是大势所趋,是主权国家提升自我的良好机遇。而另起炉灶既无可能,也没有必要。
其次,“创造性介入”思想强调,中国虽取得世界公认的进步,但总体衡量仍处于较弱的层次。我们的优势和长项主要表现在一些经济数据,如基本脱贫和解决温饱问题、初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拓展贸易和市场、持续增加外汇储备和国家经济总量等方面,但是在其他一些重要的内部指标或对外关系指标方面,例如国家的风范、精神和国民心态,外交和军事部门处理国际争端的水平,全球话语权和公共产品供应能力,文化的吸引力,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中国故事、中国道路、中国方式之类的创造性内涵,不止是体现在外交家和政治人物的智慧或魄力的发扬光大,更应有国民精神和社会气象的昂扬向上。
第三,以新主权观为参照,“创造性介入”看重中国对外交往的积极努力。例如中国外交特使的斡旋行动,赞赏近年来展示大国善意的积极作为,期待更多的外交智慧与国际贡献。它在明确中国国家利益和主权安全优先性的同时,提示外交主导、经济援助、安全手段多方合力,强调中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重要意义。中国对外战略应重视内政与外交的互动逻辑,即国内进步是国际影响的基础,是国家进步的核心,在整体主权盘子里,国际利益占有日益增大的比重,外部形象与经济收益同样重要。
总之,“主权”观念有自身时代特点,主权现象背后有复杂的成因和动机。了解这一点,有助于识别主权问题领域的积极或消极因素,趋利避害。基于新主权观,我们可以认为主权不再是虚无缥缈、高高在上的理念范畴,而是具体的、有温差的、与普通人息息相关的时代进步指标及指向。处在上升期的当代中国,应该具备更高的思想境界、更完备的外交期许和更具风范的主权实践。
主权观念与中国外交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当前关于新主权观的内外争论?
王逸舟:基于各种考虑,特别是从最近一个时期中国内外建设、外交进步的现实来看,我们需要对主权概念的变革及相应争论做出积极而有益的评估,特别要重视建立符合时代特征的“新主权观”。这里不只涉及学者的理念想象,还包括政治家、决策者、普通民众、媒体等社会行动者的认知变革。这项变革本身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我们知道,“主权”的观念源于近代西欧,历经数百年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普遍公认的国际准则之一。主权的原初含义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有权自主决定涉及本国利益的重大事务,在此过程中,任何外部力量或国际组织都无权干涉。事实证明,主权观念是近现代国际关系得以维系的根本条件,基于可靠的主权认证,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具有相对平等的国际身份与名义地位,因此正常国际交往与国家间合作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各国才有可能共同应对某些共同问题与国际麻烦。可以认为,没有主权,就没有国家的国际身份与国际资格,也就不会有国际社会与当代国际关系。面对当代世界形势的复杂变化,主权始终是国际关系的基石,但传统主权观念也在受到某些质疑或约束,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新的国际政治形势意味着主权的内涵及形态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与改进,从而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
所以在看待新主权观的争论时,我们既要看到主权作为国际政治基础与国家身份标识的关键意义,不能简单否认主权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主权概念本身的变化,不能一味固守主权的狭隘含义。我们要以主权作为外交实践创新的入口与平台,进一步扩展当代中国外交的战略空间,充分发挥主权的保护壳作用,同时也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战略杠杆”,推动实现中国外交的战略目标与国际化利益,促进本国政治进步与社会发展。
《领导文萃》:主权观念变革与中国外交新趋势之间存在哪些相关性?
