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电视节目的现状和发展走势上看,以普及法律、弘扬正气为宗旨的电视法制节目一直活跃在我国电视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教育与舆论指导作用。特别是近些年,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电视法制节目如雨后春笋般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纵观中央电视台及各省市电视台,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都已成为各台的“顶梁柱”,收视率呈现逐年攀升的良好态势,有些省级电视台还开办了独立的法制频道。
创办法制栏目的宗旨
法制栏目的宗旨是:普及法律、推动立法与监督执法、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家法制化进程。同时,考虑到法制与德治从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所以,法制栏目还将注重法与德的融合,寓德于法、以法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理念,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力争使节目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优秀精神产品。
创办法制栏目的定位
法制栏目的定位有两个基本点:
1. 立足于法,传达法制观念。法是电视法制节目的根本,是创作的立足点。离开了法,电视法制节目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栏目要紧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步伐,紧扣社会热点,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观察社会现象,揭示报道对象所蕴含的法律和道德价值,着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
2. 加强人文关怀,凸现地域特色。一般地方台只是区域性城市电视台,无论是资金设备还是人才資源,都无法与省台相比。因此,在栏目的发展定位上绝不能盲目“攀比大台”,而必须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节目真正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为广大电视受众所认可和接受,从而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同时,法制栏目还要将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新闻事件及事件当事人的前途命运,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把普法教育的宣传效果落到实处。
创办法制栏目的要求
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不断社会化。
1. 新闻性:指栏目的选题首先应具有新闻价值,即真实准确、时效性强且为百姓普遍关注,它已经是或者至少可能成为社会的热点。
2. 思想性:指栏目在传达事件表层信息之外,尤其要加入理性思考的解说。以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这两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为报道准则去把握选题、关注人物,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或道德的尺度对新闻事件做出分析和评价,正确引导舆论,把报道内容提升到理性的高度。
3. 服务性:指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受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认识并寻求到解决纠纷的正当渠道。
4. 监督性: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所特有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一切偏离法制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曝光、鞭挞,尤其要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法律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执法公平。
5. 可视性:首先,栏目的选题应当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老百姓所普遍关注,而且题材要尽可能生动曲折,包含多一些的故事情节。其次,在节目创作中应当巧妙地融入人文关怀,关注案件背后的真相及当事人的情感命运,善于挖掘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中所蕴含和折射出的人文精神,以真实、真诚和真情感染观众。此外,还应综合运用各种报道手法和电视元素,不断更新栏目的外包装,增强节目的视觉美感和整体表现力。
6. 社会化:指在确保节目质量、完成播出任务之余,加大栏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与栏目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注重开发相关系列产品,全方位打造栏目品牌,提高栏目的社会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引导的社会功能。
创办法制栏目的形态
法制栏目要采取“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片中加法律条款的注解等”节目模式,由主持人引领受众去倾听、分析、判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与理的冲突、人与事的矛盾。让受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知法、懂法。广泛采选立法、执法、司法等诸多法治领域内的题材,并综合运用多种电视表现手法,让法制栏目发挥整体宣传合力,把普法主题作“厚”作“深”。
(作者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科研所)
责任编辑:邰山虎
创办法制栏目的宗旨
法制栏目的宗旨是:普及法律、推动立法与监督执法、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家法制化进程。同时,考虑到法制与德治从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所以,法制栏目还将注重法与德的融合,寓德于法、以法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理念,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力争使节目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优秀精神产品。
创办法制栏目的定位
法制栏目的定位有两个基本点:
1. 立足于法,传达法制观念。法是电视法制节目的根本,是创作的立足点。离开了法,电视法制节目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栏目要紧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步伐,紧扣社会热点,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观察社会现象,揭示报道对象所蕴含的法律和道德价值,着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
2. 加强人文关怀,凸现地域特色。一般地方台只是区域性城市电视台,无论是资金设备还是人才資源,都无法与省台相比。因此,在栏目的发展定位上绝不能盲目“攀比大台”,而必须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节目真正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为广大电视受众所认可和接受,从而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同时,法制栏目还要将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新闻事件及事件当事人的前途命运,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把普法教育的宣传效果落到实处。
创办法制栏目的要求
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不断社会化。
1. 新闻性:指栏目的选题首先应具有新闻价值,即真实准确、时效性强且为百姓普遍关注,它已经是或者至少可能成为社会的热点。
2. 思想性:指栏目在传达事件表层信息之外,尤其要加入理性思考的解说。以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这两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为报道准则去把握选题、关注人物,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或道德的尺度对新闻事件做出分析和评价,正确引导舆论,把报道内容提升到理性的高度。
3. 服务性:指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受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认识并寻求到解决纠纷的正当渠道。
4. 监督性: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所特有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一切偏离法制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曝光、鞭挞,尤其要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法律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执法公平。
5. 可视性:首先,栏目的选题应当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老百姓所普遍关注,而且题材要尽可能生动曲折,包含多一些的故事情节。其次,在节目创作中应当巧妙地融入人文关怀,关注案件背后的真相及当事人的情感命运,善于挖掘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中所蕴含和折射出的人文精神,以真实、真诚和真情感染观众。此外,还应综合运用各种报道手法和电视元素,不断更新栏目的外包装,增强节目的视觉美感和整体表现力。
6. 社会化:指在确保节目质量、完成播出任务之余,加大栏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与栏目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注重开发相关系列产品,全方位打造栏目品牌,提高栏目的社会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引导的社会功能。
创办法制栏目的形态
法制栏目要采取“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片中加法律条款的注解等”节目模式,由主持人引领受众去倾听、分析、判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与理的冲突、人与事的矛盾。让受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知法、懂法。广泛采选立法、执法、司法等诸多法治领域内的题材,并综合运用多种电视表现手法,让法制栏目发挥整体宣传合力,把普法主题作“厚”作“深”。
(作者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科研所)
责任编辑:邰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