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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北京和上海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这一尝试突破了现有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必须先征为国有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经有唐家岭等50个村纳入了公租房建设的试点计划,另据媒体报道,政策的细则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公布。
探访
唐家岭村整体拆迁
被纳入公租房建设试点计划之一的唐家岭,曾是知名的“蚁族”聚居地。近日,记者再次来到唐家岭村了解项目建设进展。
出了西二旗地铁站,门口站着不少黑车司机拉活,得知记者要去唐家岭,很多师傅都表示不愿意走。从西二旗打车到唐家岭收费10-15元,司机说那里现在是一片废墟,什么都没有,回来就是空驶,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去。而就在唐家岭村开始整改拆迁后,原本通往这里的公共交通就暂时中断了。
当记者来到村口时,曾经是“蚁族”聚居地的唐家岭,现在已经被拆成了一片废墟,方圆几公里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记者从附近路上走过的村民那里得知,唐家岭的拆迁工作已经完成了90%。说起这里要建公租房的事儿,村民表示都知道,但是目前并没有开工的迹象。
早在被正式批准试点村建公租房以前,2010年北京就准备在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兰各庄等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开始公租房的建设计划。据资料显示,唐家岭村计划在位于村西南一块6.5公顷的土地上,建设总规模约11万平米的公租房,预计建成后可提供近2300套公租房。
但据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唐家岭公租房的建设还没有正式开始,入市的时间也不清楚,唐家岭村目前已经被夷为平地,村委会的办公地址也已经搬迁,所以公租房计划的最新进展尚不清楚。
根据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此前披露过的消息来看,目前正在试点村建公租房的开发模式基本分为两种:一是由村集体自行建设,然后整体包租给政府,政府面向市场配租,统一运营管理;另一种是,村庄将集体土地租给政府,收取年租金,也由政府组织建房、配租。
争议
有赞有弹尚无定论
村建公租房试点被批准的消息一出,可以说褒贬不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马上撰文为该政策叫好,称该政策是制度的巨大进步。而杨红旭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村建公租房不但能够解决公租房建设成本高、进展缓慢的问题,也能够使得农村大量闲置的集体用地得到有效的利用,让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也解决了公租房建设缺钱缺地的难题。
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村建公租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合法性。政府的这一做法是为了缓解公租房建设任务的压力,为了保护土地财政,实际上是一种侵害农民对于土地权益的行为。而观察网上的言论,持这种态度的专家和网友数量也不少。
对于村建公租房合法性的争论,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该政策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并不违反宪法和物权法关于土地和财产的规定。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明确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对于土地规划用途的设定,只要村民自愿,就应该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出租还是建房都是可以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有缺陷的,而国家也在逐步修改该法律的部分条款。因此蔡继明认为,只要不违反规划,村建公租房的试点是现行制度巨大进步。但是他进一步强调前提是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强迫村集体建设的,那么该行为就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北京试点建设公租房的村,村集体建设意愿还是很高的。有的村自己算过这样的账,村里大量闲置土地,如果没有公租房政策,村集体就无权开发土地,如果走征地,每亩的补偿款才20万-30万元,而附近土地招拍挂的价格已经达到每亩800万元了。而如果投资公租房,粗略地算村里差不多六七年就可以收回成本,之后就可以盈利了。
延伸
小产权房“还魂”?