王逸舟:近现代中国对主权的珍视,具有特殊的历史缘由。历史上,中国曾经长期作为天朝上国,享有极高的自我尊重感与优越感,到了近代,突然沦陷为西方列强的半殖民地,被迫签订大量的不平等条约,中华帝国遭受百年屈辱。中国式后发主权理念与西方主权观的原生性质有很大区别,极易导致人们对主权的绝对化理解。若将主权置于“野蛮无序、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下,必然导致主权观缺乏灵活性,甚至不接受任何变通、协商或改变。我们一方面承认当今国际社会某些不平等现象,同时也要看到非西方国家特别是新兴大国的有利机遇。只看到不平等,就会导向一种“受害者心态”,放开眼界,基于一种动态的视野,不断完善古典主权观念,则意味着一种成熟的国际行为者心态。
当然,提倡“开明的主权观”,还有一层更重要的理由,即涉及国家利益的合理延展问题。应该承认:当代中国国家利益正在迅速向边界之外的更大范围拓展,对国家利益的充分关照特别要求国民具备一种灵活、可延展的“发展主权观”。举例来说,过去一个时期,中国外交与国防领域坚持“核心利益”,主要是指国家领土疆界完整和国内各民族团结统一,特别涉及应对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及各种分裂势力的挑战。现在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增长和海外利益的扩大,国家主权的管辖、治理、维护功能,包括相应方式手段都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军方宣布划出“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海警在黄海实施护渔,中国在南海坚决维护正当主权利益,中国在红海、地中海、印度洋加大护侨护航力度,这些越来越被外界视为中国维护核心利益的决心式行动。另外,中国在军事外交、商务外交、地方外交等领域逐步推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在诸如极地、外空、大洋等“高边疆”不断强化国家力量投入等行动,都表明外交实践的超越性质与主权空间的深度扩展。这些新兴领域的主权利益正在不断生成和发展,甚至成为十年、二十年之后中国新的核心利益、重大利益。主权的层次化、多样化趋势是显而易见的。
很明显,中国已经不是当今世界的“孤岛”或“造反者”,而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受益者与参与者,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现有国际秩序维护者、建设者及负责任大国”。但是我们也看到媒体或网络上不断渲染的“极端民族主义”甚至是某些“大国沙文主义”的言论,确实有失偏颇。与改革开放初期虚心向外部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学习借鉴的氛围不一样,今天有一些国人似乎不太愿意承认自身的缺失与落后,却每每喊嚷“秀肌肉”“教训他国”,或嘲弄规模体量、发展速度不如中国的国家,语气变得不那么平和,展现更多虚骄之气。应该认识到,真正先进或渴望进步的地方,其实不会整天想着“秀肌肉”或决战决胜。旧时的主权观容易滋生争强好胜、你死我活、攻城掠地的零和博弈心态,孕育人类未来的主权观则重视国家对外学习过程,始终体现开放性,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做出有分寸的谅解或妥协。实际上,當今世界追求主权至上性的国家越来越少,而且其政策结果多半是损人不利己,或是占他国一时便宜、折本国长久的根本利益。理解和借用新的主权观,我们会更加清醒认知自身发展的不足,会更加自觉在外交作为与内政改革之间建立有机联系,会更加精准地评估世界政治的双重性,包括丛林法则的循环再现与国际规范的进步演化,会更加理性而适度地运用国家权力工具,会更加审慎积极地提供国际公共物品、引导全球治理。 主权观念的基石意义
《领导文萃》:您如何认识传统主权观念的价值,传统主权观是否已过时?
王逸舟:基于最初的政治哲学理解,主权意味着国家的“保护壳”。实际上只要有国家,就必须有主权的概念,这是不会过时的。我们说对主权的基石作用有一种辩证、动态的认知,是树立进步、进取国际政治观的前提。主权观念源于中世纪的欧洲,用于表示民族国家之上没有其他权威。主权国家的经典定义是:完全自治的,因而是独立的、不服从任何其他国家法律秩序的国家;在主权之上,除国际法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世俗权威;它基于一个有效的法理秩序,代表这个国家的人民参与外部事务,决定重大事项。完全自治则意味着一个国家可以自由、不受干涉地规定其国体和政府形式、内部组织、国民行为、内外政策。国家垄断着对内合法使用暴力的手段。相比之下,其他权威无权在这个国家领土之内使用暴力或维持秩序。同理,通过国际法的授予,国家合法垄断在国际活动中运用强制手段的权利,国家在全球公域中遇到侵害行为,如海盗或国际恐怖主义时,可以自主行使其主权权利,予以反击。
由此可见,传统主权观并未过时,主权精神意味着国家在国际法意义上相互平等与协调,这是在超长期的历史磨合之中逐渐实现的。国际法和国家间组织“只认主权,不管其他”,在现当代国际关系中,法律、权利、正式国际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例如边界不可侵犯的原则、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外交人员豁免原则等,只有彼此独立又相互平等的主权国家才能承诺和实现主权要求。各国之所以承认并愿意在必要的程度上受制于国际法,是因为这种限制对他国而言也是如此,且能够表明本国是国际社会中的平等成员,只有尊重主权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当代国际秩序与国家间关系才有基本保证。对传统主权观的质疑与挑战不会动摇国家主权的基石作用。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传统主权观念受到的冲击与挑战?
