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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的阳光下,道路两侧黄绿相间的稻田里,水稻已经开始灌浆,再过几天,这里又将迎来火热的收割季节。这片稻田的主人是永丰县古县镇海元村村民王亚统,他承包及通过流转来的百余亩水田和水面不但种植了水稻,还有花卉苗木和水产养殖。农活年年干,但是手捧“亚旺家庭农场”执照的他如今的身份却有些不同,因为他已是今年首批永丰县注册的家庭农场主之一。
在工商部门注册建立家庭农场不光在永丰县是新鲜事,就是在江西也是头一遭。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推广,让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但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工大量进城导致土地空置。2005年农业税的取消,再次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热情,农户间土地流转普遍,种粮大户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然而,资金、技术、市场信息、抗风险能力等多种局限,使抱团发展、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之路成为一种自然选择。可是,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没有如预期般迅猛,农民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怕冒尖怕风险、合作意识低都直接影响专业合作社的普及;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界定,也是到了2007年才迟迟确定。如此一来,大量介于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村新型经济体自发产生,永丰县委农工部部长傅勇认为,这种组织形式事实上早已存在。
为此,永丰县重点从合理规模和良性发展两方面考量,率先在江西省出台《永丰县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走出了家庭经营公司化的第一步。该办法对种养殖业及种养综合的农场的经营规模有详细的设定。以水稻为例,种植50亩即可认定具备家庭农场条件。目前符合条件的准家庭农场在永丰至少有300户。傅勇进一步介绍说:“之所以确定标准为50亩,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一方面,50亩两季水稻,按目前每亩利润700元测算,一个四口之家的年人均收入就有9000元,这已经超过了现在我们的农民年均收入,满足了农民增收之需;另一方面,南方规模与北方不能比较。在永丰,家庭农场规模不能太大,这里农民人均1-2亩田,50亩土地的规模差不多需要5户人家土地流转,这样既有规模也不会让太多农民失地。”
记者在这个暂行管理办法中发现,该县农工部和工商局还将以年检方式对家庭农场土地使用规模、生产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傅勇解释道:“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种粮收入低,想贷款又没有抵押物,难以获得金融的支持,如果能够把这个年检情况交给金融机构,或许也能作为贷款依据之一。另外,这样也有益于政府对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监测和农场本身的良性经营。”
在傅勇看来,制约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重要因素首先是资金问题。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4家注册农场主及一些涉农金融机构。王亚统告诉记者说:“现在我们农民买种子和化肥都可以赊销,这样先拿东西再付钱,也不担心农资超市买假货给我们,现在的假化肥种子太多了,一不小心一年就白干了。光是种粮,我们不怎么需要贷款,但种粮利小,我们都想搞些利润高的经济作物,如果真要转,就太需要钱了。”王亚统的想法得到了其他几位农场主的一致认可。事实上,他们争取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也就是想看看能否得到一些扶持政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赊销农资的成本比正常贷款利率要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但永丰县绝大多数种粮大户都采取这一方式。应该说王亚统们的期盼与选择,的确对身处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转型大环境中的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课题。
记者在永丰采访时了解到,以往以小额农贷和联保等传统方式为主体的信贷模式为支持当地“三农”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面对新型农业化发展时的确还存在较大上升空间。永丰县农信社监事长廖波坦言,以往他们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组织发展还研究不够,他希望多方聚力支持与推动新型农业经济体发展,比如运用中小企业补偿机制模式。事实上,永丰农信社已经着手了一些尝试。该社在江西首推“一扶两帮”专项资金贷款,通过扶持符合县域发展的产业、帮助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该贷款专门发放给从事种植井冈山蜜柚、百合、脆皮金桔等附加值高的特种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通过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事实上,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样引起多级人民银行的高度关注。永丰县人民银行行长吴晓云告诉记者,近日县人民银行将联合农工部召开全县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研讨会,共同迎接汹涌而来的农村新型经济体改革。人民银行吉安中心支行行长刘葵认为,家庭农场可以理解为当前农业的家庭经营向公司化经营的一个过渡,在农民不断向专业化靠近之后,却又没有形成农业合作组织之前,这种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户,就是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然而,不同地区的家庭农场应该有不一样的规模设定标准,这应该考虑到土地总量,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不能全国一盘棋,金融也应该从多角度,切实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从大金融视角进行金融服务体系重构,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贷资金支持和保险保障三个维度构建“三位一体”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村经济体健康发展。