村建公租房试点,承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不经征收变为国用土地即可开发的事实。因此不少人认为,该政策可能导致小产权房“还魂”。而昌平区的很多小产权房在销售时,更是以此来游说购房者。
对这一说法,政府方面一直坚决否认,国土资源部允许试点的消息一经发布,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维就立即回应称北京此次所申请的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公租房是严格控制范围的,与小产权房的非法出租、非法建设有本质区别。
不过,一些学者有着不同看法。蔡继明就认为,从本质上看,村建公租房和小产权房在根本性质上并无不同,划分是否合法的依据不能是“政府批准”这样的行政手段。
而关于国土局和住建部很多官员不止一次强调的,村建公租房“只租不售”,因此与非法建设出售的小产权房不同这一说法,蔡继明认为也站不住脚。从根本上讲,不管是出租还是出售,土地的产权性质是不变的,转让的只是使用权,使用权的出售从本质上讲是长期的对象不变的出租。因此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只租不售改变不了村建公租房也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事实。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经有唐家岭等50个村纳入了公租房建设的试点计划,另据媒体报道,政策的细则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公布。
探访
唐家岭村整体拆迁
被纳入公租房建设试点计划之一的唐家岭,曾是知名的“蚁族”聚居地。近日,记者再次来到唐家岭村了解项目建设进展。
出了西二旗地铁站,门口站着不少黑车司机拉活,得知记者要去唐家岭,很多师傅都表示不愿意走。从西二旗打车到唐家岭收费10-15元,司机说那里现在是一片废墟,什么都没有,回来就是空驶,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去。而就在唐家岭村开始整改拆迁后,原本通往这里的公共交通就暂时中断了。
当记者来到村口时,曾经是“蚁族”聚居地的唐家岭,现在已经被拆成了一片废墟,方圆几公里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记者从附近路上走过的村民那里得知,唐家岭的拆迁工作已经完成了90%。说起这里要建公租房的事儿,村民表示都知道,但是目前并没有开工的迹象。
早在被正式批准试点村建公租房以前,2010年北京就准备在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兰各庄等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开始公租房的建设计划。据资料显示,唐家岭村计划在位于村西南一块6.5公顷的土地上,建设总规模约11万平米的公租房,预计建成后可提供近2300套公租房。
但据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唐家岭公租房的建设还没有正式开始,入市的时间也不清楚,唐家岭村目前已经被夷为平地,村委会的办公地址也已经搬迁,所以公租房计划的最新进展尚不清楚。
根据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此前披露过的消息来看,目前正在试点村建公租房的开发模式基本分为两种:一是由村集体自行建设,然后整体包租给政府,政府面向市场配租,统一运营管理;另一种是,村庄将集体土地租给政府,收取年租金,也由政府组织建房、配租。
争议
有赞有弹尚无定论
村建公租房试点被批准的消息一出,可以说褒贬不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马上撰文为该政策叫好,称该政策是制度的巨大进步。而杨红旭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村建公租房不但能够解决公租房建设成本高、进展缓慢的问题,也能够使得农村大量闲置的集体用地得到有效的利用,让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也解决了公租房建设缺钱缺地的难题。
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村建公租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合法性。政府的这一做法是为了缓解公租房建设任务的压力,为了保护土地财政,实际上是一种侵害农民对于土地权益的行为。而观察网上的言论,持这种态度的专家和网友数量也不少。
对于村建公租房合法性的争论,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该政策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并不违反宪法和物权法关于土地和财产的规定。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明确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对于土地规划用途的设定,只要村民自愿,就应该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出租还是建房都是可以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有缺陷的,而国家也在逐步修改该法律的部分条款。因此蔡继明认为,只要不违反规划,村建公租房的试点是现行制度巨大进步。但是他进一步强调前提是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强迫村集体建设的,那么该行为就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北京试点建设公租房的村,村集体建设意愿还是很高的。有的村自己算过这样的账,村里大量闲置土地,如果没有公租房政策,村集体就无权开发土地,如果走征地,每亩的补偿款才20万-30万元,而附近土地招拍挂的价格已经达到每亩800万元了。而如果投资公租房,粗略地算村里差不多六七年就可以收回成本,之后就可以盈利了。
延伸
小产权房“还魂”?
村建公租房试点,承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不经征收变为国用土地即可开发的事实。因此不少人认为,该政策可能导致小产权房“还魂”。而昌平区的很多小产权房在销售时,更是以此来游说购房者。
对这一说法,政府方面一直坚决否认,国土资源部允许试点的消息一经发布,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维就立即回应称北京此次所申请的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公租房是严格控制范围的,与小产权房的非法出租、非法建设有本质区别。
不过,一些学者有着不同看法。蔡继明就认为,从本质上看,村建公租房和小产权房在根本性质上并无不同,划分是否合法的依据不能是“政府批准”这样的行政手段。
而关于国土局和住建部很多官员不止一次强调的,村建公租房“只租不售”,因此与非法建设出售的小产权房不同这一说法,蔡继明认为也站不住脚。从根本上讲,不管是出租还是出售,土地的产权性质是不变的,转让的只是使用权,使用权的出售从本质上讲是长期的对象不变的出租。因此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只租不售改变不了村建公租房也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事实。