王逸舟:作为一种基本的国际政治要件,主权观念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主权概念本身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或制约。在当前国际政治背景下,我们至少可以看到10种不同性质的冲击或制约。
一是民族与国家的不重合性,带来政府权威的失效或下降。全球政治的现实是,很多国家内部有多个种族、民族或部族,同时一些种族、民族或部族分布在多个而非一个国家。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在种族上是同质的,在近一半的国家中,最大的种族人数少于50%,有1/3以上的国家存在基于部族、种族或民族差异之上的宗教纷争。全世界有几千个少数民族或种族,其中不乏想成为“国族”的力量。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许多种族、民族是跨国界的,例如巴勒斯坦人、库尔德族、吉卜赛人。冷战结束之后,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要求独立和分离,另一些跨国族群则希望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导致各种暴力抗争频仍,在巴尔干、南亚、中东、非洲,处处可见这种运动的冲击。
二是政府的能力和责任感,直接影响主权的强弱度。传统的主权并不考虑政府效能,在现代国家产生地如西欧,国家体制建设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当代,既有新兴工业化地区和有效能的政府,如东亚、东南亚和美洲的一些国家,也有缺乏责任意识和现代国家形态的国家,如非洲和亚洲的某些地区。有些“政府官员”其实是某个部族、种族的代表,或是某派系军阀。在这些地方,很难判定“政府”是否合法和得民心,因为不存在选举程序,也见不到为民谋利、造福社会的国家行为。在这里,物质上灾难深重,精神上和政治上更是虚弱不堪,一些可怕的现象如饥荒、难民、传染病和法律失效等由低劣、腐败的政府造成,或是因为根本不存在政府,造成某些国家的强行干预,乃至邻国请求联合国“托管”的呼声。不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境遇,特别值得关注。
三是国家资源多寡和外交质量制约着主权维护的难易度。资源是制约主权能否坚持、如何坚持的外部条件,外交则是化潜能为现实利益、确保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安身立命的人为手段。这里讲的“资源”是广义的,指一个国家可利用的天然财富和环境状况等,如人口、幅员、地理、物产,所有国家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没有一样东西的分配是平均或平等的。比如,苏联的国土面积占全球陆地面积17%,太平洋岛国瑙鲁仅为前者的百万分之一;中国有近14亿人口,联合国中人口最少的成员国帕劳人口为2.1万。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人们不愿意,按实力大小决定的政治关系却很难避免。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准则,只是涉及独立于外部权威的道德尺度和理想的行为规范,这一原则不可能保证各国资源天然分配的平等及由此造成的国家实力平等。弱小国家尽管也是联合国享有投票权的成员,拥有法理和形式上的主权,却很容易受到外部渗透和干预。外交质量则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外交不仅可以使大国变得更强,也可以使小国不弱。
四是文化认同与民众心理,从内部制衡政府对外的主权力量。民众的效忠意识与两个要素有关,一是文化上的认同感,即便在民族或种族相对单一的国家,不同地区之间或同一地区的不同人群之间,往往有不同的效忠对象及其背景,比如语言、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的差异;二是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主权要求人民对国家效忠,但当今世界各种矛盾和过程却在不断创造不同方向的复杂效忠情形,政府代表国家的权威可能加强或被削弱,外部势力插手干涉的机会相应增减。从历史上看,凡是民族构成相对单一、社会进步比较平衡的地方,国家的对内统治和对外独立的权利基本会有较好的保证;相反,在族群关系复杂、文化演进过程中“断层”较多、内外忧患“双重变奏”反复出现、社会现代化举步维艰的国家,国家主权很难获得切实保障。