在工商部门注册建立家庭农场不光在永丰县是新鲜事,就是在江西也是头一遭。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推广,让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但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工大量进城导致土地空置。2005年农业税的取消,再次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热情,农户间土地流转普遍,种粮大户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然而,资金、技术、市场信息、抗风险能力等多种局限,使抱团发展、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之路成为一种自然选择。可是,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没有如预期般迅猛,农民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怕冒尖怕风险、合作意识低都直接影响专业合作社的普及;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界定,也是到了2007年才迟迟确定。如此一来,大量介于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村新型经济体自发产生,永丰县委农工部部长傅勇认为,这种组织形式事实上早已存在。
为此,永丰县重点从合理规模和良性发展两方面考量,率先在江西省出台《永丰县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走出了家庭经营公司化的第一步。该办法对种养殖业及种养综合的农场的经营规模有详细的设定。以水稻为例,种植50亩即可认定具备家庭农场条件。目前符合条件的准家庭农场在永丰至少有300户。傅勇进一步介绍说:“之所以确定标准为50亩,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一方面,50亩两季水稻,按目前每亩利润700元测算,一个四口之家的年人均收入就有9000元,这已经超过了现在我们的农民年均收入,满足了农民增收之需;另一方面,南方规模与北方不能比较。在永丰,家庭农场规模不能太大,这里农民人均1-2亩田,50亩土地的规模差不多需要5户人家土地流转,这样既有规模也不会让太多农民失地。”
记者在这个暂行管理办法中发现,该县农工部和工商局还将以年检方式对家庭农场土地使用规模、生产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傅勇解释道:“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种粮收入低,想贷款又没有抵押物,难以获得金融的支持,如果能够把这个年检情况交给金融机构,或许也能作为贷款依据之一。另外,这样也有益于政府对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监测和农场本身的良性经营。”
在傅勇看来,制约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重要因素首先是资金问题。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4家注册农场主及一些涉农金融机构。王亚统告诉记者说:“现在我们农民买种子和化肥都可以赊销,这样先拿东西再付钱,也不担心农资超市买假货给我们,现在的假化肥种子太多了,一不小心一年就白干了。光是种粮,我们不怎么需要贷款,但种粮利小,我们都想搞些利润高的经济作物,如果真要转,就太需要钱了。”王亚统的想法得到了其他几位农场主的一致认可。事实上,他们争取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也就是想看看能否得到一些扶持政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赊销农资的成本比正常贷款利率要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但永丰县绝大多数种粮大户都采取这一方式。应该说王亚统们的期盼与选择,的确对身处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转型大环境中的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课题。
记者在永丰采访时了解到,以往以小额农贷和联保等传统方式为主体的信贷模式为支持当地“三农”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面对新型农业化发展时的确还存在较大上升空间。永丰县农信社监事长廖波坦言,以往他们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组织发展还研究不够,他希望多方聚力支持与推动新型农业经济体发展,比如运用中小企业补偿机制模式。事实上,永丰农信社已经着手了一些尝试。该社在江西首推“一扶两帮”专项资金贷款,通过扶持符合县域发展的产业、帮助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该贷款专门发放给从事种植井冈山蜜柚、百合、脆皮金桔等附加值高的特种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通过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事实上,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样引起多级人民银行的高度关注。永丰县人民银行行长吴晓云告诉记者,近日县人民银行将联合农工部召开全县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研讨会,共同迎接汹涌而来的农村新型经济体改革。人民银行吉安中心支行行长刘葵认为,家庭农场可以理解为当前农业的家庭经营向公司化经营的一个过渡,在农民不断向专业化靠近之后,却又没有形成农业合作组织之前,这种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户,就是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然而,不同地区的家庭农场应该有不一样的规模设定标准,这应该考虑到土地总量,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不能全国一盘棋,金融也应该从多角度,切实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从大金融视角进行金融服务体系重构,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贷资金支持和保险保障三个维度构建“三位一体”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村经济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