五是国际干预的强化和国际法的“硬化”,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主权权威。近几年,国际维和行为和大国干预不断增加,改变了传统的主权形象。现在,联合国已向越来越多的地方派遣维和部队,一年耗资数十亿美元,除执行任务的士兵外,很多国家能见到联合国派出的调查小組、军事观察团、特使、考察队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工作人员,国际干预在当代的强化及其结果,无形中使国际法律秩序得到硬化。按照传统的理解,国际法原则上只对同意这些规则的国家有约束力,如果主权国家表示异议,即等于本应适用于主权国家的规则失效或名存实亡。当代的世界政治现实看上去与此越来越不一致,一旦涉及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决议,谁也不会拿安理会的决议当儿戏,否则轻则遭到抨击,重则受到制裁和攻击。 六是国际组织的发展,削弱了国家自主性。除联合国安理会之外,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洲国家组织、非洲统一组织、东盟等,对世界或地区事务均有自己的介入。国际组织被赋予一种广泛的道义职责,人们希望用它们处理或解决各国之间,甚至各国内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处理的问题。国际组织能把各国官员召集到一起,确定共同的国际议题,引起世界舆论的重视并导致国际社会的一致行动。国际政治力量相对增强和民族国家主权的相对削弱,很可能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并行不悖的趋势。各国在日益相互依存的国际体系中运作,一方面賦予它们新的机会、利益和权利;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国家的部分自主性,甚至以部分限制主权为代价。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多。
七是非国家行为体的壮大。在当代世界,有一些非国家行为主体正越来越多地卷入国际政治事务之中,对国家主权起到侵蚀作用。粗略来看,至少有三类力量:各国内部反叛势力、跨国公司、非政府机构。它们有自己的利益追求,有不同于政府的渠道和方式,当它们成长壮大和发挥作用时,很多国家的政府会感到头痛和不适应。尽管单个组织只有专门的利益和影响,有时候它们在特殊条件下会给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对外交往产生强烈影响。例如,南美一些国家为了某场重要的足球决赛,可以暂时中止彼此正在进行的战争;教皇对东欧和南美一些国家的弥撒访问活动,可能给当局带来微妙而持久的政治麻烦。
八是经济跨国活动和各国相互依赖,使主权形态发生改变。货币、商品、人员、信息和技术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实行跨国界、无领土的流通,市场经济正向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推进,造成愈发明显的经济一体化。相互依赖的经济,同样有政治含义。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决定直接影响大国间政治外交博弈。在信息化和经济一体化时代,各个国家都具有敏感于相互依赖情况,但一个国家会比另一个国家更脆弱:依赖石油进口比重相同的两个国家,对油价上涨的敏感程度看上去一样,但其中一个国家可以转向其他资源如煤炭等,另一国家却没有这种回旋余地,那么后者比前者更脆弱。不过情况也可能发生变化,仍以上述情况为例,一国虽然缺少国内替代资源,但它拥有强大的军力,因而能够从第三国购买或强行取得他国石油或其他资源,而另一个国家军力有限,一旦失去外部能源供应,只好降低国内需求,或者开采成本较高的煤炭,这时,后者就比前者更脆弱。不过前者的优势也不是绝对的,假如由于种族骚乱、宗教对立、政治斗争、社会混乱等原因,该国内部和谐性远不如他国,它的军事能力不足以使其有效取得第三方资源,这时该国脆弱性又大于另一国家。在当今世界,人们已经认识到相互依赖的经济对各国政治安全乃至主权的塑造效果。
九是全球危机加深,使主权有了新的约束。全球问题中没有一个可以仅仅归结为局部、民族国家、特殊制度或意识形态下产生的问题,它们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由于危机根本上说是全球相互依赖的产物,当世界系统具备全球维度时,传统的认知框架和主权治理方式将在不同程度上失去效用。许多以往不曾发生的问题,或者即便出现也易于解决的问题,如今已具有别样的性质。例如,失业曾被认为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周期问题,一旦国家采取措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失业便可自然消失,而在今天,产业链是全球性的,失业或就业不足的后果都超出国界。解决全球危机,有时要求主权国家放弃一些权利,而谈判和博弈却十分艰难。
最后是科技进步和相应法规,可能超越或限制某些主权。比如,制定太空方面的法规,必须以太空及宇宙活动获得的可靠资料为依据,而多数国家在这方面认知能力有限。国际法学界的分歧,使原本复杂的国际关系更加微妙,有些国家,科学技术已达到了宇宙探索的地步,关心的是外太空的法律地位问题,部分国家甚至没有自己的飞机和军队,连最低限度的领空权都无法捍卫。主权原则同主权实现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科技使某些国家主权增强,使另一些国家主权削弱。
我们从上述的十种情形中可以初步理解当代主权面临的实际挑战,从而确认传统主权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加以适时调整和改进,这种改进是对传统主权观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撼动主权的基石地位。
新主权观的战略定位
《领导文萃》:您如何看待新主权观的战略含义与定位?
王逸舟:新主权观的战略内涵之所以具有可能性,实际上还是由于此前提到的主权平等问题,即主权在原则层面的平等与实际的不平等。国际法的定理或判断不等于说实力不等的国家拥有同样的发言权或支配力。主权国家间原则上的平等,既不代表也不说明它们的实际力量和国际地位。在很多情况下,人口和面积等规模指数、技术和资金等能力指数,天然地决定了原则上权利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在实际生活中的权利不平等。例如,一些弱小贫穷的国家,由于缺少资金或技术,同某些发达国家进行所谓的“减排贸易”,出让原属本国的海洋洋底矿物资源甚至国家的整块洋底矿区,或标价出卖联合国有关管理机构分配给本国的太空电磁频谱区段,甚至连一些本该自己国家派代表出席的国际会议,因缺乏经费只好“委托”西方发达国家某些个人或团体代为出席谈判。
就主权原则和国际法来说,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是一律平等的,但现实世界政治中却不会有这样的绝对平等。很多国家尽管有形式上的主权,但很容易受到外部渗透和干涉,很难对自己的领空、领海和领土实行真正控制,尤其当政府缺乏能力或对外交往经验不足,情况更加严重。不管我们是否喜欢,现实政治仍是按照实力确定国际地位,主权在强权政治面前经常要打折扣。国家对平等的诉求,可能是一个难以企及却不能放弃的追求,缺少它,就不会有国际社会错综复杂的斗争,就不会有当今所见的国际政治动向。
新主权观还有另一方面的战略内涵,就是其作为一种思想基础,有助于防止“国强必霸”“国强必乱”的历史怪圈重演。近代世界历史一大教训是,西方列强只是追求自身利益扩张,并不顾及他国尤其是弱小国家的感受,仅仅要求维护自身的权益,哪怕是霸道无理的要求,而不向国际社会和邻国做出必要的让步和贡献,结果某些强国大国的崛起或受益,同时造成邻国、弱国的衰败或受损,不时带来这样那样的对抗、战乱和失序。少数国家主权的荣耀与强化以多数国家主权的退化、贬值为代价。中国的和平崛起,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不应重演这样的情景。当代中国在扩展全球利益的过程中,应该关照他国的感受,兼顾别国和国际社会的需要,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保持“取”与“予”的平衡,提供适当适量的国际公共产品,倡导智慧有效的国际治理方案,做出与中国地位相符的积极贡献,如在遏止全球气候变暖、预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拉动国际经济复苏等方面的严肃承诺与具体措施等。从这层意义上讲,新的主权观强调建立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的平衡,重视与大国地位相符合的责任,把后者作为必要前提。对于国人来说,这一点是过去讲得不够的,存在着不少偏差与认识误区。新主权观的战略内涵并不只是一种强力的或利益式的思维,也可能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柔性体现或利益方式的巧妙化过程。我们在讨论新主权观的可能性及相关问题时,必须具备这样一种战略视野。 《领导文萃》:您如何理解新主权观的战略设计与思路?
王逸舟:基于新主权观,我们认识到当代主权的实现过程未必是一种“铁与血”的较量,更多是通过非武力的其他方式实现。这可能与我们处于全球化时代及核时代有关,大国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不可想象,技术化、经济化、非政治、非传统的安全问题加速凸显,启发我们更多关注基于非武力手段的主权实现过程,从而形成一种“发展的主权观”。
仅仅承认主权的基石作用是不够的,必须看到,主权这个古老范畴正面临变化和挑战,必须顺應时代,拓展出新的内涵与解释。从国际关系角度看,国际法对于主权问题的既有解释过于保守,无法解说纷繁复杂和富于变化的国际形势。国际政治学者和经济学家则希望得到更加灵活的、富有弹性的解释,期待超越单纯法律概念的束缚,提出更有创意和操作性的思想。比如,为什么海关关税这种属于民族国家的传统主权权力,会逐渐让位于或受制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种国际经济贸易组织要求开放的压力?为什么在许多时候和场合,跨国界跨区域的经济贸易及相应类型的合作,可以比个体国家间的合作、比国家内部各地区各省市之间的合作,更有成效和更快捷?当这类合作发展到足够大的时候,是否会使传统主权权利降低?
还有一个趋势,关系到“新主权观”的战略设计。在主权与使用权、管辖权之间,人们比从前更加敏感于它们之间的功能区分,更加看重实际效果和收益,因而倾向于将主权作为一个立体的、可以分层的范畴,不再像从前那样视之为某种平面的、无法剥离的概念。虽然在实践中,主权和管辖权紧密相连,但两者并非总是相辅相成,它们有时会作为截然不同的元素。例如,在任何国家都不拥有主权的公海上,根据国际法,任何一国只要能在某一情形下确立管辖权,就决定了这个国家在这一情形中的主导权。国际组织也加深了这个层化趋势。某些国际组织有大量资源或能力展开行动,它们的法律权限,即广义的管辖权,并非来自主权,而是来自成员国在创立这些组织时,同意接受的一些规则和条约。对国际组织人员提供保护和意外赔偿,就是非国家国际行为体享有实际利益的典型情况。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及其他联合国的成员组织。在它们各自职能领域中,这些组织各有其管辖权,通常会影响到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虽没有主权,非国家角色也可以拥有重要的管辖权,并成为实际受惠者。国家面对的新竞争者增多了。我们在看待国家的作用时,必须有这样一种战略的前瞻性,充分认识当代国家关系与外交环境的变革进步趋势,纳入外交战略设计的宏观背景。
新主权观的进步价值
《领导文萃》:您如何理解当代新主权观的进步表现?
王逸舟:我们理解新主权观,还要看到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主权的责任内涵与进步趋势。其要点是:当代国家对外事务的自主性,与对内事务的进步性,应当呈现正比关系。国内政治制度开明,国内社会氛围宽松,国内公众权利保障,直至国内生态环境优化,诸如此类各种内部进步,是赢得国际声望的基础。唯有如此,海外权益才可获得他国尊重,外交部门的倡议和斡旋行动才会奏效,中国在国际场合的说法才能有真正的说服力。对外的主权与国内的进步不是分割、对立的,而是彼此促进、荣辱与共的。这是新旧主权观的最大分野。
主权观的充实与完善,与人权观念的进步分不开。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旧式安全观受到冲击,越来越多的国家战略层认识到,新安全观应当是一种“立体安全”观念,不仅把安全从传统军事领域扩大到非军事领域,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生态安全等,而且承认“国家安全”不只是一种对外的、单纯防御的范畴,还应包含受保护主体自身的良性改进。在当代,国家权力与合法性不仅要求具备国际认可,而且与社会公众权利联系在一起,尤其重视个人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表达权、参与权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容,否则,国家及政府就可能在国际上遇到麻烦。新时代的主权观还要放在全面的人权观之下加以透视,它也是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新建构的过程。
《领导文萃》:您提出的“创造性介入”思想,能否解释主权理念未来的进步趋势?
王逸舟:实际上,“创造性介入”可以视作新主权观的一个理论注脚。它的主要线索,是中国作为主权行为者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关系,实际在讲一个快速变化、渴望进步的逐渐崛起的新兴大国,如何恰当看待所处的时代环境,如何准确定位自身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改革自身,更多维护海外利益和扮演全球角色。
首先,“创造性介入”思想确认世界政治处于逐渐进化过程,国际规范和法律的网络通过技术和贸易连通整个世界。全球化虽然有利有弊,但总体上加快了各国交流、合作、提升的机会,加入而不是规避这一过程是大势所趋,是主权国家提升自我的良好机遇。而另起炉灶既无可能,也没有必要。
其次,“创造性介入”思想强调,中国虽取得世界公认的进步,但总体衡量仍处于较弱的层次。我们的优势和长项主要表现在一些经济数据,如基本脱贫和解决温饱问题、初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拓展贸易和市场、持续增加外汇储备和国家经济总量等方面,但是在其他一些重要的内部指标或对外关系指标方面,例如国家的风范、精神和国民心态,外交和军事部门处理国际争端的水平,全球话语权和公共产品供应能力,文化的吸引力,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中国故事、中国道路、中国方式之类的创造性内涵,不止是体现在外交家和政治人物的智慧或魄力的发扬光大,更应有国民精神和社会气象的昂扬向上。
第三,以新主权观为参照,“创造性介入”看重中国对外交往的积极努力。例如中国外交特使的斡旋行动,赞赏近年来展示大国善意的积极作为,期待更多的外交智慧与国际贡献。它在明确中国国家利益和主权安全优先性的同时,提示外交主导、经济援助、安全手段多方合力,强调中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重要意义。中国对外战略应重视内政与外交的互动逻辑,即国内进步是国际影响的基础,是国家进步的核心,在整体主权盘子里,国际利益占有日益增大的比重,外部形象与经济收益同样重要。
总之,“主权”观念有自身时代特点,主权现象背后有复杂的成因和动机。了解这一点,有助于识别主权问题领域的积极或消极因素,趋利避害。基于新主权观,我们可以认为主权不再是虚无缥缈、高高在上的理念范畴,而是具体的、有温差的、与普通人息息相关的时代进步指标及指向。处在上升期的当代中国,应该具备更高的思想境界、更完备的外交期许和更具风范的主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